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住在某市海淀区,有两个儿子王萧峰、王乔峰及一个女儿王莫蝉。王某立一遗嘱交给其女王莫婵。遗嘱中证明,其遗产房屋全部由王莫婵继承。后来,王某死亡,死后丧葬费均由王萧峰承担。王萧峰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欧阳锋。王乔峰回来后,要求继承遗产。如果其涉外仲裁机构依据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予以仲裁,并作出仲裁裁决,王乔峰申请海淀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海淀区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A:不予执行B:发回仲裁机构重新仲裁C:直接受理该案D:裁定仲裁裁决无效

王某住在某市海淀区,有两个儿子王萧峰、王乔峰及一个女儿王莫蝉。王某立一遗嘱交给其女王莫婵。遗嘱中证明,其遗产房屋全部由王莫婵继承。后来,王某死亡,死后丧葬费均由王萧峰承担。王萧峰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欧阳锋。王乔峰回来后,要求继承遗产。如果其涉外仲裁机构依据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予以仲裁,并作出仲裁裁决,王乔峰申请海淀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海淀区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不予执行
B:发回仲裁机构重新仲裁
C:直接受理该案
D:裁定仲裁裁决无效

参考解析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74条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本案属于第四种情形,继承案件的纠纷不属于可以仲裁的事项范围,所以仲裁机构无权仲裁,其所作出的仲裁裁决法院不应予以执行。

相关考题:

王某与其子同在一次车祸中死亡,并未曾留有遗嘱,其子已婚并有子女,对王某遗产的继承应属于( )。A.遗嘱继承B.代位继承C.转继承D.无权继承

:老王与老伴生有儿子王一、王二,两人都已成家另过。王一有一女儿,王二有两个儿子。2005年王二因车祸去世,老王因经不住失去儿子的打击,一病不起,不久也去世。老王死后留下房屋数间,存款数万元及名人字画若干。老王生前留有书面遗嘱,将字画及房屋留给王一,其余财产未作处理。而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王一又遇车祸而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二因比老王早去世,不能继承老王的遗产B.虽然王二遇车祸而死,但仍能与其母亲平分老王未作处分的财产C.王一的女儿可行使王一的遗产继承权,但房屋字画除外D.王二的两个儿子不可以继承王二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王某手2007年3月死亡,留有遗嘱一份,将全部房产留给女儿王甲,遗嘱在女儿手里。王某死亡以后,王某的儿子王乙负担了全部丧葬费之后将王某的房屋卖给了李某,尚未办理过户手续。王某的另外一个儿子王丙从外地赶回来起诉,至法院要求继承遗产。法院受理此案以后,王甲从外地赶回来手持遗嘱,向法院要求将该房屋判给自己。下列关于诉讼地位说法正确的是( )A.王甲在本案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B.李某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C.如果王甲手里没有遗嘱,而只是要求平分遗产,则王甲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D.如果王甲不知道父亲去世的消息,则法院应当通知王甲参加诉讼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王某与女儿当场死亡,李某在被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王某与其女儿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经查,王某和李某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儿子。下列哪些选项是准确的? ( ) A、推定王某先于女儿死亡B、王某的遗产直接由女儿和儿子继承C、王某和李某之间互不继承D、王某的遗产有李某、女儿和儿子实行分割

根据材料回答5~7题: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请回答下列题。如王某生前或王某死后其继承人小王欲出卖房屋前向丁某请求返还房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王某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B.王某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C.小王无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D.小王有权请求丁某返还房屋

王某在某电脑公司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后因电脑频繁死机,王某与电脑公司发生了纠纷,对此纠纷的解决途径有()。A、王某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B、王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C、王某可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D、王某可与某电脑公司协调和解E、如果王某与电脑公司订有仲裁协议,王某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被继承人王明于1999年去世,其妻王于氏先于其死亡。王明有子王学、王茂,有女王丽、王梅。其长女王丽于1997年死亡,留有一子李芬,一女李玲。现王学与王茂二人因继承王明的遗产发生纠纷,王学以王茂为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通知王梅、李芬、李玲参加诉讼,王梅表示愿意参加诉讼,但她对于遗产的划分,既不同意王茂的主张,也不同意王学的主张;李芬表示参加诉讼;李玲则表示想继承王明的遗产,但不愿参加诉讼。在此情况下,法院如何列原告?()A、王学B、王梅C、李芬D、李玲

王某立有遗嘱,表示将遗产50万元留给妹妹甲,但此款须全部用于资助贫困大学生。王某死后,甲取得王某的50万元遗产,但并未履行资助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王某有一子一女。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王某的儿子或女儿无权请求法院取消甲取得遗产的权利B.甲的继承权被取消后,按照法定继承原则分配王某的遗产C.甲的继承权被取消后,王某的儿子和女儿继承甲的遗产D.王某的儿子或女儿必须按照王某的要求履行义务,才能取得王某的遗产

