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l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l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参考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违法性认识错误。 AC项,由甲明知自己“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可知,甲对案件事实不存在认识错误。因其对相关事实是明知的,因此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故A项错误,不当选;C项正确,当选。
BD项,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有错误的认识。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行为在法律上规定为犯罪而行为人却误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此时按照有罪处理。不知法律或法律认识错误也不能免责的原则,是维护公共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因此,不允许以不知法律为理由逃避法律责任,也是刑法得以有效实施的保证。据此可知,农民甲可构成危险驾驶罪。故BD项错误,不当选。
BD项,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意义有错误的认识。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行为在法律上规定为犯罪而行为人却误认为不构成犯罪的,此时按照有罪处理。不知法律或法律认识错误也不能免责的原则,是维护公共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因此,不允许以不知法律为理由逃避法律责任,也是刑法得以有效实施的保证。据此可知,农民甲可构成危险驾驶罪。故BD项错误,不当选。
相关考题: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A.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B.醉酒驾驶机动车的C.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D.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在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拖拉机的说法正确的有( )。A.拖拉机属于机动车B.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国务院统一规定C.拖拉机在允许通行的道路上可以从事货运,但不得用于载人D.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E.拖拉机的驾驶培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关于危险驾驶机动车罪的说法正确的是()A.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构成本罪B.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本罪C.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本罪D.在道路上吸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本罪
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构成危险驾驶罪B.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情节恶劣的,才构成危险驾驶罪C.危险驾驶罪为行为犯,只要有危险驾驶或者醉酒驾车的行为,就构成该罪D.有危险驾驶行为,同时又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当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驾驶拖拉机上路行驶,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甲驾驶拖拉机从事货运B.乙设置了安全保护措施后,驾驶拖拉机载作业人员上路行驶C.丙驾驶拖拉机上高速公路行驶D.丁驾驶的大型拖拉机没有喷涂放大牌号
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l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刑法》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甲在道路上醉酒驾车构成本条之罪,正确说法是:A:本条之罪的既遂不以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结果为要件B:本条之罪的既遂不以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具体危险为要件C:本条表明立法已经设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危险性D:行为人甲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即实现构成事实且犯罪既遂,司法无需证明具体危险
关于排除犯罪的事由,下列哪一选项正确的?A.由于武装叛乱、暴乱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非危害人身安全犯罪,所以,对于武装叛乱、暴乱犯罪不可能实行特殊正当防卫B.对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外的不法侵害进行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均属防卫过当C.放火毁损自己所有的财物,但只要危害到公共安全的,仍然有可能成立放火罪D.农民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但其一直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上的机动车,由于农民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根据《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拖拉机注册登记、拖拉机变更登记、拖拉机转移登记和核发拖拉机驾驶证、换发拖拉机驾驶证、补发拖拉机驾驶证的期限由修订前的“5日”、“3日”统一修改为()个工作日。
刑法修正案八中,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并处罚金。A、有期徒刑B、劳动教养C、拘役D、刑事拘留
关于危险驾驶机动车罪的说法正确的是()A、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构成本罪B、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本罪C、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本罪D、在道路上吸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本罪
关于驾驶拖拉机上路行驶,下列做法错误的是()。A、甲驾驶拖拉机从事货运B、乙设置了安全保护措施后,驾驶拖拉机载作业人员上路行驶C、丙驾驶拖拉机上高速公路行驶D、丁驾驶的大型拖拉机没有喷涂放大号
下列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是()。A、甲在道路上飙车,闯红灯时撞死两名行人B、乙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C、丙在行车途中发现仇人丁,故意撞丁的车辆,致丁重伤D、戊失恋后情绪失控,醉酒驾车在道路上故意冲撞
张某(我国公务员)在M国探望留学的儿子期间,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由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罪最高刑是拘役,属于《刑法》第7条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的情形,因此,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无管辖权。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现代道路交通常用的标语。为保障交通安全,我国《刑法》对“酒后驾车”的相关情形也做了规定。在不考虑驾驶人年龄、行为能力等前提下,下列情形与刑法罪名对应关系正确的是()。A、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危险驾驶罪B、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危险驾驶罪C、在道路上,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罪D、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罪
单选题对于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应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B乙在某大型商场的停车场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C丙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并因疏忽大意撞死过路行人,应该按照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D丁在某小区驾驶小轿车由于疏忽大意将在小区中玩耍的一儿童压死,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多选题在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拖拉机的说法正确的有()。A拖拉机属于机动车B禁止拖拉机通行的道路,由国务院统一规定C拖拉机在允许通行的道路上可以从事货运,但不得用于载人D高速公路、大中城市中心城区内的道路,禁止拖拉机通行E拖拉机的驾驶培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
填空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
问答题《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醉酒驾驶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单选题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2013年真题]A学理解释中的类推解释结论,纳入司法解释后不属于类推解释B将大型拖拉机解释为《刑法》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汽车”,至少是扩大解释,乃至是类推解释C《刑法》分则有不少条文并列规定了“伪造”与“变造”,但不排除在其他一些条文中将“变造”解释为“伪造”的一种表现形式D《刑法》第65条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当然解释的原理,对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刑法》第356条
单选题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多选题事实三中,如认为李某破坏大型拖拉机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116条规定的破坏交通工具罪,大型拖拉机属于第116条中规定的“汽车”。这种刑法解释方法属于:( )A平义解释B扩大解释C当然解释D补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