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郑某、杨某、郭某、孙某毕业后决定自主创业,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郑某以劳务出资,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郭某现金出资5万元,孙某以实物出资5万,四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合伙协议无须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B:郑某以劳务出资,应委托法定评估机构根据其工作的时间和能力评估确定C: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其出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20%D:孙某以实物出资,其作价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大学毕业生郑某、杨某、郭某、孙某毕业后决定自主创业,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郑某以劳务出资,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郭某现金出资5万元,孙某以实物出资5万,四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伙协议无须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B:郑某以劳务出资,应委托法定评估机构根据其工作的时间和能力评估确定
C: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其出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20%
D:孙某以实物出资,其作价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B:郑某以劳务出资,应委托法定评估机构根据其工作的时间和能力评估确定
C: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其出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20%
D:孙某以实物出资,其作价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参考解析
解析:【考点】合伙协议。详解:《合伙企业法》第18条规定了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其中并不包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因此,选项A正确。该法第16条规定: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因此,对非货币出资所占的出资总额比例并没有限制,也并不是必须经过评估作价的,故B、C、D项均错误。
相关考题:
下列几人准备合伙成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总出资额约定为40万元。每人的出资方式各不相同:(1)刘某以自己的“汉王”商标出资,作价占合伙企业总出资额的68%;(2)关某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并自己聘请了某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3万元;(3)张某以自己的私有房屋作抵押,将从银行贷款获得的5万元出资;(4)赵某以自己汽车的所有权出资,但未办理过户手续;(5)朱某以现金12000元出资,约定于合伙企业成立后半年内缴付。其中符合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的出资方式是:( )。A.(1)(2)B.(3)(4)C.(1)(5)D.(2)(3)
顾某、孙某和姚某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普通合伙企业),顾某现金出资3万,孙某劳务出资,作价1万元,姚某以店面的使用权出资,作价2万元,三人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约定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比例为1:1:1。在经营过程中,赵某拖欠该饭店餐费2000元,而合伙人顾某又欠赵某借款5000元,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孙某不能以劳务出资,只能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B.合伙协议中关于利润和亏损的约定比例不合法,应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C.赵某不得以对顾某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D.顾某只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用于清偿其对赵某的债务
顾某、孙某和姚某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普通合伙企业),顾某现金出资3万元,孙某劳务出资,作价l万元,姚某以店面的使用权出资,作价2万元,三人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约定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比例为l:1:1。在经营过程中,赵某拖欠该饭店餐费2000元,而合伙人顾某又欠赵某借款5000元,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孙某不能以劳务出资,只能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B.合伙协议中关于利润和亏损的约定比例不合法,应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C.赵某不得以对顾某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D.顾某只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用于清偿其对赵某的债务
张某、孙某和姚某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张某现金出资3万,孙某劳务出资,作价1万元,姚某以店面的使用权出资,作价2万元,。三人签订了书面的普通合伙协议,约定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比例为1:1:1。在经营过程中,赵某拖欠该饭店餐费2000元,而合伙人张某又欠赵某借款5000元,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哪些?( ) A.孙某不能以劳务出资,只能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B.合伙协议中关于利润和亏损的约定比例不合法,应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C.赵某不得以对张某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D.张某只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用于清偿其对赵某的债务
