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炽灼残渣留作重金属检查时,炽灼温度应控制在()。 A、400~500℃B、500~600℃C、600~700℃D、700~800℃
若炽灼残渣留作重金属检查时,炽灼温度应控制在A、350℃B、450℃C、500℃以上D、500~600℃E、700~800℃
检查炽灼残渣后,将残渣留做重金属检查时,炽灼温度应为A.600~700℃B.500~600℃C.700~800℃D.1000~1200℃E.800~1000℃
如炽灼残渣留做重金属检查时,炽灼温度应为()。A.800℃~1000℃ B.700℃~800℃ C.500℃~600℃ D.600℃~700℃
炽灼残渣用于重金属检查时,应控制炽灼过程的温度和时间。
含芳环、杂环的有机药物,其重金属检查所需样品可采用其炽灼残渣检查项下(炽灼温度:500-600℃)遗留的残渣。
24、如炽灼残渣留做重金属检查时,炽灼温度应为()。A.800℃~1000℃B.700℃~800℃C.500℃~600℃D.600℃~700℃
如炽灼残渣要用于做重金属检查,则炽灼温度必须控制在700℃~800℃。()
如炽灼残渣要用于做重金属检查,则炽灼温度必须控制在5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