1.2009年“五一”期间,王某夫妇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及我国港、澳地区十日游”旅游团。在临登机时,旅游者发现,该旅游团队是6家旅行社组织的,大家手中的旅游日程各不相同。更让旅游者感到疑惑和不安的是,该旅游团没有领队,而团队中绝大多数游客是初次走出国门。这个出国旅游团在整个旅途中遇到许多困难。在国外如何转机,入境卡怎么填,需要哪些旅行文件,怎样与境外旅行社接洽等都无人过问。在新加坡入境时,因不熟悉情况,旅游团被边检部门盘查一个半小时之久,影响了游览活动。旅游过程中,因没有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协调,原来的日程安排多次变更。旅游团在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只好听从境外导游的摆布。旅游结束后,王某夫妇以旅行社未提供相应服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要求旅行社赔偿其损失。旅行社辩称,组团人数不足,由若干家旅行社将旅游者拼为一个团,是旅行社的通常做法,只要按约定准时出游,是否告知旅游者并没有实际意义;此次组团出境旅游,事先双方并没有约定派领队,因此,旅行社未派领队并不构成违约。请问: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本案中该旅行社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如何处罚该旅行社? 2.某对外经贸学院法语系学生白某先后两次报名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均未合格。他急于从 事导游工作,遂与某旅行社多次联系,希望能给予带团导游实习机会。2009年8月,正值旅游旺季,该旅游社导游人员不足,遂聘用白某充任导游人员,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获,以其未经导游资格考试合格,擅自进行导游活动给予了罚款处罚。白某对处罚不服,认为自己并非擅自进行导游活动,而是受旅行社聘用从事导游工作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不当,遂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请回答以下问题: (1)白某的看法是否成立?有何依据? (2)旅行社能否聘用白某从事导游工作?有何依据?

1.2009年“五一”期间,王某夫妇参加某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及我国港、澳地区十日游”旅游团。在临登机时,旅游者发现,该旅游团队是6家旅行社组织的,大家手中的旅游日程各不相同。更让旅游者感到疑惑和不安的是,该旅游团没有领队,而团队中绝大多数游客是初次走出国门。这个出国旅游团在整个旅途中遇到许多困难。在国外如何转机,入境卡怎么填,需要哪些旅行文件,怎样与境外旅行社接洽等都无人过问。在新加坡入境时,因不熟悉情况,旅游团被边检部门盘查一个半小时之久,影响了游览活动。旅游过程中,因没有领队与境外接待社协调,原来的日程安排多次变更。旅游团在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只好听从境外导游的摆布。旅游结束后,王某夫妇以旅行社未提供相应服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要求旅行社赔偿其损失。旅行社辩称,组团人数不足,由若干家旅行社将旅游者拼为一个团,是旅行社的通常做法,只要按约定准时出游,是否告知旅游者并没有实际意义;此次组团出境旅游,事先双方并没有约定派领队,因此,旅行社未派领队并不构成违约。请问: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本案中该旅行社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如何处罚该旅行社? 2.某对外经贸学院法语系学生白某先后两次报名参加导游资格考试,均未合格。他急于从 事导游工作,遂与某旅行社多次联系,希望能给予带团导游实习机会。2009年8月,正值旅游旺季,该旅游社导游人员不足,遂聘用白某充任导游人员,被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查获,以其未经导游资格考试合格,擅自进行导游活动给予了罚款处罚。白某对处罚不服,认为自己并非擅自进行导游活动,而是受旅行社聘用从事导游工作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不当,遂向上一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复议。 请回答以下问题: (1)白某的看法是否成立?有何依据? (2)旅行社能否聘用白某从事导游工作?有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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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夫妇因为需要外出开会,遂将自己8岁的孩子小华委托给好友张某照看。在此期间,淘气的小华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近万元。这一损失应由( )。A.刘某夫妇承担,如果张某有过错,张某负连带责任B.刘某夫妇承担,如果刘某夫妇无力承担,由张某承担C.刘某夫妇承担,张某概不承担,因为刘某夫妇是小华的监护人D.张某承担,刘某夫妇负连带责任

赵某与2004年3月5日向李某借款15万元用于购房,双方约定赵某应于2005年3月5日前偿还该借款。王某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王某承担保证责任直至赵某偿还完全部借款本息之日为止。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与李某约定的保证期间合法有效B.视为王某与李某之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王某的保证期间应至2005年9月5日C.视为王某与李某约定保证期间不明,王某的保证期间应至2005年9月5日D.视为王某与李某约定保证期间不明,王某的保证期间应至2007年3月5日

