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偏瘫(4级肌力以下)属于()级伤残。 A、4B、5C、6D、7

在《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偏瘫(4级肌力以下)属于()级伤残。

A、4

B、5

C、6

D、7


相关考题:

脊髓损伤ASIA损伤程度分级中,其中C级为A、完全性损伤B、不完全损伤,损伤平面以下包括骶段有感觉但无运动功能C、不完全损伤,损伤平面以下存在运动功能,大部分关键肌肌力3级以下D、不完全损伤,损伤平面以下存在运动功能,大部分关键肌肌力3级或以上E、正常

美国脊髓损伤学会损伤分级中的D级特点 ( )A、不完全损伤B、受损水平以下,运动功能存在C、大多数的关键肌群肌力大于或等于3级D、大多数的关键肌群肌力低于3级E、有感觉功能但无运动功能

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是()。 A、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B、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C、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D、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

下列关于ASIA损伤分级的叙述,正确的是A、ASIA损伤分级A级完全损伤,S4~5无运动功能,感觉功能正常B、ASIA损伤分级B级不完全损伤,损伤水平以下,包括S4~5保留感觉、运动功能C、ASIA损伤分级C级不完全损伤,损伤水平以下感觉功能存在,大多数关键肌肌力D、ASIA损伤分级D级不完全损伤,损伤水平以下运动功能存在,大多数关键肌肌力≥3级E、ASIA损伤分级D级不完全损伤,损伤水平以下运动功能不存在,感觉功能存在

下列关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错误的是() A.现有的四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包括:工伤鉴定标准,交通事故标准,各高院其他人身损害标准,以及医疗损害责任技术鉴定分级B.现有的四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并无冲突C.北京高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对涉及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的问题,应统一适用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制定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D.北京高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对涉及医疗损害责任技术分级,应统一适用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制定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下列关于ASIA损伤分级的叙述,不正确的是()A.ASIA 损伤分级A级完全损伤,S4-5无运动功能,感觉功能正常B.ASIA 损伤分级B级不完全损伤,损伤水平以下,包括S4-5保留运动功、感觉功能C.ASIA 损伤分级C级不完全损伤,损伤水平以下,感觉功能存在,大多数关键肌肌力小于4级D.ASIA 损伤分级D级不完全损伤,损伤水平以下,运动功能存在,大多数关键肌肌力大于等于3级

31、对于《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的分级系列中没有的致残情形,可根据残疾的实际情况,并依据该标准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致残程度等级。()

30、《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中,多发性复合损伤有多处残疾,应按多处伤残分别评定并在鉴定意见中分别罗列。()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由2017年1月1日颁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