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20×7年12月31日有关科目的余额如下:科目余额表编制单位:乙企业 20×7年12月31日 单位:元科目名称 借方余额 贷方余额 科目名称 借方余额 贷方余额 库存现金 3 300 短期借款 100 000 银行存款 15 000 应付账款 55 000 应收账款 74 625 应付利息 20 000 坏账准备 14 925 长期借款 210 000 预付账款 10 000 实收资本 250 000 其他应收款 6 000 资本公积 53 000 原材料 110 000 盈余公积 40 000 材料成本差异 10 000 库存商品 7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60 000 固定资产 400 000 累计折旧 96 000 合计 848 925 120 925 728 00020×8年1月本企业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从A企业购进原材料20 000元,增值税3 400元,用预付账款抵付(该企业预付账款期初数均为与A企业购货发生),不足部分尚未支付;(2)上述购进材料已验收入库,计划成本为22 000元;(3)上期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又收回3 000元;(4)本期提取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15 000元:(5)取得商品销售收入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销售成本为收入的70%。(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6)以银行存款支付当期的短期借款应付利息20 000元;(7)本期归还长期借款本金70 000元,归还短期借款30 000元;(8)本月确认并预交所得税10 000元(要求通过“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科目核算)。注:未归还的长期借款中20×5年5月1日借人40 000元,期限3年;20×4年10月1日借入100 000元,期限5年。要求:(1)根据上述经济业务(1)~(8)编制会计分录。(2)编制该企业20×8年1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乙企业20×8年1月31日 单位:元资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预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其他应收款 应付利息 存货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 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 递延所得税负债 工程物资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 非流动负债合计 生产性生物资产 负债合计 油气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实收资本(或股本) 开发支出 资本公积 商誉 减:库存股 长期待摊费用 盈余公积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分配利润 其他非流动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乙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20×7年12月31日有关科目的余额如下:

科目余额表

编制单位:乙企业 20×7年12月31日 单位:元

科目名称 借方余额 贷方余额 科目名称 借方余额 贷方余额 库存现金 3 300 短期借款 100 000 银行存款 15 000 应付账款 55 000 应收账款 74 625 应付利息 20 000 坏账准备 14 925 长期借款 210 000 预付账款 10 000 实收资本 250 000 其他应收款 6 000 资本公积 53 000 原材料 110 000 盈余公积 40 000 材料成本差异 10 000 库存商品 70 000 长期股权投资 160 000 固定资产 400 000 累计折旧 96 000 合计 848 925 120 925 728 000

20×8年1月本企业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从A企业购进原材料20 000元,增值税3 400元,用预付账款抵付(该企业预付账款期初数均为与A企业购货发生),不足部分尚未支付;

(2)上述购进材料已验收入库,计划成本为22 000元;

(3)上期已核销的应收账款又收回3 000元;

(4)本期提取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15 000元:

(5)取得商品销售收入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 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销售成本为收入的70%。(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6)以银行存款支付当期的短期借款应付利息20 000元;

(7)本期归还长期借款本金70 000元,归还短期借款30 000元;

(8)本月确认并预交所得税10 000元(要求通过“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注:未归还的长期借款中20×5年5月1日借人40 000元,期限3年;20×4年10月1日借入100 000元,期限5年。

要求:

(1)根据上述经济业务(1)~(8)编制会计分录。

(2)编制该企业20×8年1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乙企业20×8年1月31日 单位:元

资产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预付账款 预收款项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其他应收款 应付利息 存货 应付股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其他流动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合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 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 递延所得税负债 工程物资 其他非流动负债 固定资产清理 非流动负债合计 生产性生物资产 负债合计 油气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实收资本(或股本) 开发支出 资本公积 商誉 减:库存股 长期待摊费用 盈余公积 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分配利润 其他非流动资产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相关考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7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 (2)按合同规定,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用46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600元(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 (4)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完成后的材料计划成本为80000元,该批材料已验收入库。要求:(1)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给乙企业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编制甲企业委托加工材料发出、支付有关税费和入库有关的会计分录(对于“应交税费”账户,须列出明细账户,涉及增值税的,还应列出专栏)。

(一)某乙企业为增值税务局一般纳税企业,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08年3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购入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材料价款为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为34万元.货款已付,材料已验收入库.

新华企业为生产并销售ABC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现有甲、乙、丙三个公司可以为其提供生产所需原材料,其中甲为一般纳税人,且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乙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开具增值税税率为3%的发票;丙为个体工商户,目前只能出具普通发票。甲、乙、丙三家公司提供的原材料质量无差别,所提供的每单位原材料的含税价格分别为23400元、21115元和19750元。ABC产品的单位含税售价为29250元,假设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3%。假设新华企业的购货方式不会影响到企业的期间费用,从利润最大化角度考虑新华企业应该选择哪家企业作为原材料供应商?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2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 ( )元。A.68000B.69000C.70000D.724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其下属独立核算的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开据普通发票中注明货款36888元,已知甲公司适用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征收率为6%,则其应纳增值税为5359.79元。( )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 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 2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 )元。A.68000B.69000C.70000D.72400

(2012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1年12月委托乙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 000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 000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  )元。A.135 000B.150 000C.152 000D.155 950

3、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乙材料计划成本每千克为20元。本期购进乙材料6000千克,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价款102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6320元,另发生运输费为1800元,增值税税额180元。原材料运抵企业后验收入库5995千克,运输途中合理损耗5千克。购进乙材料发生的成本差异为()元。A.-1099B.-16200C.-1199D.-16100

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乙材料计划成本每千克为20元。本期购进乙材料6000千克,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价款102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6320元,另发生运输费为1800元,增值税税额180元。原材料运抵企业后验收入库5995千克,运输途中合理损耗5千克。购进乙材料发生的成本差异为()元。A.-1099B.-16200C.-1199D.-16100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超支);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 850元(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A.17944.44B.17166.67C.17000D.17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