王某的妻子和女儿早年死亡,1991年王某也死亡,留有遗产房屋四间。遗产未经分割,王某的儿子暴病而死。为继承这四间房屋,王某的女婿、外孙女与王某的儿媳、孙子发生争执。一审法院判决由王某的外孙女和孙子各继承两间,当事人均不服,上诉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判决四间房屋应先由王某的儿子和女儿各继承两间,然后,转由女婿、外孙女各继承一间,儿媳和孙子各继承一间。问:法院的判决存在哪些问题?应怎样判决?

王某立下一份遗嘱,指定其女王兰继承遗产。此时,王兰对王某财产的继承权属于( )。A.原权B.期待权C.既得权D.主权利

如果张父于2001年去世,遗产有3间房屋和4000元现金,且王某对张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关于其遗产处理,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王某有权继承,王某之子无权继承B.王某无权继承,王某之子有权继承C.王某和其子均有权继承D.王某和其子均无权继承

王某生父于2008年9月因病去世。同年11月,与王某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因意外事故不幸身亡。王某的生父、继父均未订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关于王某继承遗产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有权继承生父遗产.无权继承继父遗产B.王某有权继承生父和继父的遗产C.王某有权继承继父遗产,无权继承生父遗产D.王某有权继承生父遗产。并可分得继父适当遗产

王某(男)丧偶,一日,王某随儿子王甲乘车外出,坠入山涧,王某不幸当场死亡,王甲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些时候也死亡。王某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A:遗嘱继承B:代位继承C:转继承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王某为报恩,一直抚养其牺牲战友瘫痪在床的儿子贾某。临终前,王某拟定遗嘱,将全部遗产的一半留给其儿子王亮,剩余遗产由其女儿和妻子平分。对此,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A.因王某已经拟定了遗嘱,故其遗产应当按照遗嘱B.因王某未在遗嘱中留给贾某部分遗产,故王某的遗嘱无效C.应在分割遗产时给贾某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剩余遗产按照遗嘱处理D.应由贾某、王某的儿女和妻子平分王某的遗产

王某妻子早亡。其独自抚养儿子王勇和女儿王芳。王勇在与张萍结婚三年后去世。两人并未育有子女。王勇去世后,张萍将王某视为亲父,尽心赡养,而王芳因父亲小时偏心王勇,拒绝赡养王某。后王某突发疾病而死,对于王某遗产的处理和分割,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适当分配给张萍少量遗产B.应由张萍和王芳平分王某的遗产C.张萍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的遗产D.可以将全部遗产留给张萍

设刘青于最早申请日期向法院申请,受理法院依法作出宣告王锋死亡的判决。此时,王锋所建的6间房屋应如何继承?A.其中3间房屋归刘青所有B.间房屋属王锋遗产,由王锋的继承人继承B.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和王锋之父继承 C.3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 D.6间房屋由刘青、 射兰、王达继承

王锋与刘青结婚4年后,已生一子王达。2004年 7月5日,王锋出海打渔遇台风未归,生死不明。若干 年后,其妻刘青向法院申请宣告王锋死亡,法院依法作 出宣告死亡判决。经查,王锋结婚后与父母分开生活 (其父于2006年10月3日死亡)。王锋因与刘青感情 不和且离婚未果而与刘青分居,分居期间王锋盖有楼 房6间。王锋遇台风后被人相救,因不想再见刘青而未未与家庭联系,独自到南方某市打工。2007年王锋与打工妹陈莹相识并相好,并在该市教堂举行了婚礼,生 有一女王莉。陈莹为王锋介绍了一收入颇丰的工作。 2008年5月5日王锋因摸彩票中奖,获奖金30万元。 2008年6月6日王锋与陈莹各出10万元购买了张明 的3间私房,但未办登记过户手续。2009年4月8日, 王锋因心脏病发作死亡,临终前告诉了陈莹自己的身 世,并口头遗嘱将自己原有的6间房屋由其母谢兰继 承(有2名医生在场)。设刘青于最早申请日期向法院申请,受理法院 依法作出宣告王锋死亡的判决。此时,王锋所建的6 间房屋应如何继承?( )A.其中3间房屋归刘青所有;3间房屋属王锋遗 产,由王锋的继承人继承B. 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和王锋之父继承C. 3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D. 6间房屋由刘青、谢兰、王达继承

