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销售的价款是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代垫的运杂费为0.5万元,向乙公司出租包装物的租金为1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则甲公司应该计入应收账款的金额为( )万元。A.235.5B.200C.234D.234.5
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销售的价款是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代垫的运杂费为0.5万元,向乙公司出租包装物的租金为1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则甲公司应该计入应收账款的金额为( )万元。
A.235.5
B.200
C.234
D.234.5
相关考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11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0万元,款项已收到1170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15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11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1170)万元。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09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7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0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A.300B.700C.1000D.1170
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2009年12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 0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成本为70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编制2009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 )万元。A.300 B.700 C.1 000 D.1 170
2019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6万元,商品成本为80万元。该批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为( )万元。A.20B.100C.110D.116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6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当日,商品运抵乙公司,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瑕疵,经与甲公司协商,甲公司同意在价格上给予3%的折让。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于20×6年12月8日支付了扣除销售折让和现金折扣后的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当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是( )。A:190.12万元B:200万元C:192.06万元D:194万元
2019年8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商品成本为80万元。该批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为( )万元。A.20B.100C.110D.113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销售给乙公司一批商品,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2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因乙公司资金困难,已无力偿还甲公司的全部货款。经协商,乙公司用自己的厂房抵债,该厂房的原值为3000万元,累计折旧15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500万元,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8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乙公司因为该业务确认的当期损益的金额为( )万元。A.800 B.200 C.1140 D.1540
2012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成本为180万元,商品未发出,款项已收到。协议约定,甲公司应于2013年5月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2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2012年12月31日甲公司因此售后回购业务确认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万元。A.200B.180C.204D.20
2019年8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商品成本为80万元。该批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为()万元。A.20B.100C.110D.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