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行为的性质是( )。A.司法行为B.行政裁决行为C.行政仲裁行为D.行政司法行为
行政复议行为的性质是( )。
A.司法行为
B.行政裁决行为
C.行政仲裁行为
D.行政司法行为
B.行政裁决行为
C.行政仲裁行为
D.行政司法行为
参考解析
解析:在行政法学理论中,行政复议被视为具有行政与司法的双重性质。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来审查行政争议,因此,行政复议机关必须保持必要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但是,复议行为仍具有行政性。因此,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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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关于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关系表述错误的是( )。A.行政复议是一种具有行政与司法双重性质的行政司法行为,行政诉论是司法行为B.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审查范围是不同的C.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不同的D.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一致E.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均为司法行为
陈某在某市东城区开了一家药店,2010年12月市卫生局和市食药局在一次联合执法中以该药店销售无证消毒用品为由,以共同名义结其给予××元的罚款,该药店不服。行政复议行为的性质是()A、司法行为B、行政裁决行为C、行政仲裁行为D、行政“司法”行为
单选题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政司法行为。A行政诉讼B行政裁决C行政复议D行政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