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于2001年7月1日因鼻窦炎在医院进行了手术。2018年7月10日,赵某的鼻子开始流脓,2018年8月1日经鉴定流脓与当年的手术有关,则赵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A.2021年8月1日之前B.2022年8月1日之前C.2021年7月1日之前D.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赵某于2001年7月1日因鼻窦炎在医院进行了手术。2018年7月10日,赵某的鼻子开始流脓,2018年8月1日经鉴定流脓与当年的手术有关,则赵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

A.2021年8月1日之前
B.2022年8月1日之前
C.2021年7月1日之前
D.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参考解析

解析:普通诉讼时效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本题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于2021年8月1日届满,但最长不得超过从权利被侵害时起20年,即2021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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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案,被告人赵某,年仅16岁,一审判决其构成盗窃罪。赵某向一审法院表示要上诉,但是赵某的法定代理人认为上诉意义不大,并向一审法院表示并不上诉。那么被告人赵某的上诉是否有效?( )。A.无效,因为赵某不具有完全的诉讼行为能力B.无效,因为赵某法定代理人的表示在后,可以否定赵某上诉的效力C.有效,因为赵某享有独立的上诉权D.有效,因为赵某的法定代理人并不享有上诉权

陈某在与邻居赵某争吵过程中用匕首将赵某捅成重伤,在接到群众报案后公安机关对此案作出了不予立案的书面决定,关于本案,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A.本案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B.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陈某提起自诉C.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陈某提起自诉后,人民法院可以对本案进行调解D.赵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陈某提起自诉后,陈莱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

胡某与赵某发生争执,被赵某打成轻伤。胡某为未成年人,其母亲张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应在法院立案后一审判决宣告前提出B.张某如要求赵某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则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C.因附带民事诉讼涉及到损害赔偿,所以张某应参照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案件受理费D.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可以对赵某的财产行使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诉讼保全措施

赵某于2018年4月1日与侯某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1年到期还钱。至2019年4月1日,赵某未按期还本付息,这一期间侯某在境外考察,也一直未向赵某主张权利。2019年6月15日,侯某回国,向赵某催讨欠款,赵某明确告知侯某,其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根据有关规定,侯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前B、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前C、自2019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5日前D、自2019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5日前

在下列情形中,当事人钱某所行使的权利属于抗辩权的是:( ) A.赵某向钱某请求返还200元钱,钱某以从未欠赵某钱为由予以拒绝,经查,钱某所言属实 B.赵某向钱某请求返还200元钱,钱某以赵某之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为由予以拒绝 C.赵某欺诈钱某而订立买卖合同,赵某请求钱某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钱某则主张撤销合同 D.赵某因货物买卖享有对钱某的金钱债权200元,钱某因劳务而对赵某享有200元的报酬请求权,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赵某向钱某主张给付,钱某则称双方债务抵销 .

赵某是某中学的教师,一天晚上去朋友孙某家去做客。正好当时某区公安分局因为一件治安案件要对孙某进行拘留。因赵某要求公安人员出示证件而发生争执,随公安机关同去的一人指认赵某也与治安案件有关,公安人员遂将赵某也强行带走。到公安局后,赵某辩解称自己是教师与此事无关时,遭到公安人员殴打。后来经公安机关与赵某所在学校联系,才知道弄错了,于次日下午将赵某释放。经医院鉴定赵某伤情为轻伤。随后,赵某以某区公安分局采取非法强制措施并对其殴打造成人身伤害为由,要求国家赔偿。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赵某如果请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即某区公安分局提出B.赵某对公安局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行为可以要求赔偿C.赵某可以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殴打等暴力行为提起行政赔偿D.赵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赔偿损失

在2010年3月赵某为某建筑公司进行装修,该公司欠赵某装修费3万元,赵某在2011年3月向该公司催要未果,2011年4月赵某欲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去法院的路上,刮起台风,赵某返回。则本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为( )。A.2012年3月B.2013年3月C.2014年4月D.2015年4月

赵某上班时突然昏迷,单位同事立即将其送往甲医院救治,经诊断为脑出血,且出血量大,需立即实施手术,关于履行知情同意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医院须待赵某清醒后,由赵某签署知情同意书,然后实施手术B.因赵某昏迷,可由赶到医院的单位领导签署知情同意书C.因赵某生命垂危,甲医院依法可以不履行知情同意书D.若不能取得赵某近亲亲属意见,经甲医院院长批准,可以立即实施手术

