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典》规定:制川乌醇型生物碱以乌头碱计,不得高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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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水分B.片型C.色泽D.有毒成分E.有害物质限度《中国药典>中“制川乌含双酯型生物碱以乌头碱(CHNO)、次乌头碱(CHNO)和新乌头碱(CHNO)的总量计,不得过0.040%”是用于控制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对川乌药材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控制表现在A:针对制川乌,检查双酯型生物碱的限量;对川乌药材,规定苯甲酰乌头原碱、苯甲酰次乌头原碱及苯甲酰新乌头原碱总量范围B:分别规定了双酯型生物碱和单酯型生物碱的含量范围C:只检测乌头碱类成分的总量D:检测单酯型生物碱的含量E:分别检测双酯型生物碱、单酯型生物碱和胺醇型生物碱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