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 )。A.3年B.4年C.5年D.6年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 )。

A.3年

B.4年

C.5年

D.6年


相关考题: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_。 A.6年B.5年C.4年D.3年

企业所得税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A.正确B.错误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得超过( )。A.5年B.3年C.10年D.6年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8年。()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逐年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A、3年B、5年C、8年D、10年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 )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用下一年度的所得额弥补,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最长不得超过()年。

某国有企业 2010 年度发生亏损,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该亏损额可以用以后纳税年度的所得逐年弥补,但延续弥补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年。A.2013B.2014C.2015D.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