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王飞、高云走妇二人均已年过40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而遗弃了王小平,现在十分后悔,要求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经亲子鉴定及其他相关证据证实.孛某确系王小平的生母。王飞、高云夫妇不同意李某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的收养关系。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李某是否有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2)经过这场风波,王小甲与王飞、高云夫妇关系恶化,工小平也想解除收养关系,他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3)王飞、高云夫妇的利益应如何保护?

问答题
王飞、高云走妇二人均已年过40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而遗弃了王小平,现在十分后悔,要求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经亲子鉴定及其他相关证据证实.孛某确系王小平的生母。王飞、高云夫妇不同意李某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的收养关系。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李某是否有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2)经过这场风波,王小甲与王飞、高云夫妇关系恶化,工小平也想解除收养关系,他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3)王飞、高云夫妇的利益应如何保护?

参考解析

解析:

相关考题:

胡某于1992年从福利院领回一个两岁男孩作为养子,但是孩子好玩,学习成绩差,胡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根据收养法,这种收养关系不能解除。

徐先生和陈女士婚后15年一直无子女,二人均身体健康,有着稳定的收入,且二人均没有犯罪记录。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二人可以成为收养人收养一名孤儿。()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家族是以婚姻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单位,包括、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亲属在内。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不属于家族成员的是A.由于不务正业,自小被其父赶出家门的小李B.老肖老年丧子,侄子见叔叔孤苦伶仃,便将其接到家中,与其共同生活C.赵英和赵磊是姐弟,自小父母双亡,二人相依为命,赵英嫁给王某后,赵磊便和其二人居住D.李某从小边被老张夫妇收养,后来由于李某经常打架斗殴, 赌博嫖娼,老张夫妇便与其解除了收养关系

王某夫妇从福利院收养一名儿童,与福利院签订收养协议,后发生纠纷,关于该合同的纠纷适用于《合同法》。( )

小康夫妇结婚一年孩子就出生了,夫妇二人都没有照顾孩子的经验,双方父母都在外地不能帮忙。结果夫妇二人每天手忙脚乱。妻子全部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小康有一种被冷落的感觉。小两口冲突不断,甚至闹到要离婚的程度。二人向社会工作者求助,社会工作者分析小康夫妇面临的问题有()。A.角色的转换与冲突B.家庭关系的调适C.沟通技巧的缺乏D.冲突解决能力不足E.家庭经济的危机

夫妇双方曾生育两个孩子,第二孩是超生,并接受了处罚,但后死亡一个子女,现在只有一个子女,这对夫妇可否享受奖励扶助金?

夫妇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子女是否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王先生6年前收养了一个5岁的男孩。后来他自己生了一个男孩,不想再收养这个已经11岁的孩子。收养关系终止后会引起哪些间接后果?

王先生6年前收养了一个5岁的男孩。后来他自己生了一个男孩,不想再收养这个已经11岁的孩子。王先生能否解除收养关系?为什么?

陈秦、齐艳夫妇均生于1955年,因膝下无子,想收养一个孩子。1992年,他们经人介绍认识了郭川、赵莲夫妇。郭川夫妇有一子郭斌,年11岁。因为郭川的父亲得重病,赵莲又突然得了重病,郭川无力照顾孩子,故与赵莲商议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1992年7月,郭川夫妇与陈秦订立了书面收养协议,陈秦怕郭川夫妇反悔,就同二人去办理公证。在办理公证时,公证员得知郭川未就此事征得其子郭斌的同意,未予办理公证。公证员的做法是否符合《收养法》的有关规定?

问答题夫妇双方曾生育两个孩子,第二孩是超生,并接受了处罚,但后死亡一个子女,现在只有一个子女,这对夫妇可否享受奖励扶助金?

问答题李刚(男)与刘云(女)曾经有过较长时间的同居生活.后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刘云在二人同居时已怀孕,在与李刚分手后生下一女孩取名刘晓。后来李刚与汪清结婚,婚后较长时间二人无子女,便以为汪清不能生育,遂收养了李华为养女。一年后汪清意外怀孕,生下一男孩儿取名李征。问:(1)若李刚去世,则案例中哪些人可以作为其合法遗产继承人?为什么?(2)若李华成年后欲解除与李刚和汪清的养父母关系,但其原送养人坚决不同意,则他们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此收养关系解除需经哪些程序?

问答题王光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后经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了李林夫妇5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王小涛。由于王光夫妇的溺爱,王小涛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光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王光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李林夫妇此时年老体衰,闻听此事后找到王小涛,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王光夫妇与王小涛的收养关系可否解除?

多选题甲乙夫妇二人在一次车祸中双双致残,生活均不能自理,无力抚养6岁的女儿丙,欲将丙送与他人收养。邻居丁(男),53岁,单身,无子女,欲收养丙,并与甲乙订立了收养协议。下列关于丁收养丙的说法,正确的有()。A丁与甲乙夫妇订立收养协议,应当征求丙的意见B丁与甲乙夫妇订立收养协议后,收养关系即正式成立C丁与丙间的年龄差符合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法律规定D收养关系成立后,丙与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E收养关系成立后,丙与丁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问答题夫妇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子女是否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问答题李刚(男)与刘云(女)曾经有过较长时间的同居生活,后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刘云在二人同居时已怀孕,在与李刚分手后生下一女孩取名刘晓。后来李刚与汪清结婚,婚后较长时间二人无子女,便以为汪清不能生育,遂收养了李华为养女。一年后汪清意外怀孕,生下一男孩儿取名李征。若李华成年后欲解除与李刚和汪清的养父母关系,但其原送养人坚决不同意,则他们的收养关系能否解除?