大学毕业生郑某、杨某、郭某、孙某毕业后决定自主创业,成立一家合伙企业,郑某以劳务出资,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郭某现金出资5万元,孙某以实物出资5万,四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B.郑某以劳务出资,应委托法定评估机构根据其工作的时间和能力评估确定C.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其出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D.孙某以实物出资,其作价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甲、乙和丙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形式为普通合伙企业,甲现金出资3万元,乙劳务出资,作价1万元,丙以店面的使用权出资,作价2万元,三人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约定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比例为1:1:1。在经营过程中,赵某拖欠该饭店餐费2000元,而合伙人甲又欠赵某借款5000元,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不能以劳务出资,只能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B.合伙协议中关于利润和亏损的约定比例不合法,应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C.赵某不得以对甲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D.甲只能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用于清偿其对赵某的债务
张某、江某和贾某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张某以5万元出资,江某以劳务出资,经张某、江某协商确定为3万元,贾某以自己的汽车出资,经评估定价为4万元。其中,张某是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事务由江某执行,合伙企业利润按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合伙人平均分担亏损,但是,张某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甲公司、乙企业和张某准备共同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于是口头约定,甲公司以现金出资,乙企业以厂房出资,张某以自己的劳务出资,对此,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合伙协议一经达成,合伙企业即成立B.合伙协议可采取口头方式约定C.甲公司不能成为合伙人D.张某可以以自己的劳务出资
张某、孙某和姚某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饭店,张某现金出资3万元,孙某劳务出资,作价1万元,姚某以店面的使用权出资,作价2万元,三人签订了书面的合伙协议,约定利润和亏损的分配比例为1:1:1。在经营过程中,赵某拖欠该饭店餐费2000元,而合伙人张某又欠赵某借款5000元,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孙某不能以劳务出资,只能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B:合伙协议中关于利润和亏损的约定比例不合法,应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C:赵某不得以对张某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D:张某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对赵某的债务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1)赵某、孙某、李某以货币各出资10万元,钱某以房屋作价出资10万元。(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3)合伙人以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甲企业成立后,接受郑某委托加工承揽一批产品,郑某未向甲企业支付5万元加工费。由于钱某在购买出资房屋时曾向郑某借款3万元一直未偿还,甲企业向郑某请求支付5万元加工费时,郑某认为钱某尚欠其借款3万元,故主张抵销3万元,只付甲企业2万元。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合伙协议(2)中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2)合伙协议(3)中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3)郑某主张抵销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合伙企业,其中赵某、钱某为普通合伙人,孙某、李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中约定赵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以自己的财产份额进行出质或者转让应经赵某的同意。现孙某欲以自己的财产份额出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说: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我不同意,孙某不可以出质B.赵某说:合伙协议中有约定,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应经我的同意,我不同意,孙某不可以出质C.钱某说:我是普通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应经过我的同意,我不同意,孙某不可以出质D.孙某说:我是有限合伙人,以财产份额出质是我的自由,无需他人同意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1)赵某、孙某、李某以货币各出资5万元,钱某以房屋作价出资5万元。(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3)合伙人以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甲企业成立后,接受郑某委托加工承揽一批产品,郑某未向甲企业支付5万元加工费。由于钱某在购买出资房屋时曾向郑某借款3万元一直未偿还,甲企业向郑某请求支付5万元加工费时,郑某认为钱某尚欠其借款3万元,故主张抵销3万元,只付甲企业2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合伙协议(2)中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2)合伙协议(3)中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3)郑某主张抵销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大学毕业生郑某、杨某、郭某、孙某毕业后决定自主创业,成立一家合伙企业,郑某以劳务出资,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郭某现金出资5万元,孙某以实物出资5万,四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合伙协议可以载明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B、郑某以劳务出资,应委托法定评估机构根据其工作的时间和能力评估确定C、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其出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D、孙某以实物出资,其作价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E、不需要任何评估
