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对类的声明,正确的是A.abstract final class Hh{…}B.abstract private move(){…}C.protected private number;D.public abstract class Car{…}

下列对类的声明,正确的是

A.abstract final class Hh{…}

B.abstract private move(){…}

C.protected private number;

D.public abstract class Car{…}


相关考题:

下列关于JAVA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abstract和final能同时修饰一个类B.抽象类做抽象父类,也可以做抽象子类和抽象方法C.抽象方法不一定在抽象类中,也可以在接口中D.声明final的方法不能在子类中重新定义

下面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不正确的是(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C.fm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下列关于修饰符混用的说法,错误的是( )。A.abstract不能与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B.abstract类中不可以有private的成员C.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D.static方法中能处理非static的属性

下面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正确的是______。A.abstract类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abstract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下面的是关于类及其修饰符的一些描述,不正确的是 ( )A.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B.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定义中可以没有abstract方法

38、下列关于修饰符混用的说法,错误的是A.abstract不能与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B.abstract类中不可以有private的成员C.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D.static方法中能处理非static的属性

下列关于修饰符混用的说法,错误的是()A.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使用修饰同一个类B.abstract类中不可以有private的成员C.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D.非static方法中能处理static和非static的成员

5、下列关于修饰符混用的说法,错误的是A.abstract不能与final并列修饰同一个类B.abstract类中不可以有private的成员C.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D.static方法中能处理非static的属性

【多选题】(7-8)关于类及其修饰符,不正确的说法是()。A.abstract不能与final同时修饰一个类B.abstract类只能用来派生子类,不能用来创建abstract类的对象C.final类不但可以用来派生子类,也可以用来创建final类的对象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类中声明,但abstract类中可没有abstract方法

以下关于abstract关键字的说法,正确的是()A.abstract 可以与final 并列修饰同一个类。B.abstract 类中不可以有private的成员。C.abstract 类中必须全部是abstract方法。D.abstract方法必须在abstract 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