赵某与王某结婚后,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吵闹。某日晚,赵某趁王某熟睡之际用剪刀将王某的下 身剪伤:后虽经治疗,但曾出现过影响家庭生活的情 形。王某为了维护家庭原谅了赵某。不久,赵某诉至 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A.王某有权同意离婚,并请求赵某赔偿损害B.王某有权不同意离婚,但请求赵某赔偿损害C.王某欲主张损害赔偿,需另案提起诉讼D.王某既有权主张物质损害賠偿,也有权主张精 神损害賠偿

张某,男,17周岁,因不同意本校低年级同学赵某(女,15周岁)提出的终止恋爱关系的请求,用硫酸将赵某毁容。张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则下列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赵某可以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赵某可以向检察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C:赵某既可以申请张某偿还治疗的医药费,还可以申请张某赔偿因毁容造成的精神损失D:赵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只能要求张某偿还治疗的医药费,对于精神损害,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李某与赵某是邻居,平时关系紧张,一日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进而互殴,李某将赵某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赵某对李某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诉讼,则李某何时可以聘请辩护人?A:自法院向其送达起诉书副本之日起B:在本案开庭审理之后C:自其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D:可以随时委托辩护人

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游乐园游玩时因琐事与李某(15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执,赵某殴打李某致其轻伤。李某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关于本案,说法错误的是?A.法院受理李某的自诉案件后,李某自愿撤诉,2个月后,李某又以同一事实对赵某提起自诉,法院应当受理B.赵某的父亲是一名律师,其可以同时担任赵某的辩护人C.李某的母亲可以为李某委托诉讼代理人D.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可以进行调解

李某因持刀抢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委托赵某(律师)担任其辩护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侦查期间,赵某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李某的强制措施B.在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进行审查起诉之日起,赵某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资料C.赵某可以同李某会见和通信D.赵某不可以向被害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

赵某在“未附有检疫证明运输动物”一案中对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对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作出的处罚决定进行了部分变更。但赵某仍对复议决定不服,此时他应如何做A.赵某向动物卫生监督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赵某向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C.处罚决定已做变更,所以复议结果生效,赵某也只能接受D.赵某可以选择撤销行政复议并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1年,赵某因工作需要出国,临行前将自己所属房屋两间交邻居李某代管,言明代管2年,期间可以出租但不可出卖。2年过后,赵某没有回国。李某要去外地工作,遂将两间房屋出租给张某并要求其代管。李某向张某表明该房屋权属归赵某,不可出卖。2005年,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房屋卖给王某。因无法过户,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交房并办理过户手续。诉讼中赵某回国,得知张某和王某之间正对自己所属房屋进行诉讼,即向法院提出房屋产权归自己的主张。赵某在诉讼中居于什么地位?为什么?

男青年赵某因在公交车上猥亵女青年吴某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赵某和吴某都有权申请行政复议,但被侵害人吴某无权提起行政诉讼B、赵某申请行政复议就不能再提起行政诉讼C、赵某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提起行政诉讼D、赵某应当在法定的时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赵某因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15日行政拘留,赵某不服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赵某因突发心脏病故去世,那么,以下人员中谁可以提起诉讼?()A、赵某之妻B、赵某之父母C、赵某之兄D、赵某之表妹

赵某与王某结婚后,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吵闹。某日晚,赵某趁王某熟睡之际用剪刀将王某的下身剪伤,后虽经治疗,但曾出现过影响家庭生活的情形。王某为了维护家庭原谅了赵某。不久,赵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王某离婚。下列判断正确的有:()A、王某有权同意离婚,并请求赵某赔偿损害B、王某有权不同意离婚,但请求赵某赔偿损害C、王某欲主张损害赔偿,需另案提起诉讼D、王某既有权主张物质损害赔偿,也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渔民赵某于1992年出海打渔,遇风浪一直未归。1998年其妻钱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赵某有两个孩子,分别为赵甲、赵乙,赵某夫妇有房屋6间,渔船1条(已经随赵某失踪而灭失了),摩托车1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赵某留下的遗产开始继承。房屋1间由其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钱某和赵甲、赵乙继承。赵某死后,钱某生活十分困难,1999年,钱某将摩托车卖给了同村的孙某。后迫于生活压力,钱某又将赵乙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子。2000年,钱某改嫁给周某。这件事情让赵某的父亲无法理解,经劝阻无效后,向法院提出要求自己作为赵甲的监护人,理由是钱某作为赵甲的监护人对其不利。不久,周某死亡。2001年,赵某回来了,原来当时被海风刮到A国,失去记忆,现被送回。请回答下列问题:赵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赵乙的收养关系?为什么?

