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公司与法国F公司以CIF Bordeaux成交,出口一批化工原料,付款方式为不可撤消信用证,且规定“以出口国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为卖方议付的依据,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有权对商品复检,复检结果作为买方索赔的依据”。我方在货物装运后,凭信用证规定全套单据议付结汇后,收到F公司认为产品含量与信用证规定不符的索赔通知和法国波尔多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试分析公司拒绝赔付是否合理。
我国某公司与法国F公司以CIF Bordeaux成交,出口一批化工原料,付款方式为不可撤消信用证,且规定“以出口国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为卖方议付的依据,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有权对商品复检,复检结果作为买方索赔的依据”。我方在货物装运后,凭信用证规定全套单据议付结汇后,收到F公司认为产品含量与信用证规定不符的索赔通知和法国波尔多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试分析公司拒绝赔付是否合理。
相关考题:
中国某进出口A公司与比利时B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进口合同,以信用证方式付款,价格条件为FOB。由C公司承运,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货到目的港后,中国A公司发现这批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的质量要求不符,遂请求银行不要议付,而8公司提交的议付单据则与信用证的要求一致。依UCPS00,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银行可以不向B公司议付,因为B公司提供的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B.A公司可以向C公司索赔C.A公司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D.只要单据与信用证一致,银行就应付款,A公司可以向B公司索赔
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化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对该外国公司议付货款,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拒绝是否有道理,
在国际货物销售中,货物检验方面通行的惯例是() A、以装运货物的卖方出具的商检证明作为议付货款根据B、以买方在目的港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根据C、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有复检权,及在索赔期提出质量异议权D、以装运港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据E、以当事人双方同意的第三人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据
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CIF上海,信用证支付。卖方按合同约定将电脑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并向法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结果航行中船舶遇特大暴雨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此时开证行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也得知货物灭失的消息,根据上述案情以及UCP600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开证行可以拒绝偿付议付行已经议付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中国某公司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 B.买方中国某公司的损失可以基于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补偿 C.买方中国某公司的损失可以通过卖方提交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D.由于货物全部灭失,买方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
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了电脑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CIF上海,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卖方按合同约定将电脑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并向法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结果航行中船舶遇特大暴雨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此时开证行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也得知货物灭失的消息,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开证行可以拒绝偿付议付行已经议付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中国某公司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物B、买方中国某公司的损失可以基于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补偿C、买方中国某公司的损失可以通过卖方提交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D、由于货物全部灭失,买方免除其所承担的付款义务
中国买方与巴林卖方签订了货物的进口合同,信用证方式付款。南远洋航运公司承运,货物投保了一切险。货到目的港后,中国买方发现这批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的质量要求不符,遂请求银行不要议付,而巴林卖方提交的议付单据则与信用证的要求一致。依UCP600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即使巴林公司提供的货物的内在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银行也应当向巴林公司付款B.中国买方可以向远洋航运公司索赔C.保险公司应赔偿内在质量与合同要求不符的损失D.只要单据与信用证一致,银行就应付款,但中国买方可以向巴林卖方索赔
我国江苏省南通市某轻工产品进出口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小家电产品,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议付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某分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未发现不符点,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南通公司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规定,进而要求中国银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中国银行的拒绝。试问,中国银行这样做是否有理?为什么?
在国际货物销售中,货物检验方面通行的惯例是( )A、以装运货物的卖方出具的商检证明作为议付货款根据B、以买方在目的港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根据C、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有复检权,及在索赔期提出质量异议权D、以装运港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据
我某丝绸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丝绸织制品一批,合同规定: 出口数量为2100箱,价格为2500美元/CIF中东某港,5-7月份分三批装运,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买方应在装运月份开始前30天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其中汇票各款载有“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字样。 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未留意该条款,即组织生产并装运,待制作好结汇单据到付款行结汇时,付款行以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为由拒绝付款。付款行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 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 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为宜?
我某丝绸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丝绸织制品一批,合同规定:出口数量为2100箱,价格为2500美元/CIF中东某港,5-7月份分三批装运,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买方应在装运月份开始前30天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其中汇票各款载有“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字样。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未留意该条款,即组织生产并装运,待制作好结汇单据到付款行结汇时,付款行以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为由拒绝付款。问:1)付款行的做法有无道理?为什么?2)我方的失误在哪里?
