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问题四:乙出版社是否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为什么?

问答题
问题四:乙出版社是否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为什么?

参考解析

解析: 暂无解析

相关考题:

甲的父母是否有法定义务向乙偿还1000元钱?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三:甲出版社辩称《父亲最后的来信》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已经截止,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二:L出版社是否侵犯了B出版社在著作权方面的权利?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二:从图书出版规范的角度看,甲出版社在涉案图书的译者署名方面是否有过失?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四:甲出版社所作辩解的第四点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答题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五) 2013年春天,著名主持人张丹在甲广播电台开播一档读书节目“经典咏流传”,每周一期,每次请受邀的5位著名作者朗诵自己已经发表过的作品,深受广大听众的喜爱。其中著名作家、诗人贾维就曾5次受邀参加该档节目,知名度因之大增。 2015年初,乙出版社策划编辑王征听到这档节目后,觉得在全民阅读的大环境下,将这些作品整理出版后会有较好的市场效果,就请张丹担任主编,将这些作品按主题分类、精心编排,以《经典诵读》为名于同年5月出版。封面和扉页均署名“主编 张丹”,书中每篇作品的后面都署上了具体作者的名字。 2018年1月,贾维发现《经典诵读》出版后,就要求张丹所在的甲广播电台支付在“经典咏流传”上朗诵自己作品的稿费,并认为张丹主编、出版《经典诵读》侵犯了自己的署名权等权利。因此,他于2018年3月将甲广播电台、张丹、乙出版社同时告上法庭。 甲广播电台认为,贾维在本台开播的这档节目上朗读作品扩大了他的知名度,而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合理使用行为,不需要向其支付报酬。张丹则认为,《经典诵读》出版于2015年5月,贾维于2018年3月起诉,早就超过了诉讼时效。乙出版社认为,张丹和本社签订《经典诵读》出版合同时,本社已经要求其保证提供的作品没有著作权方面的瑕疵,双方签订合同表明本社已经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而在本案中,乙出版社也是受害者,正准备起诉张丹。问题一:张丹主编的《经典诵读》是什么作品,其著作权属于谁?为什么?问题二:甲广播电台是否要向贾维支付报酬?为什么?问题三:张丹是否侵犯了贾维的署名权等其他权利?为什么?问题四:贾维于2018年3月起诉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为什么?问题五:乙出版社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三:为什么法院认定甲出版社和乙网上书店的行为侵犯了张东的著作权?

问答题问题一:甲出版社支付的基本稿酬数额是否准确?为什么?

多选题关于H出版社在本案例中的情况,有下列各种说法。请你进行判断后把正确答案的代码填入括号(正确答案有1~3个)。H出版社(  )。A侵犯了W的著作权B侵犯了S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C侵犯了S出版社的版式设计权D因未尽合理注意义务而应将所有的违法所得赔偿给被侵权人E因已尽合理注意义务而只需把侵权所得利润返还被侵权人F只要向被侵权人表示歉意而不必承担其他责任,因为出版合同已经约定所有责任由Z承担G保证在已经印制的《L教子有方》销完后不再重印或再版H应该立即停止销售《L教子有方》

问答题问题一:书眉设计是否合理?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四:乙报社连载涉案图书内容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问答题计算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问题一:甲出版社是否侵犯了张强的署名权?为什么?问题二:甲出版社在稿酬支付时间方面是否有过错?为什么?问题三:张强计算稿酬的方法存在哪些失误?问题四:甲出版社究竟应该支付给张强税前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以验证甲出版社的说法是否属实。

问答题问题四: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甲出版社与乙公司之间的“合作”属于买卖刊号行为,这是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二:甲和乙的第二个要求是否合理?A出版社应如何答复?

问答题问题三:L出版社是否侵犯了小赵在著作权方面的权利?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二:甲出版社是否侵犯李某的权利?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五:为什么说乙期刊社也侵犯了甲出版社的权利?

问答题问题二:甲出版社在稿酬支付时间方面是否有过错?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一:甲出版社是否侵犯陈国平的署名权?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五:L出版社是否侵犯了陶瓷博物馆在著作权方面的权利?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一:甲出版社所作辩解的第一点是否成立?为什么?

单选题简答题:根据所给材料回答问题。 2015年,著名插画家刘某接受甲公司的委托,为甲公司主办的插画展设计卡通形象。由于刘某与甲公司老总私交不错,双方只是口头约定了设计酬劳,没有订立委托合同。在插画展开幕前3个月,刘某如期交付了卡通形象的设计手稿,右下角有刘某的署名及作品完成日期。刘某还表示愿意把设计手稿赠送给甲公司。甲公司当场向刘某支付了报酬,并将手稿交给设计部负责人林某,由林某去安排后续制作事宜。在2015年年底举行的公司年会上,甲公司将刘某的手稿作为奖品颁发给了林某。2016年年初,乙出版社拟出版一本名为《爸爸、妈妈和我》的亲子读物,邀请林某为该读物绘制插图。林某以家中刘某的手稿为蓝本,结合图书内容在场景、人物动作、表情等方面进行了艺术加工和再创作,完成了10幅插图的绘制。2016年7月,该书出版,版权页上有“插图:林某”的字样。刘某购得该书后,发现书中插图的主人公在整体人物造型和基本形态构成上与自己的作品极其相似。于是,刘某以林某和乙出版社侵犯自己的著作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庭审时,林某辩称:刘某是受甲公司委托设计涉案卡通形象,甲公司已经支付报酬,该作品的著作权应该归甲公司所有,刘某无权提起诉讼。2015年年底,自己合法获得了刘某手稿的所有权,因此有权使用手稿中的卡通形象。乙出版社认为:图书的所有插图都是林某绘制完成的新作品,出版社征得林某的许可并支付了报酬即可使用,没有侵犯刘某的权利。在审定林某的插图时,乙出版社曾要求林某出示手稿,林某出示了甲公司颁发给自己的卡通形象手稿证明自己是著作权人,出版社已经履行了合理注意义务,即使林某侵权,出版社也不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问题一:刘某创作的卡通形象属于什么作品?该作品的著作权是否属于甲公司?为什么?问题二:林某是否侵犯刘某的权利?为什么?问题三:乙出版社使用林某绘制的插图是否需要征得刘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为什么? 问题四:乙出版社是否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一:甲和乙的第一个要求是否合理?A出版社应如何处理?

问答题问题四:L出版社是否侵犯了编写人小胡等的著作权?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三:乙出版社使用林某绘制的插图是否需要征得刘某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三:甲出版社翻译出版藏文版《创业之路》的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为什么?

问答题问题四:甲出版社究竟应该支付给张强税前稿酬多少元?请列出算式计算,以验证甲出版社的说法是否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