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具有关联方关系。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均为10%。甲公司于2008年1月1日以无形资产、库存商品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合并对价,支付给乙公司的原股东,持有乙公司75%的股权。(1)甲公司2008年1月1日无形资产、库存商品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料如下:无形资产原值为5 600万元,累计摊销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6 000万元;库存商品成本为800万元,公允价值为l 0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成本为2 000万元(其中成本为2 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贷方余额为l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800万元;另支付直接相关税费30万元。(2)甲公司在2008年1月1日备查簿中记录的乙公司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资料:在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差异仅有一项,即用于行政管理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700万元,账面价值600万元,按直线法每年按照l0年摊销。假定按照公允价值调整乙公司净利润时不考虑所得税因素。(3)甲公司2008度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如下:乙公司2008年1月1日的所有者权益为l0 5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6 000万元,资本公积为4 500万元,盈余公积为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0万元。乙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 010万元(均由投资者享有)。各年度末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乙公司2008年因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l00万元(已经扣除所得税影响)。甲公司2008年向乙公司出售商品500件,价款每件为6万元,成本每件为5万元,货款尚未支付。至2008年末已对外销售400件。甲公司2008年7月10日向乙公司出售一项无形资产(专利权),价款为300万元,成本为200万元,货款已经支付。乙公司收到专利权后仍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4)甲公司2009年度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如下:乙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 010万元(均由投资者享有)。乙公司2009年因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200万元(已经扣除所得税影响)。2009年乙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 000万元。至2009年末上述商品又对外销售50件。(5)税法规定,企业的存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6)编制抵销分录时假定不考虑内部存货交易以外的其他内部交易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要求:(1)计算合并对价成本(2)编制2008年投资的会计分录(3)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4)编制2008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5)编制2009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

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具有关联方关系。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均为10%。甲公司于2008年1月1日以无形资产、库存商品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合并对价,支付给乙公司的原股东,持有乙公司75%的股权。

(1)甲公司2008年1月1日无形资产、库存商品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资料如下:无形资产原值为5 600万元,累计摊销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6 000万元;库存商品成本为800万元,公允价值为l 0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成本为2 000万元(其中成本为2 1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贷方余额为l00万元),公允价值为1 800万元;另支付直接相关税费30万元。

(2)甲公司在2008年1月1日备查簿中记录的乙公司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资料:在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存在差异仅有一项,即用于行政管理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700万元,账面价值600万元,按直线法每年按照l0年摊销。假定按照公允价值调整乙公司净利润时不考虑所得税因素。

(3)甲公司2008度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如下:

乙公司2008年1月1日的所有者权益为l0 500万元,其中,实收资本为6 000万元,资本公积为4 500万元,盈余公积为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0万元。

乙公司2008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 010万元(均由投资者享有)。各年度末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乙公司2008年因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l00万元(已经扣除所得税影响)。

甲公司2008年向乙公司出售商品500件,价款每件为6万元,成本每件为5万元,货款尚未支付。至2008年末已对外销售400件。

甲公司2008年7月10日向乙公司出售一项无形资产(专利权),价款为300万元,成本为200万元,货款已经支付。乙公司收到专利权后仍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

(4)甲公司2009年度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如下:

乙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4 010万元(均由投资者享有)。乙公司2009年因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200万元(已经扣除所得税影响)。2009年乙公司宣告分配现金股利1 000万元。至2009年末上述商品又对外销售50件。

(5)税法规定,企业的存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

(6)编制抵销分录时假定不考虑内部存货交易以外的其他内部交易产生的递延所得税。

要求:

(1)计算合并对价成本

(2)编制2008年投资的会计分录

(3)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

(4)编制2008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

(5)编制2009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调整分录和抵销分录


相关考题:

甲公司盈余公积年初余额为150万元,本年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并将盈余公积50万元转增资本,50万元用于发放现金股利。该企业盈余公积年末余额为( )万元。A.225B.200C.175D.125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2014年7月28 日,甲公司以一项设备换人乙公司一批A材料,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150000元,公允价值为105000元;乙公司A材料的公允价值为1 1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 %。假定计税价格等于公允价值,甲公司向对方支付银行存款5750元。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换入A材料的入账价值为( )元。A、109900B、105000C、110750D、92050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2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 ( )元。A.68000B.69000C.70000D.72400

A公司1998年以500万元向B公司投资入股,取得B公司3%的股权。2001年12月 A公司将股权转让,收到B公司的转让支付额620万元,其中含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68万元。A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B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A公司收到的转让支付额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 )万元。A.21.6B.29.4C.31.56D.39.22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构料的计划,成本为 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2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 )元。A.68000B.69000C.70000D.7240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其下属独立核算的乙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乙公司销售产品一批,开据普通发票中注明货款36888元,已知甲公司适用增值税率为17%,乙公司征收率为6%,则其应纳增值税为5359.79元。( )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 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 2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 )元。A.68000B.69000C.70000D.72400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1年1月1日,甲公司以一批原材料对乙公司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占乙公司60%的股权。投出的原材料账面余额为1500万元,公允价值(计税价格)为2000万元,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假设甲、乙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则甲公司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2340 B.1755 C.2000 D.1500

20×7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20 000万元购入乙公司60%的股权,假定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0×8年12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1 000万元,销售成本为800万元,货款至年末尚未收到,计提坏账准备30万元;乙公司购入商品当年未出售,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  20×9年,乙公司将上年所购商品全部出售,在结转营业成本的同时结转存货跌价准备,并向甲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因素)。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  要求:计算编制20×8年合并财务报表时,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为多少?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超支);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 850元(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A.17944.44B.17166.67C.17000D.17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