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逐年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A、3年B、5年C、8年D、10年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逐年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A、3年
B、5年
C、8年
D、10年
相关考题:
以下关于弥补亏损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当年的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不可逐年延续弥补B、当年的亏损不可以用以后各年的所得弥补,但可用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弥补C、当年的亏损可以用今后各年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3年D、当年的亏损可以用今后各年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期限计算。这里所指的亏损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 ( )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用下一年度的所得额弥补,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最长不得超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