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有三个儿子,丁一、丁二、丁三,丁去世后,没有留遗嘱,那么三个人对遗产可以( )方式A、实物分割B、变价分割C、补偿分割D、严格平均分割E、保留共有的分割

丁有三个儿子,丁一、丁二、丁三,丁去世后,没有留遗嘱,那么三个人对遗产可以( )方式

  • A、实物分割
  • B、变价分割
  • C、补偿分割
  • D、严格平均分割
  • E、保留共有的分割

相关考题:

丁某(男)死后留有存款25万元,其于生前立遗嘱声明儿子继承20万,赠给侄子5万元。丁某儿子和侄子均于丁某死后次日得知遗嘱内容,但到三个月后分割丁某遗产时,两人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任何意思表示。关于丁某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遗赠B.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C.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D.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继承

丁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在家赡养公婆,公婆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且公婆有一个妹妹在邻近的另外一个村庄居住,但不常来往。在这种情况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丁某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B.丁某是第一继承人C.这种情况适用于法定继承D.丁某不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E.丁某公婆的妹妹是第一继承人

请教:2010年社会工作者(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第1大题第25小题如何解答?【题目描述】第 25 题 丁某(男)死后留有存款25万元,其于生前立遗嘱声明由儿子继承20万元,赠给侄子5万元。丁某儿子和侄子均于丁某死后次日得知遗嘱内容。但到三个月后分割丁某遗产时,两人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任何意思表示。关于丁某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遗赠B.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C.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D.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遗赠

若甲男和丁女育有一子,且甲男死亡前并没有立遗嘱,其遗产该由( )继承。A.乙女B.丁女C.女儿D.儿子

老丁年事已高,有三子一女,老丁欲订立遗嘱处分财产,依据《继承法》,下列关于老丁订立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A: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遗嘱执行人B: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给国家C: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指定赠给长子和次子D: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E: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继承

丁一诉弟弟丁二继承纠纷一案,在一审中,妹妹丁爽向法院递交诉状,主张应由自己继承系争的遗产,并向法院提供了父亲生前所立的其过世后遗产全部由丁爽继承的遗嘱。法院予以合并审理,开庭审理前,丁一表示撤回起诉,丁二认为该遗嘱是伪造的,要求继续进行诉讼。法院裁定准予丁一撤诉后,在程序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B、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一、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C、丁一、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D、丁爽、丁二为另案原告,丁一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甲与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经出嫁,儿子与其妻丁育有一子戊,儿子2010 年由于飞机失事死亡。儿子去世后,甲、乙主要由已经再婚的儿媳丁赡养。甲于2018 年3 月去世,留下房屋三套。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有( )。A、乙B、丙C、丁D、戊

砖砌体的砌筑形式有()。A、一丁一顺B、梅花丁C、三顺一丁

下面例子中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向同学借钱的丁一B、向父母借钱的丁二C、向老师借钱的丁三D、向信用社借钱的丁四

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甲立的遗嘱属于( )。A、口头遗嘱B、代书遗嘱C、公证遗嘱D、自书遗嘱

丁一、丁二兄弟俩父母早亡,留有遗产房屋一幢四间。该房屋租赁给王三居住,双方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并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房屋租赁证》。因租期届满,王三向留在当地的丁一提出购买该幢房屋,丁一认为,丁二在外地工作,不需要当地房屋,自己是长子有权作主,经协商,丁一与王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数日后,丁二一家调回当地工作,提出要在租赁给王三的丁家私房居住,请王三在近期搬出此屋,王三辩称,该幢房屋丁一已卖给他,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他已交清了买房款,房屋产权已属他自己所有。若有异议,由丁一、丁二相互交涉。双方意见分岐,丁二上诉法院,要求中止与王三房屋租赁合同,归还房屋自用。丁一与王三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依据是什么?

有甲、乙、丙、丁四人,如果甲炒股,那么乙、丙、丁也都炒股。如果上述断定为真,那么以下哪项一定也为真?A、如果甲没有炒股,那么乙、丙、丁也没有炒股B、如果甲没有炒股,那么乙、丙、丁中至少有一人没有炒股C、如果乙、丙、丁都炒股,那么甲也炒股D、如果丁没有炒股,那么甲和乙至少有一人没有炒股

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下列关于小丁的教育费,说法正确的是( )。A、小丁的3000元教育费应当从甲的遗产中扣除B、乙应当给付小丁的教育费C、乙可以不给付小丁教育费,因为甲的遗嘱无效D、以上选项均错

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以下关于自书遗嘱的说法错误的是( )。A、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B、遗嘱人在遗嘱上面签名,并注明年、月、日C、自书遗嘱不能由他人代笔D、自书遗嘱可以打印