1996年7月1日老赵晚饭后赏月时被人从背后打晕,由于天黑,没有看清对方长相,一直没有找到凶手。2015年8月1日邻居小吴酒后说出真相,当年就是他打伤的老赵,则老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A、2016年7月1日之前B、2017年8月1日之前C、2016年8月1日之前D、诉讼时效期间已过,法律不再予以诉讼保护

杨光与某合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该合伙企业已经向杨光发货,但是杨光尚未支付货款。后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向杨光借款10万,到期未归还。对此下列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是()。A、杨光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10万元债务B、杨光可以代位行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C、对于赵某的债务,杨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对于杨光欠合伙企业的货款,合伙企业不得提起诉讼

单选题杨光与某合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该合伙企业已经向杨光发货,但是杨光尚未支付货款。后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赵某向杨光借款10万,到期未归还。对此下列说法中符合规定的是()。A杨光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10万元债务B杨光可以代位行使赵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C对于赵某的债务,杨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对于杨光欠合伙企业的货款,合伙企业不得提起诉讼

单选题赵某在A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在手术过程中大出血,最后落下了后遗症。赵某认为医院在手术中出现了失误,遂起诉医院要求赔偿。在诉讼举证期间,赵某称,根据手术前后的记录可知,院方存在医疗过错,而被告第三人民医院则辩称由于涉及医院内部程序,手术的记录不能提供给法庭参考。对此,法院应如何处理?(  )A法院有权亲自为赵某调查取证,强迫医院提供该证据B法院可以推断医院方存在过错,据此作出判决C法院应根据举证责任的规定,认为赵某无力举证而判其败诉D法院应要求赵某提供有关的证据线索,如果可以证明手术记录确实含有医疗过错方面的记载,则可以据此判决医院败诉

多选题王某与赵某于2011年12月结婚,2012年10月王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1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情况中,法院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的有()。A王某提出离婚B赵某是军人,由其提出离婚C赵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D传言王某有生活问题E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赵某提出离婚

单选题赵某(16周岁,高中学生)在游乐园游玩时因琐事与李某(15周岁,高中学生)发生争执,赵某殴打李某致其轻伤。李某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关于本案,说法错误的是?(  )[2018年真题]A法院受理李某的自诉案件后,李某自愿撤诉,2个月后,李某又以同一事实对赵某提起自诉,法院应当受理B赵某的父亲是一名律师,其可以同时担任赵某的辩护人C李某的母亲可以为李某委托诉讼代理人D法院在审理本案时,可以进行调解

问答题2001年,赵某因工作需要出国,临行前将自己所属房屋两间交邻居李某代管,言明代管2年,期间可以出租但不可出卖。2年过后,赵某没有回国。李某要去外地工作,遂将两间房屋出租给张某并要求其代管。李某向张某表明该房屋权属归赵某,不可出卖。2005年,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房屋卖给王某。因无法过户,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交房并办理过户手续。诉讼中赵某回国,得知张某和王某之间正对自己所属房屋进行诉讼,即向法院提出房屋产权归自己的主张。法院应否通知李某参加诉讼?李某如参加诉讼,其诉讼地位如何?

单选题赵某于2001年7月1日因鼻窦炎在医院进行了手术。2018年7月10日,赵某的鼻子开始流脓,2018年8月1日经鉴定流脓与当年的手术有关,则赵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其民事权利的法定期间是( )。A2021年8月1日之前B2022年8月1日之前C2021年7月1日之前D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问答题2001年,赵某因工作需要出国,临行前将自己所属房屋两间交邻居李某代管,言明代管2年,期间可以出租但不可出卖。2年过后,赵某没有回国。李某要去外地工作,遂将两间房屋出租给张某并要求其代管。李某向张某表明该房屋权属归赵某,不可出卖。2005年,张某未经李某同意,将房屋卖给王某。因无法过户,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交房并办理过户手续。诉讼中赵某回国,得知张某和王某之间正对自己所属房屋进行诉讼,即向法院提出房屋产权归自己的主张。赵某在诉讼中居于什么地位?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