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2×19年12月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120万元,加工费用16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为3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08万元,2×20年6月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准备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加工费用及相关税金尚未支付。假定该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2×20年6月东方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入库价值为( )万元。A.120B.136C.139D.141.08

东方公司2×19年12月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120万元,加工费用16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为3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08万元,2×20年6月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准备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加工费用及相关税金尚未支付。假定该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2×20年6月东方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入库价值为( )万元。

A.120
B.136
C.139
D.141.08

参考解析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纳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东方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120
贷:原材料120
借:委托加工物资16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8
贷:应付账款21.08
借:原材料136
贷:委托加工物资136
因此,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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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A、720万元B、737万元C、800万元D、817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A.720B.737C.800D.817

A企业委托B企业(A.B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发出材料成本67.5万元,支付给B企业加工费用4.5万元,由B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用于直接销售。该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后入库成本是()万元。A. 75B. 72C. 67.5D. 80

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600万元,该原材料应负担的增值税额为102万元。受托加工单位开具的加工费发票中注明的加工费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受托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50万元,上述税费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该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A.750万元B.800万元C.825.5万元D.927.5万元

东胜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东胜公司委托旭日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专门用于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B。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20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2万元,该批委托加工的原材料已验收入库。用该批原材料生产的B产品与乙公司签定合同为乙公司生产A产品30台。该合同约定:东胜公司为乙公司提供B产品30台(该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每台售价8万元(不含增值税,本题下同)。将该原材料加工成30台B产品尚需加工成本总额为80万元。估计销售每台B产品尚需发生相关税费2万元。本期期末市场上该原材料每吨售价为5万元,估计销售每吨原材料尚需发生相关税费0.15万元。B产品的市场价格是每台10万元。该公司 2007年末已为该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下列关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B.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包含支付的加工费C.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加工费D.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可以抵扣,不计入收回后原材料的成本

A企业委托B企业(A、B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发出材料成本67.5万元,支付给B企业加工费用4.5万元,由B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用于直接销售。该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后的入库成本是( )万元。A.75B.72C.67.5D.80

M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M公司委托N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50万元,增值税额为25.5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为4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A.795.5B.620C.770D.810

A企业委托B企业(A、B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17%)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税67.5万元,加工费用7.5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4.5万元,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该材料加工后入库成本是( )万元。A.75B.72C.67.5D.79.5

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税消费税产品,材料成本50万元,加工费5万元(不含税),受托方增值税率为17%,受托方代收代交消费税0.5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 )万元。A.59B.55.5C.58.5D.55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材料成本100万元,加工费10万元(不含税),受托方增值税税率为13%,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2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收回委托方直接出售,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 )万元。A.110B.102C.125D.112

甲公司于2012年3月1日委托A公司加工一批原材料,发出材料成本为100万元,支付加工费20万元,增值税金额为3.4万元(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15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收回加工的该批材料的成本为( )万元。 A、138.4B、135C、120D、115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A.720B.733C.800D.813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 1000 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 30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39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 140 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A.1300B.1339C.1440D.1479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公司2×19年10月2日购进原材料200吨,单位成本为2.5万元。支付原材料价款为500万元,支付增值税税额为65万元。在购买过程中发生的运杂费5万元、保险费0.5万元、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8万元。另外为购买该原材料,发生采购人员差旅费用1.5万元。2×19年12月3日,甲公司将该批全部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同类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直接对外出售。2×20年6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20万元、增值税税额2.6万元,另支付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60万元。2×20年7月26日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出售从乙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合同。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注明的价款为8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04万元,相关的款项已收存银行。假定该批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没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要求:(1)计算甲公司购进该批原材料的入账价值。(2)编制甲公司委托加工该批原材料的相关会计分录。(3)计算2×20年7月26日甲公司出售委托加工物资对损益的影响。

东方公司和西方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东方公司委托西方公司加工材料一批(该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东方公司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20万元。完工收回时支付加工费20万元,另支付增值税税额3.2万元,支付西方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4.70万元。东方公司用收回的委托加工材料抵偿所欠某公司的货款(所欠货款的价值小于西方公司加工的同类消费品的计税价格)。则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价值是(  )万元。A.168.10B.120C.164.70D.140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9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2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8%,按组成计税价计列消费税。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基于上述资料,如下指标中正确的有( )。A.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为100万元B.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的增值税为0.26万元C.甲公司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为92万元D.甲公司支付的消费税额为8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00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14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A.1300B.1339C.1440D.1479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00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8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14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A、1300B、1348C、1440D、1488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A720万元B737万元C800万元D817万元

单选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万元。A720B737C800D817

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成本为60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20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34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60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成本为()万元。A800B860C834D634

单选题A企业委托B企业(A.B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发出材料成本67.5万元,支付给B企业加工费用4.5万元,由B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率为10%,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用于直接销售。该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后的入库成本是()万元。A75B72C67.5D80

单选题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A720B736C800D816

单选题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材料成本100万元,加工费12万元(不含税),受托方增值税税率为13%,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2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直接出售,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  )万元。A112B114C102D115.56

单选题长江公司2019年8月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一批,原材料价款150万元(不含增值税),加工费用120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万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2019年10月1日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对外销售。假定该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相关因素。2019年10月1日长江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为()万元。A150B270C300D320.4

问答题某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原材料价款为20万元,加工费用为5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加工费用尚未支付。要求:(1)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2)编制该企业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3)如果该企业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计算委托加工物资收回时的入账价值。

单选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A720B737C800D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