王某和张某的借款合同纠纷仲裁过程中,王某认为张某分两次共借其5万元,第一次借款额为3万元,第二次借款额为2万元,分别都有借据为证,但是第二次借款的借据王某不小心弄丢了。但是张某仅承认第一次借王某3万元,否认第二次借款。王某由于近来生意不景气,急需资金周转,王某可以选择的做法有:A:王某不能要求仲裁委员会先裁决张某偿还欠款3万元B:王某可以要求仲裁委员会先裁决张某偿还欠款3万元C:虽然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但是因为王某将第二次借款的借条丢失,案情复杂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D:王某可以要求仲裁委员会将案件提交给人民法院审理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二人带女儿外出旅游,发生车祸全部遇难,但无法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推定王某和李某先于女儿死亡B:推定王某和李某同时死亡C:王某和李某互不继承D: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和李某的遗产

王某是居住在美国的老华侨,年老后体弱多病,希望落叶归根,于是回到中国。他希望由在中国的长子来扶养自己,并立有书面遗嘱希望自己的遗产由其亲人继承。王某委托曾在美国留学的孙某代为回老家寻找自己的亲人,并转告他的意思。孙某回来后说,王家中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王某非常失望,孙某表示愿意扶养王某,但需由其取得遗产。王某觉得孙某对自己还可以,而家中也没有了亲人,于是与孙某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王某生前由孙某扶养照顾,死后其全部遗产归孙某所有。三年后,王某在老家的妹妹的儿子辗转得知王某回到中国的消息,于是前来认亲。王某见到自己的外甥后,知晓妹妹尚在世,非常高兴。一个月后,王某向孙某提出不再履行协议。于是,孙某以王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而王某也主张撤销协议并要求孙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问: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王某与孙某达成的协议和其所立遗嘱的效力如何确定?为什么? (3)王某要求孙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4)法院应如何认定民事责任的归属?为什么?

王某与妻子育有一子一女,父母健在。2016年5月19日,王某因病去世,其名下仅有房屋一套,系其婚前个人购买。关于该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若该房屋是王某妻子的唯一住所,则不能被继承B、若王某生前将该房屋赠予其情人,则不能被继承C、王某的女儿王二无权继承该房屋D、王某的父母可以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房屋

王某(男)丧偶,一日,王某随儿子王甲乘车外出,坠入山涧,王某不幸当场死亡,王甲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些时候也死亡。王某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A.遗嘱继承B.代位继承C.转继承D.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王甲、王乙和王丙从其父亲处继承了一套房屋,因遗嘱中提到将一台康佳牌彩电送给其侄子王丁,兄弟三人便将电视机搬给王丁。对于该套房屋怎么分配的问题,王甲、王乙和王丙商量了一下便口头约定各占30%,剩余还有一间房作为共同使用的仓库。后来王甲认为自己是兄长应该多分,便将该房间占为已有。则上述遗产分配时没有体现()的原则。A:遵守法律B:遵守约定C:平等协商D:和睦团结

王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与公婆居住在一起,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王某有一儿子李甲。王某的公公去世后()。A、李甲可以代位继承其父应继承的份额,王某没有继承权B、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甲不能代位继承C、王某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李甲也可以代位继承D、王某和李甲都没有继承权

单选题孤寡老人胡某生前立下遗嘱,写明在其死后存款归其学生王某所有。胡某死后,王某接受了存款,则王某取得存款的方式是________。A法定继承B遗嘱继承C遗赠D遗赠抚养协议

问答题王某夫妻无子女,1980年将10岁的孟某收为养女。1988年王某的妻子死亡。 1995年孟某与张桌结婚后另居住在他处,但逢年过节来看望王某。此后王某的侄子王杰、王某的弟弟、王某的妹妹也与王某时有来往。2000年王某突然病故,王某的弟弟和妹妹继承了王某的遗产。孟某和王某的侄子王杰也提出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王某的弟妹认为孟某不是王某的亲生子女,并且旱已结婚离开,因此不能继承王某的财产,王杰不是法定继承人。于是孟某和王杰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王某的遗产。  问:孟某和王杰有无继承权?为什么?

单选题王某住在某市海淀区,有两个儿子王萧峰、王乔峰及一个女儿王莫蝉。王某立一遗嘱交给其女王莫婵。遗嘱中证明,其遗产房屋全部由王莫婵继承。后来,王某死亡,死后丧葬费均由王萧峰承担。王萧峰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欧阳锋。王乔峰回来后,要求继承遗产。如果其涉外仲裁机构依据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予以仲裁,并作出仲裁裁决,王乔峰申请海淀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海淀区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不予执行B发回仲裁机构重新仲裁C直接受理该案D裁定仲裁裁决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