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银用前应在()干燥至恒重。 A.270~300℃B.浓硫酸干燥器C.130℃D.105~110℃
硝酸银用前应在()干燥至恒重。
A.270~300℃
B.浓硫酸干燥器
C.130℃
D.105~110℃
相关考题:
根据下列实验数据计算本品的干燥失重应为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重:28.9232g干燥前总重(称量瓶+药品):29.9493g干燥至恒重的总重(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药品):29.9464gA、0.27%B、0.28%C、0.29%D、1.00%E、0.99%
直接干燥法测定食品中的水分的方法是A、在常压下,温度90~100℃干燥至恒重,测其减重作为水分含量B、在常压下,温度95~105℃干燥至恒重,测其减重作为水分含量C、在常压下,温度85~100℃干燥至恒重,测其减重作为水分含量D、在常压下,温度90~105℃干燥至恒重,测其减重作为水分含量E、在常压下,温度95~100℃干燥至恒重,测其减重作为水分含量
基准物质NaCl在使用前预处理方法为( ),再放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A.在140~150℃烘干至恒重B.在270~300℃灼烧至恒重C.在105~110℃烘干至恒重D.在500~600℃灼烧至恒重
根据下列实验数据计算本品的干燥失重应为: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重:28.9232g;干燥前总重(称量瓶+药品):29.9493g;干燥至恒重的总重(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药品):29.9464gA、0.27%B、0.28%C、1.00%D、0.99%E、0.29%
根据下列实验数据计算本品的干燥失重应为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重:28.9232g干燥前总重(称量瓶+药品):29.9493g干燥至恒重的总重(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药品):29.9464gA:0.27%B:0.28%C:0.29%D:1.00%E:0.99%
根据下列实验数据计算本品的干燥失重应为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重:28.9232g 干燥前总重(称量瓶+药品):29.9493g 干燥至恒重的总重(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药品):29.9464gA.0.27%B.0.28%C.0.29%D.1.00%E.0.99%
饲料粗灰分的定义为()。A.饲料样本在100-105℃条件下干燥至恒重所失去的重量B.饲料样本在100-105℃条件下干燥至恒重剩余的部分C.饲料样本在550℃左右条件下灼烧至恒重所失去的重量D.饲料样本在550℃左右条件下灼烧至恒重剩余的物质
葡萄糖的干燥失重测定:空称量瓶于105℃干燥至恒重,为20.0240 g,加入试样后重21.5885 g, 再于105℃干燥至恒重后,为21.4565g,则葡萄糖干燥失重为()%A.8.437B.8.44C.8.4D.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