问答题李刚(男)与刘云(女)曾经有过较长时间的同居生活,后因感情不和而分手。刘云在二人同居时已怀孕,在与李刚分手后生下一女孩取名刘晓。后来李刚与汪清结婚,婚后较长时间二人无子女,便以为汪清不能生育,遂收养了李华为养女。一年后汪清意外怀孕,生下一男孩儿取名李征。从本案来看,若李刚去世,则案例中哪些人可以作为其合法遗产继承人?为什么?

问答题原告许平的丈夫李健于1993年囚车祸死亡。许平一直体弱多病,丈夫死后,无力抚养自己2岁的儿子李枫,于是,许平将李枫送给了同事章飞夫妇收养,并办了必要的手续。章飞夫妇婚后无子,收养了李枫后,非常满意。不料,1997年,小李枫6岁时,在玩耍时摔断了腿,虽经治疗但留下了终身残疾,于是章飞夫妇认为,孩子又不是亲生的,养一个残疾人不值得。于是,两人又向许平提出解除收养关系。而此时,许平身体更弱,便不同意他们的要求。于是,章飞便把孩子送回到许平家,双方争执不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章飞夫妇领回孩子。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

判断题胡某于1992年从福利院领回一个两岁男孩作为养子,但是孩子好玩,学习成绩差,胡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根据收养法,这种收养关系不能解除。A对B错

多选题赵先生夫妇都不是独生子女,已经育有一个儿子,夫妻二人希望再生一个孩子,怀孕后发现与政策不符,于是决定引产,关于赵先生夫妇的生育保险待遇说法正确的是( )。A赵先生的太太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可以享有生育津贴B赵先生的太太这次引产,也可以享有生育津贴C赵先生的太太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D赵先生的第二个孩子引产,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E夫妇二人的单位均未参加生育保险,这次引产的生育津贴应由所在单位支付

问答题王飞、高云夫妇二人均已年过四十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而遗弃了王小平,现在十分后悔,要求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经亲子鉴定及其他相关证据证实,李某确系王小平的生母。王飞、高云夫妇不同意李某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的收养关系。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李某是否有权提出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问答题王飞、高云夫妇二人均已年过四十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而遗弃了王小平,现在十分后悔,要求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经亲子鉴定及其他相关证据证实,李某确系王小平的生母。王飞、高云夫妇不同意李某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的收养关系。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经过这场风波,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关系恶化,王小平也想解除收养关系,他是否有权提起诉讼?

问答题王先生6年前收养了一个5岁的男孩。后来他自己生了一个男孩,不想再收养这个已经11岁的孩子。收养关系终止后会引起哪些间接后果?

问答题王光夫妇婚后多年未育,后经合法收养手续,收养了李林夫妇5岁的儿子为养子,取名王小涛。由于王光夫妇的溺爱,王小涛从小性情暴躁,经常与小朋友打架,成年后性情未改,对养父母态度十分恶劣,非打即骂,王光夫妇一直生活在恐惧之中。在亲友多次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王光夫妇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同意解除收养关系,但不愿作任何补偿。王光夫妇无奈,遂诉至法院。李林夫妇此时年老体衰,闻听此事后找到王小涛,要求在其解除收养关系后赡养自己。 依据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如果解除收养关系,王小涛对李林夫妇是否有赡养义务?

多选题甲乙夫妇二人在一次车祸中双双致残,生活均不能自理,无力抚养6岁的女儿丙,欲将丙送与他人收养。邻居丁(男),53岁,单身,无子女,欲收养丙,并与甲乙订立了收养协议。下列关于丁收养丙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2年真题]A丁与甲乙夫妇订立收养协议,应当征求丙的意见B丁与甲乙夫妇订立收养协议后,收养关系即正式成立C丁与丙间的年龄差符合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法律规定D收养关系成立后,丙与甲乙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E收养关系成立后,丙与丁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问答题王飞、高云夫妇二人均已年过四十且无子女,便决定收养一个孩子。夫妇二人从社会福利院领回一个3岁男孩,取名王小平,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来,王小平结婚生子,王飞、高云夫妇年事已高,且无生活来源。此时,李某登门,声称自己是王小平的生母,当年因无力抚养而遗弃了王小平,现在十分后悔,要求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经亲子鉴定及其他相关证据证实,李某确系王小平的生母。王飞、高云夫妇不同意李某与王小平恢复母子关系,李某遂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王小平与王飞、高云夫妇的收养关系。 根据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王飞、高云夫妇的利益应如何保护?

单选题男性公民王某,无配偶,拟收养一名福利院女婴。根据《收养法》,下列关于王某收养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与女婴年龄应当相差20周岁以上B王某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且年龄相差40岁以上C王某应当具有大学以上学历D王某应当年满2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