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2005年12月有关经营业务情况如下:(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薯类作物,实际支付金额400000元,薯类作物已验收入库。(2)购入生产用煤,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400000元,税额52000元,支付运输费用20000元,取得货运发票,已验收入库。(3)销售瓶装粮食白酒50000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价款780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押金收入58500元。销售散装粮食白酒20000斤,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210600元。(4)试制一批新型号的粮食白酒10000斤发给职工作为福利,成本价60000元,成本利润率10%,该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5)月初库存外购已税酒精4吨,每吨单位4000元,本月外购已税酒精10吨,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40000元,税额6800元,已验收入库。月末库存酒精3吨,其他被本月生产粮食白酒所使用。(6)发出薯类作物30000元委托某县城甲企业加工薯类白酒2000斤,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0000元,税额3400元,薯类白酒已经验收入库,将其中1000斤直接零售,取得零售收入64350元。(7)因为水灾,损失库存的薯类作物金额58000元,损失上月购进煤炭金额30000元。有关票据当月均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1)计算该酒厂本月可抵扣进项税额;(2)计算该酒厂本月销项税额;(3)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增值税;(4)计算该酒厂本月销售粮食白酒应纳的消费税;(5)计算甲企业加工薯类白酒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6)计算该酒厂本月应向税务机关交纳的消费税;(7)计算该酒厂本月应向税务机关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某市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2005年12月有关经营业务情况如下: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薯类作物,实际支付金额400000元,薯类作物已验收入库。

(2)购入生产用煤,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400000元,税额52000元,支付运输费用20000元,取得货运发票,已验收入库。

(3)销售瓶装粮食白酒50000斤,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价款78000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押金收入58500元。销售散装粮食白酒20000斤,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210600元。

(4)试制一批新型号的粮食白酒10000斤发给职工作为福利,成本价60000元,成本利润率10%,该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5)月初库存外购已税酒精4吨,每吨单位4000元,本月外购已税酒精10吨,取得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40000元,税额6800元,已验收入库。月末库存酒精3吨,其他被本月生产粮食白酒所使用。

(6)发出薯类作物30000元委托某县城甲企业加工薯类白酒2000斤,取得对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20000元,税额3400元,薯类白酒已经验收入库,将其中1000斤直接零售,取得零售收入64350元。

(7)因为水灾,损失库存的薯类作物金额58000元,损失上月购进煤炭金额30000元。

有关票据当月均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酒厂本月可抵扣进项税额;

(2)计算该酒厂本月销项税额;

(3)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增值税;

(4)计算该酒厂本月销售粮食白酒应纳的消费税;

(5)计算甲企业加工薯类白酒应代扣代缴的消费税;

(6)计算该酒厂本月应向税务机关交纳的消费税;

(7)计算该酒厂本月应向税务机关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相关考题: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9年11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销售甲种粮食白酒10吨,每吨含税单价24570元;销售乙种粮食白酒5吨,每吨含税单价22230元;销售丙种粮食白酒20吨,每吨含税单价2106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2)销售散装粮食白酒3吨,每吨含税单价为468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款项全部存入银行。(3)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6吨,每吨含税单价2340元,其中外购薯类白酒3吨,每吨含税价117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用于勾兑并销售,货款存入银行。(4)用自产甲种粮食白酒10吨,从农民手中换玉米,已经验收入库,开出收购专用发票。(5)该厂委托某酒厂为其加工酒精6吨,粮食由委托方提供,发出粮食成本51000元,支付加工费6000元,增值税102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收回的酒精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套装礼品白酒10吨,每吨含税单位售价35100元,当月全部销售。(6)本厂将自己生产的甲种粮食白酒10吨,3吨用于馈赠,7吨用于职工福利。(适用消费税税率:粮食白酒为25%;薯类白酒为15%;酒精为5%)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本月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元。A.232730B.233070C.239870D.207570

北京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9年5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2009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2009年5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 )元。A.48400B.92250C.85900D.96920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5年4月销售粮食白酒4000斤,取得销售收入14 040元(含增值税)。已知粮食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5%。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元。11.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5年4月销售粮食白酒4000斤,取得销售收入14 040元(含增值税)。已知粮食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5%。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元。A. 6229.92B. 5510C. 5000D. 4000

(二)某市区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2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销售自产粮食白酒15吨,每吨不含税单价为80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70200元,收取装卸费23400元;(2)从云南某酒厂购进粮食白酒6吨,专用发票上注明每吨不含税进价15000元;购进白酒生产全部领用,勾兑38度白酒8吨并直接出售,取得不含税收入380000元;(3)将自产35度粮食白酒10吨,以成本价每吨8500元分给职工作年货,对外销售同类粮食销售粮食白酒的增值税销项税合计为( )元。A.331516.16B.546392.91C.336946.16D.331558.66

某酒厂生产的下列白酒,属于按粮食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的有( )。A.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B.用粮食、薯类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C.用薯类为原料生产的白酒D.用糠麸为原料生产的白酒

北京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09年5月“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反映销售粮食白酒50000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5000元;在“其他业务收入”账户反映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其他应付款”账户反映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 9360元;2009年12月,该酒厂将销售粮食白酒的包装物押金中3510元返还给购货方,其余包装物押金不再返还,该酒厂2009年5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元。A.48400B.92250C.8590D.96920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9年12月:   (1)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另外,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520元;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040元。   (2)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40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60元。   要求: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单位税额220元/吨)。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8年12月:  (1)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另外,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40元;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280元。  (2)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40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60元。  要求: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啤酒单位税额220元/吨)。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12月该厂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销售A类白酒10吨给X购物中心,收取含税增值税销售额169.5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30万元。(2)销售薯类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50万元。(3)销售粮食白酒3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80万元,另外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租金2.26万元,款项已收讫。(4)30日研发生产一种新型薯类白酒1吨,成本为20 000元,作为礼品赠送客户品尝,没有同类售价,已知薯类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5%。已知: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增值税税率为13%。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3)该酒厂销售薯类和粮食白酒应缴纳消费税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A.[150+180+2.26÷(1+13%)]×20%=66.4万元B.[150+180+2.26÷(1+13%)]×20%+(50+30)×2 000×0.5÷10 000=74.4万元C.(150+180)×20%+(50+30)×2 000×0.5÷10 000=74万元D.(150+180)×20%=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