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法案与银行的混合经营有关()。 A、《格拉斯—斯蒂格尔法》B、《金融服务现代化法》C、日本新《银行法》D、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

下列哪些法案与银行的混合经营有关()。

A、《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B、《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C、日本新《银行法》

D、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


相关考题:

美国先后实行投资银行业务与商业银行业务分离与混业经营的法案是( ) A、1935年银行法B、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尔法C、1971年社区再投资法D、1987年公平竞争银行法E1999年金融服务现代法案

1999年美国参众两院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主要内容() A、允许银行与证券之间联合经营;B、允许银行与保险之间联合经营;C、深化银行业与商业的分离;D、允许银行与工商业之间联合经营;E、强化银行与证券之间的分离。

以下法案中,确立了美国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管理的法案是()。A: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B:金融制度改正法C: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D:第二号银行业务指令

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标志着金融业分业经营制度的终结A:《金融服务法案》B:《商业银行法》C:《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D:《格林斯-斯蒂格尔法案》

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标志着金融业分业经营制度的终结A:《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B:《格拉斯-斯蒂塔尔法案》C:《商业银行法》D:《金融服务法案》

1999年11月4日,美国国会通过(),标志着金融业分业经营制度的终结。A:《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B:《金融服务法案》C:《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D:《商业银行法》

1999年美国国会通过的《麦克法登法案》(McFadden Act)确立了美国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混业经营的格局。

美国于1999年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决定了美国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的模式。

废除1933年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以及其它一些相关法律中有关限制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跨业经营的条款,从而使美国金融业从立法上告别了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历史,迈向了一个混业经营的新时代的法案是()A.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B.巴塞尔协议ⅠC.格拉斯·斯蒂格尔法D.多德·弗兰克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