赵某于2004年3月5日向李某借款15万元用于购房,双方约定赵某应于2005年3月5目前偿还该借款。王某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王某的保证期间自2004年3月5日至2005年3月5日。根据法律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与李某约定的保证期间合法有效B.视为王某与李某之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王某的保证期间应至2005年9月5日C.视为王某与李某约定保证期间不明,王某的保证期间应至2005年9月5日D.视为王某与李某约定保证期间不明,王某的保证期间应至2007年3月5日

林某夫妇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用,是否应予支持?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8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3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王某遗产的是‍‍A.乙和丙B.王某的妻子和乙C.王某的妻子和丙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A.乙和丙B.王某的妻子和乙C.王某的妻子和丙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2018年)王某借给李某 5 万元。约定的还款期间届满后,李某未还款。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发生的下列事由中,能够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有( )。A.李某向王某请求延期还款B.王某要求李某还款C.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还款D.李某向王某还款1万元

王某夫妇因有事外出,便雇用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钱。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孩子B.保姆C.孩子的安全、健康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王某。男,44 岁,某法院原民事审判庭副庭长。2009 年7 月,王某主审许某、陈某夫妇诉吴某债务纠纷一案。许某、陈某夫妇向法庭提交了充足的证据,本以为胜诉在握。但在审理过程中,王某接受被告人吴某亲属安排的吃请并收受1000 元好处费后,竟与吴某等人串通案情,在吴某并没有反诉的情况下,以许某、陈某夫妇曾经拦截吴某车辆讨要欠款造成了吴某经营受损为由,判令作为债权人的许某、陈某夫妇给债务人吴某赔偿19000 元的所谓“损失”。陈某受此打击而精神失常。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理?为什么?

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拘留期间,下列有权为王某申请取保候审的是()。A、王某的舅舅B、王某的妻子C、王某的叔叔D、王某聘请的律师

张某和王某夫妇俩因殴打陈某受到某公安分局处罚。张某和王某夫妇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在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后,继而起诉至人民法院。本案中的诉讼参加人有()。A、原告张某和王某夫妇B、被告某公安分局C、被告复议机关D、第三人陈某

卢某有坐落于某市某街的房屋一幢。卢于1967年下放回原籍,该房屋暂由刘某等人居住。1969年因房屋过旧,刘某等人迁走,该房屋交由居委会代管。1969年11月,王某夫妇无房居住,经居委会安排搬进该房暂住,当时讲明:"以后房主回来要房,除非他们另有房屋居住,否则你们就要搬走。"王某夫妇表示同意,将该房屋稍加修理,便搬进居住至1976年5月。因该房屋确实破烂不堪,王某夫妇未经居委会和市房管部门同意,也未告知房主卢某,便将房屋翻盖一新。后来,卢某发现自己的房屋被侵占改建,予1985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房屋所有权。对此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房子应归卢某所有,但应该适当补偿王某夫妇B、房子应归卢某所有,王某夫妇侵害房屋所有权,应该承担赔偿责任C、房子归王某夫妇所有,但应该适当补偿卢某D、房子归王某夫妇和卢某共同所有

王兴华、张江丽夫妇有一子王钢,2004年,夫妇俩带王钢在红星照相馆拍周岁照。摄影师刘某为王钢照了两张底片,一张连同照片交给王某夫妇,另一张经修饰后洗印放大成20寸照片,陈列在照相馆橱窗中。2005年,刘某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某出版社用以制作儿童挂历,获1000元稿酬。后来,出版社又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本市的某香皂厂,用于一种婴儿香皂的包装。2006年,王某夫妇在市场上发现了挂历,又发现了香皂,于是追寻到红星照相馆,方得知照相馆扣下了一张底片,才发生后面的一系列事件。王某夫妇以王钢法定监护人和代理人身份起诉红星照相馆侵犯著作权。照相馆辩称,自己与王某夫妇之间是委托拍摄关系,自己已按约定履行了义务,而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如未约定归属则应当归照相馆所有。照相馆将底片提供给出版社,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自己并不构成侵权。至于出版社将底片提供给香皂厂则与己无关。王钢的照片的著作权应当属于谁?为什么?

