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相克的关系中,火的"所不胜"是A、太B、火C、金D、水E、土
五行相克的关系中,火的"所不胜"是
A、太
B、火
C、金
D、水
E、土
相关考题:
下列关于五行相克不正确的是A.五行相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B.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C.《内经》把相克关系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克我”者为“所胜”,“我克”者为“所不胜”D.以木为例,由于木克土,故“我克”者为土,土为木之“所胜”;由于金克木,故“克我”者为金,金为木之“所不胜”
五行相克的关系中,火的"所不胜"是A.太B.火C.金D.水E.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