李某、刘某、韩某三人合伙成立一企业,经三人商定,李某出资10万元,刘某出场地,经三人同意,韩某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还规定,因李某出资10万元后已不再有余钱,故若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李某不再以个人财产承担亏损。合伙企业的寸续期间为5年该合伙协议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刘某、关某和张某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刘某以劳务出资,关某以货币出资,张某以房屋出资,设立过程中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合伙协议约定关某在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付出资B、关某作为隐名合伙人不将姓名记载在合伙协议中C、对张某的房屋作价未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而是由三人协商作价D、刘某的劳务作价,由三人协商确定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1)赵某、孙某、李某以货币各出资10万元,钱某以房屋作价出资10万元。(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3)合伙人以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甲企业成立后,接受郑某委托加工承揽一批产品,郑某未向甲企业支付5万元加工费。由于钱某在购买出资房屋时曾向郑某借款3万元一直未偿还,甲企业向郑某请求支付5万元加工费时,郑某认为钱某尚欠其借款3万元,故主张抵销3万元,只付甲企业2万元。郑某主张抵销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1)赵某、孙某、李某以货币各出资10万元,钱某以房屋作价出资10万元。(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3)合伙人以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甲企业成立后,接受郑某委托加工承揽一批产品,郑某未向甲企业支付5万元加工费。由于钱某在购买出资房屋时曾向郑某借款3万元一直未偿还,甲企业向郑某请求支付5万元加工费时,郑某认为钱某尚欠其借款3万元,故主张抵销3万元,只付甲企业2万元。合伙协议(3)中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单选题大学生郑某、杨某、郭某、孙某毕业后决定自主创业,成立一家合伙企业,郑某以劳务出资,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郭某现金出资5万元,孙某以实物出资5万元,四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郑某、杨某、郭某、孙某之间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B郑某以劳务出资,应委托法定评估机构根据其工作的时间和能力评估确定C杨某以知识产权出资,其出资份额不得超过合伙企业注册资本的20%D孙某以实物出资,其作价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问答题李某、刘某、韩某三人合伙成立一企业,经三人商定,李某出资10万元,刘某出场地,经三人同意,韩某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还规定,因李某出资10万元后已不再有余钱,故若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李某不再以个人财产承担亏损。合伙企业的寸续期间为5年伙企业的哪些事务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
问答题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1)赵某、孙某、李某以货币各出资10万元,钱某以房屋作价出资10万元。(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3)合伙人以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甲企业成立后,接受郑某委托加工承揽一批产品,郑某未向甲企业支付5万元加工费。由于钱某在购买出资房屋时曾向郑某借款3万元一直未偿还,甲企业向郑某请求支付5万元加工费时,郑某认为钱某尚欠其借款3万元,故主张抵销3万元,只付甲企业2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合伙协议(2)中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多选题2011年5月,赵某、钱某,孙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赵某为普通合伙人,出资20万元;钱某、孙某为有限合伙人,各出资15万元。2012年,甲企业向银行借款50万元,该借款于2015年到期。2014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赵某转变为有限合伙人,孙某转变为普通合伙人。2015年,甲企业无力偿还50万元到期借款,合伙人就如何偿还该借款发生争议。下列关于赵某、钱某、孙某承担偿还50万元借款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赵某、孙某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孙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C赵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D钱某以15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问答题李某、刘某、韩某三人合伙成立一企业,经三人商定,李某出资10万元,刘某出场地,经三人同意,韩某以劳务出资,合伙协议还规定,因李某出资10万元后已不再有余钱,故若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李某不再以个人财产承担亏损。合伙企业的寸续期间为5年该合伙协议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问答题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1)赵某、孙某、李某以货币各出资10万元,钱某以房屋作价出资10万元。(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3)合伙人以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甲企业成立后,接受郑某委托加工承揽一批产品,郑某未向甲企业支付5万元加工费。由于钱某在购买出资房屋时曾向郑某借款3万元一直未偿还,甲企业向郑某请求支付5万元加工费时,郑某认为钱某尚欠其借款3万元,故主张抵销3万元,只付甲企业2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3)郑某主张抵销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多选题郝某、郑某、陈某和赵某四人拟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四人出资方式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A郝某以现金30万元出资B郑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C陈某以劳务出资D赵某以其所有的小汽车作价50万出资
问答题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1)赵某、孙某、李某以货币各出资10万元,钱某以房量作价出10万元。(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3)合伙人以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甲企业成立后,接受郑某委托加工承揽批产品,郑某未向甲企业支付5万元加工费。由于钱某在购买出资房屋时曾向郑某借款3万元一直未偿还,甲企业向郑某请求支付5万元加工费时,郑某认为钱某尚欠其借款3万元,故主张抵销3万元,只付甲企业2万元。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合伙协议(2)中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2)合伙协议(3)中的约定是否合法? 简要说明理由。(3)郑某主张抵销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