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申请对甲企业进行了破产宣告,并指定李律师为其管理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李律师制订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李律师执行B: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李律师依法律规定的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返还给甲企业C: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李律师应当提存,并且视为该债权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D: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李律师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2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李律师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申请对甲企业进行了破产宣告,并指定李律师为其管理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李律师制订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李律师执行
B: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李律师依法律规定的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返还给甲企业
C: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李律师应当提存,并且视为该债权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
D: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李律师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2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李律师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B:对于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的债权,李律师依法律规定的提存的分配额,在最后分配公告日,生效条件未成就或者解除条件成就的,应当返还给甲企业
C: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李律师应当提存,并且视为该债权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
D:破产财产分配时,对于诉讼或者仲裁未决的债权,李律师应当将其分配额提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满2年仍不能受领分配的,李律师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参考解析
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5条和第116条的规定可知A,选项是对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7条的规定可知,B选项中李律师依法律规定的提存的分配额返还给甲企业是不对的,应当分配给其他债权人。C选项不符合《企业破产法》第118条的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破产财产分配额,管理人应当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或人民法院应当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D选项也不对,因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119条的规定可知,对于D选项的情形,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相关考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情形有( )。A.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批准B.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通过但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批准C.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但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过批准D.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通过并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过批准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企业破产法》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B.依照《企业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效力仅及于债务人在中国境内的财产C.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是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D.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管理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受理了某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申请后,应当采用轮候的方式指定管理人B.法院审理国务院规定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可以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C.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一般应指定本地高级或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D.破产债务人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人民法院现已依法受理了丰润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张律师为管理人,依照《企业破产法》关于重整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的做法正确的是( )A.在债权人申请对丰润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出资额占丰润公司注册资本11%的股东陈某,可以在破产宣告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B.在重整期间,丰润公司的股东陈某要求公司分配红利C.在重整期间,管理人张律师为继续营业向银行贷款,并以丰润公司的生产设备设定了抵押担保D.在重整期间,管理人张律师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聘用了丰润公司的经理韩某负责营业事务
S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对S企业提出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S企业破产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主体包括( )。A.S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B.债务人S企业C.出资额占S企业注册资本25%的出资人甲D.出资额占S企业注册资本15%的出资人乙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应指定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总管破产事务的管理人,管理人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的是( )。A.破产企业B.人民法院C.债权人会议D.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
债权人乙申请对债务人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人民法院受理了其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宣告甲公司破产前,下列人员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的有()。A、甲公司B、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的出资人丙C、其他债权人D、出资额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5的出资人戊
人民法院受理甲企业的破产申请后,乙企业有权对出租给甲企业的机器设备行使取回权,乙企业行使取回权的下列方式中,符合破产法的是()。A、自行取回B、通过债权人会议取回C、通过管理人取回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取回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人在提出破产申请后可以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时间是()。A、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B、人民法院作出破产宣告前C、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财产分配前D、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前
单选题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破产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状态B破产申请人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C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审查D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指定管理人负责破产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有关企业破产过程中的管理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企业破产过程中的管理人必须由人民法院指定B管理人向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报告工作C李某因为交通肇事罪受过刑事处罚,所以不能担任管理人D刘某曾作为律师,因为在执业过程中违反执业规范被北京市司法局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所以不能担任管理人
多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管理人的指定说法正确的有( )A管理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人民法院的指定B管理人拒绝指定行为,可以决定停止管理人5年C管理人拒绝指定行为,可以将其除名D管理人不能胜任职务,债权人会议可以申请更换
单选题人民法院受理甲企业的破产申请后,乙企业有权对出租给甲企业的机器设备行使取回权。乙企业行使取回权的下列方式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自行取回B通过债权人会议取回C通过管理人取回D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取回
多选题某日债权人李某向人民法院对甲企业提出了破产申请,关于法院受理该申请后的说法正确的有()。A人民法院必然会对甲企业进行破产宣告B只有在人民法院认为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宣告条件,才依法宣告其破产C如果人民法院宣告甲企业破产,应当依法以裁定的形式作出D如果甲企业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E如果在重整期间,由于甲企业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甲企业破产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的同时应指定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总管破产事务的管理人,管理人向( )负责并报告工作。A破产企业B人民法院C债权人会议D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
单选题甲企业依法申请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甲企业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关于甲企业法定代表人杨某应承担的义务,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妥善保管甲企业占有和管理的财产B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C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D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但可以担任其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单选题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管理人的说法正确的是()。A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采用轮候的方式指定管理人B法院审理国务院规定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可以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C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一般应指定本地高级或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为管理人D破产债务人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单选题甲企业申请破产被人民法院受理,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其债权人债权申请的受理机构是( )。[2008年真题]A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B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C债权人会议D债权人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