王某夫妇雇用了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孩子B、孩子的安全、健康C、保姆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中国公民王某加入英国国籍后与美国公民苔丝结婚,并在美国有住所。1993年,王某夫妇定居中国。1996年3月,王某夫妇外出途中遇车祸,苔丝当场死亡,王某成为植物人。王某的父母称年纪已大,自身尚需别人照顾,主张由王某的哥哥王甲作王某的监护人。王甲称其正在做出国准备,在国内不会待很长时间。主张由王某的弟弟王乙作为王某的监护人。王乙称其经济收入在当地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线以下,养家糊口都是个问题,主张应由经济条件最好的王甲作监护人。王某父母诉诸当地法院请法院裁决。法院对于上述各方当事人关于设定监护人的争议,应当适用哪国法律来解决?A、英国或中国,由法院选择对王某最有利的法律予以适用B、美国C、美国或英国,法院有权选择适用对王某最有利的法律D、中国

王某参加了其单位组织投保的团体医疗保险,负担30%的保费,以下陈述正确的是()。 ①单位须获得王某提供的薪资扣减授权; ②给付期间可由王某所在单位和保险公司在合同中约定; ③通常情况下,对于王某因门诊医疗发生的费用,保险公司不予给付保险金; ④王某若因个人原因中途退保,再次申请加入该保险计划时,须提供可保性证明才能获得参保资格。A、①②③④B、①②③C、①②④D、①③④

多选题李某夫妇雇保姆王某照看小孩。王某在李某家工作半年后,看到电视节目里说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权利,于是要求李某夫妇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李某夫妇和王某之间是劳动关系B李某夫妇和王某之间是民事雇佣关系C李某夫妇应当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D李某夫妇不必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问答题王光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后经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了李林夫妇5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王小涛。由于王光夫妇的溺爱,王小涛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光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王光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李林夫妇此时年老体衰,闻听此事后找到王小涛,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王光夫妇与王小涛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

问答题王飞、高云夫妇二人均已年过四十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而遗弃了王小平,现在十分后悔,要求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经亲子鉴定及其他相关证据证实,李某确系王小平的生母。王飞、高云夫妇不同意李某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的收养关系。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经过这场风波,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关系恶化,王小平也想解除收养关系,他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问答题王兴华、张江丽夫妇有一子王钢,2004年,夫妇俩带王钢在红星照相馆拍周岁照。摄影师刘某为王钢照了两张底片,一张连同照片交给王某夫妇,另一张经修饰后洗印放大成20寸照片,陈列在照相馆橱窗中。2005年,刘某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某出版社用以制作儿童挂历,获1000元稿酬。后来,出版社又将王钢的底片提供给本市的某香皂厂,用于一种婴儿香皂的包装。2006年,王某夫妇在市场上发现了挂历,又发现了香皂,于是追寻到红星照相馆,方得知照相馆扣下了一张底片,才发生后面的一系列事件。王某夫妇以王钢法定监护人和代理人身份起诉红星照相馆侵犯著作权。照相馆辩称,自己与王某夫妇之间是委托拍摄关系,自己已按约定履行了义务,而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如未约定归属则应当归照相馆所有。照相馆将底片提供给出版社,是行使著作权的行为,自己并不构成侵权。至于出版社将底片提供给香皂厂则与己无关。出版社、香皂厂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问答题王光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后经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了李林夫妇5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王小涛。由于王光夫妇的溺爱,王小涛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光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王光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李林夫妇此时年老体衰,闻听此事后找到王小涛,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如果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对李林夫妇是否有赡养义务?

问答题王飞、高云夫妇二人均已年过四十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而遗弃了王小平,现在十分后悔,要求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经亲子鉴定及其他相关证据证实,李某确系王小平的生母。王飞、高云夫妇不同意李某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的收养关系。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王飞、高云夫妇的利益应如何保护?

单选题王某夫妇雇用了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孩子B孩子的安全、健康C保姆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问答题王飞、高云走妇二人均已年过40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而遗弃了王小平,现在十分后悔,要求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经亲子鉴定及其他相关证据证实.孛某确系王小平的生母。王飞、高云夫妇不同意李某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的收养关系。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李某是否有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2)经过这场风波,王小甲与王飞、高云夫妇关系恶化,工小平也想解除收养关系,他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3)王飞、高云夫妇的利益应如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