单选题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甲的法定继承人是( )。A乙B丙C小丁D小丁的母亲

多选题老丁年事已高,有三子一女,老丁欲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依据《继承法》,下列关于老丁订立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4年真题]A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遗嘱执行人B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给国家C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指定由长子和次子继承D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E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继承

单选题丁一诉弟弟丁二继承纠纷一案,在一审中,妹妹丁爽向法院递交诉状,主张应由自己继承系争的遗产,并向法院提供了父亲生前所立的其过世后遗产全部由丁爽继承的遗嘱。法院予以合并审理,开庭审理前,丁一表示撤回起诉,丁二认为该遗嘱是伪造的,要求继续进行诉讼。法院裁定准予丁一撤诉后,在程序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A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B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一、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C丁一、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D丁爽、丁二为另案原告,丁一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单选题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和丙都是合法有效的见证人B戊也是合法的见证人C甲的遗嘱有D甲的遗嘱无效

问答题丁一、丁二兄弟俩父母早亡,留有遗产房屋一幢四间。该房屋租赁给王三居住,双方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并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房屋租赁证》。因租期届满,王三向留在当地的丁一提出购买该幢房屋,丁一认为,丁二在外地工作,不需要当地房屋,自己是长子有权作主,经协商,丁一与王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数日后,丁二一家调回当地工作,提出要在租赁给王三的丁家私房居住,请王三在近期搬出此屋,王三辩称,该幢房屋丁一已卖给他,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他已交清了买房款,房屋产权已属他自己所有。若有异议,由丁一、丁二相互交涉。双方意见分岐,丁二上诉法院,要求中止与王三房屋租赁合同,归还房屋自用。你认为法院应作如何判决?

问答题丁一、丁二兄弟俩父母早亡,留有遗产房屋一幢四间。该房屋租赁给王三居住,双方签订有房屋租赁合同,并向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领取了《房屋租赁证》。因租期届满,王三向留在当地的丁一提出购买该幢房屋,丁一认为,丁二在外地工作,不需要当地房屋,自己是长子有权作主,经协商,丁一与王三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数日后,丁二一家调回当地工作,提出要在租赁给王三的丁家私房居住,请王三在近期搬出此屋,王三辩称,该幢房屋丁一已卖给他,双方签订了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他已交清了买房款,房屋产权已属他自己所有。若有异议,由丁一、丁二相互交涉。双方意见分岐,丁二上诉法院,要求中止与王三房屋租赁合同,归还房屋自用。丁一与王三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依据是什么?

多选题老丁年事已高,有三子一女,老丁欲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依据《继承法》,下列关于老丁订立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有(  )。A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遗嘱执行人B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给国家C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指定由长子和次子继承D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E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继承

单选题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不包括( )。A立遗嘱一定发生遗嘱继承B遗嘱对财产传承有重要意义C遗嘱不受法定继承顺序的局限D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有益补充

单选题下面例子中能够成为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有()A向同学借钱的丁一B向父母借钱的丁二C向老师借钱的丁三D向信用社借钱的丁四

单选题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以下关于口头遗嘱的说法错误的是( )。A口头遗嘱只有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危急情况下才可以设立B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C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的口头遗嘱仍然有效D书面遗嘱优先于口头遗嘱

多选题老丁年事已高,有三子一女,老丁欲订立遗嘱处分财产,依据《继承法》,下列关于老丁订立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A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遗嘱执行人B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给国家C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指定赠给长子和次子D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E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继承

多选题丁有三个儿子,丁一、丁二、丁三,丁去世后,没有留遗嘱,那么三个人对遗产可以( )方式A实物分割B变价分割C补偿分割D严格平均分割E保留共有的分割

单选题2000年,甲因病住院,在住院期间,甲感到时日不多,需要安排后事,便叫来妻子乙与好友丙,自己口述,两人同时记录,由丙整理后,立下遗嘱将所存的5000元人民币留给儿子丁和孙女小丁(5岁),其中1000元给儿子,另外4000元作为小丁的教育费,其余财产由妻子乙来处理,甲在遗嘱上签字盖章、按了手印,并注明年、月、日。后来,甲想起法律规定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于是又告诉乙和丙找居委会主任戊见证。第二天,经过乙的说明,戊在遗嘱上签字并盖了章。甲在三日后去世,乙按照遗嘱付给儿子丁1000元人民币,但迟迟未把小丁的教育费给她,2001年,丁夫妇离婚,将小丁判给了其母亲,小丁母亲以小丁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小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按照甲的遗嘱付给小丁教育费。甲立的遗嘱属于( )。A口头遗嘱B代书遗嘱C公证遗嘱D自书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