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600万元,该原材料应负担的增值税额为102万元。受托加工单位开具的加工费发票中注明的加工费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受托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50万元,上述税费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该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A.750万元B.800万元C.825.5万元D.927.5万元

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600万元,该原材料应负担的增值税额为102万元。受托加工单位开具的加工费发票中注明的加工费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受托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50万元,上述税费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该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

A.750万元

B.800万元

C.825.5万元

D.927.5万元


相关考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委托其它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门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成本为180万元, 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5.3万元。该批原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成本为( )万元。A.270 B.280 C.300 D.315.3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 10%。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18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5.3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A.270B.280C.300D.315.3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成本为200万元, 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5.3万元。该批原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成本为( )万元。A.290 B.300 C.320 D.335.3

M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 10%。M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 36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20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34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A.540B.600C.560D.530.6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成本为30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3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30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成本为( )万元。 A.400 B.430 C.413 D.313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委托其它单位(増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成本为18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0万元,支付的增值稅为11.7万元。该批原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成本为()万元。A.270B.280C.300D.311.7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00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14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A.1300B.1339C.1440D.1479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发出材料的成本为9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36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6.12万元。该批原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成本为( )万元。A.140B.146.12C.126D.160.12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发出材料的成本为90万元,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36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4.68万元。该批原材料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成本为( )万元。 A.140B.146.12C.126D.16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