在国际货物销售中,货物检验方面通行惯例是()A、以装运货物的卖方出具的商检证明作为议付货款根据B、以买方在目的港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根据C、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有复检权,及在索赔期提出质量异议权D、以装运港检验结果作为货物作为质量的最终依据E、以当事人双方同意的第三人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据
我某公司通过香港商人与法国巴黎某公司凭商标牌号成交一批商品,合同由巴黎某公司签字,港商要求我方寄样品至香港及巴黎总公司各一份,此后接到法商开立信用证,证内规定:买方巴黎总公司认可样品证明作为议付单据之一,我方经办人员未提出异议,将货物装运出口,仅凭该香港分公司样品认可证明送银行议付,遭开证行拒付。我方应该接受什么教训?
我方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即向该商议付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同,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你认为开证行这样做是否有理?
德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订立计算机买卖合同,约定CIF(上海),信用证方式付款。买方开立信用证后,卖方按合同约定将货物装船,获得信用证要求的提单、保险单和发票等单据,并向德国的议付行办理了议付。后来,承运人的船舶遭遇特大暴雨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此时开证行收到议付行寄来的全部单据,也得知货物全部灭失。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中何者正确?A、开证行可以拒绝偿付议付行已经议付的货款,因为其客户中国公司已无法得到其期待的货物,这是不可抗力可以免责B、买方中国公司的损失可以基于买卖合同要求卖方补偿C、买方中国公司的损失可以在付款赎单后持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D、由于货物灭失,买方可以免除其付款责任
我某丝绸进出口公司向中东某国出口丝绸织制品一批,合同规定: 出口数量为2100箱,价格为2500美元/CIF中东某港,5-7月份分三批装运,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买方应在装运月份开始前30天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合同签订后,买方按合同的规定按时将信用证开抵卖方,其中汇票各款载有“汇票付款人为开证行/开证申请人”字样。 我方在收到信用证后未留意该条款,即组织生产并装运,待制作好结汇单据到付款行结汇时,付款行以开证申请人不同意付款为由拒绝付款。我方的失误在哪里?
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LandedLondon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 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 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 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 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 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 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
某笔进出口业务,约定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第一批货物发送后,买方办理了付款赎单时,但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规定严重不符,便要求开证行通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不要议付,银行不予理睬。后来议付行对第二批信用证项下的货运单据仍予议付。议付行通知买方付款赎单,遭到买方的拒绝。问:银行处理方法是否合适?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为宜?
问答题买卖双方以CIF达成一笔交易,合同规定卖方向买方出口商品5000件,每件30美元,信用证付款。商品检验条款规定:以出口国商检局出具的检验证书为卖方议付的依据。货到目的港,买方有权对商品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作为买方索赔的依据。卖方在办理完装运,制作整套结汇单据并办理完结汇续之后,收到买方因货物质量与同规定不符而向买方提出索赔的电传通知和目的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但卖方认为交易已经结束,责任应由买方自负。问:卖方的看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问答题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多选题在国际货物销售中,货物检验方面通行的惯例是()A以装运货物的卖方出具的商检证明作为议付货款根据B以芝方在目的港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根据C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有复检权,及在索赔期提出质量异议权D以装运港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据E以当事人双方同意的第三人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抓
多选题在国际货物销售中,货物检验方面通行的惯例是( )A以装运货物的卖方出具的商检证明作为议付货款根据B以买方在目的港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根据C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有复检权,及在索赔期提出质量异议权D以装运港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据
问答题我国某公司与法国F公司以CIF Bordeaux成交,出口一批化工原料,付款方式为不可撤消信用证,且规定“以出口国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为卖方议付的依据,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有权对商品复检,复检结果作为买方索赔的依据”。我方在货物装运后,凭信用证规定全套单据议付结汇后,收到F公司认为产品含量与信用证规定不符的索赔通知和法国波尔多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试分析公司拒绝赔付是否合理。
问答题我国某公司向外国某公司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竹,议付行审单后该行议付货款,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问:开证行拒绝是否有道理?
多选题在国际货物销售中,货物检验方面通行惯例是()A以装运货物的卖方出具的商检证明作为议付货款根据B以买方在目的港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根据C货到目的港后,买方有复检权,及在索赔期提出质量异议权D以装运港检验结果作为货物作为质量的最终依据E以当事人双方同意的第三人检验结果作为货物质量的最终依据
问答题我某公司向外国某商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该行议付货款,中国银行也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到开证行拒绝。开证行拒绝是否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