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Z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XYZ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销售商品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均为公允价格;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XYZ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XYZ公司2×1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19年4月28日完成。XYZ公司2×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19年4月25日对外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2×19年4月30日。XYZ公司财务负责人在日后期间对2×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复核时,对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有疑问:(1)9月20日,XYZ公司收到法院通知,被告知甲公司状告其侵权,要求赔偿300万元。XYZ公司在应诉中发现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遂要求其进行补偿。企业在年末编制会计报表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法律专家的意见,认为对原告进行赔偿的可能性在65%以上,最有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为300万元,同时很可能从丙公司得到350万元的补偿,为此,X公司在2×18年年末所做的会计处理为:借:营业外支出 300  贷:预计负债 300借:其他应收款 300  贷:营业外支出 300按照税法规定,甲公司上述诉讼损失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所对应的补偿在实际收到时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甲公司在2×18年末没有对该事项确认递延所得税,也没有对其进行纳税调整。(2)10月15日,XYZ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合同约定:该批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万元,包括增值税在内的B产品货款分两次等额收取;第一笔货款于合同签订当日收取,第二笔货款于交货时收取。10月15日,XYZ公司收到第一笔货款232万元,并存入银行;XYZ公司尚未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B产品的成本估计为280万元。至12月31日,XYZ公司已经开始生产B产品但尚未完工,也未收到第二笔货款。XYZ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232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  贷:库存商品 140假定按照税法规定,该业务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3)8月12日,XYZ公司为研制新产品,在新产品研究阶段发生材料费、人员工资等500万元,会计部门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于当年摊销10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假定该研发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加计扣除条件。对于涉及的所得税影响,XYZ公司作了以下会计处理:借:所得税费用 1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4)12月1日,XYZ公司与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丁公司销售—批D商品。合同规定,D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包括安装费用);XYZ公司负责D商品的安装工作,且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2月5日,XYZ公司发出D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D商品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额为80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D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50万元。至12月31日,XYZ公司的安装工作尚未结束。假定按照税法规定,该业务由于已开发票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XYZ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5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0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  贷:库存商品 350(5)9月6日因金融危机影响,XYZ公司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整合,决定从2×19年1月1日起,将以职工自愿方式,辞退其原来某生产车间的职工,并向每人支付10万元的补偿。辞退计划已与职工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与当年12月10日经董事会正式批准。该辞退计划将于下一个年度内实施完毕。经预计,10人接受该辞退计划的概率为10%,12人接受的概率为30%,15人接受的概率为60%。XYZ公司按照或有事项有关计算最佳估计数的方法,预计补偿总额为15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2x18年对该事项的处理是:借:制造费用 150  贷:预计负债 150期末,该制造费用已经分摊结转入完工产品成本。(6)12月1日,XYZ公司与戊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戊公司销售一批E商品。合同规定:E商品的销售价格为700万元,XYZ公司于2×19年4月30日以740万元的价格购回该批E商品。12月1日,XYZ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发出E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E商品销售价格为700万元,增值税额为112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E商品的实际成本为600万元。税法规定,税法与会计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条件相同,假定会计上没有将该事项计入应纳税所得额。XYZ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812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2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  贷:库存商品   600、逐项判断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分别注明其序号即可)。、对于不正确的会计处理,编制相应的调整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XYZ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XYZ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销售商品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均为公允价格;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XYZ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XYZ公司2×1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19年4月28日完成。XYZ公司2×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19年4月25日对外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2×19年4月30日。XYZ公司财务负责人在日后期间对2×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复核时,对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有疑问:
(1)9月20日,XYZ公司收到法院通知,被告知甲公司状告其侵权,要求赔偿300万元。XYZ公司在应诉中发现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遂要求其进行补偿。企业在年末编制会计报表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法律专家的意见,认为对原告进行赔偿的可能性在65%以上,最有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为300万元,同时很可能从丙公司得到350万元的补偿,为此,X公司在2×18年年末所做的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300
  贷:预计负债 300
借:其他应收款 300
  贷:营业外支出 300
按照税法规定,甲公司上述诉讼损失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所对应的补偿在实际收到时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甲公司在2×18年末没有对该事项确认递延所得税,也没有对其进行纳税调整。
(2)10月15日,XYZ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向乙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合同约定:该批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万元,包括增值税在内的B产品货款分两次等额收取;第一笔货款于合同签订当日收取,第二笔货款于交货时收取。
10月15日,XYZ公司收到第一笔货款232万元,并存入银行;XYZ公司尚未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B产品的成本估计为280万元。至12月31日,XYZ公司已经开始生产B产品但尚未完工,也未收到第二笔货款。
XYZ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232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
  贷:库存商品 140
假定按照税法规定,该业务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3)8月12日,XYZ公司为研制新产品,在新产品研究阶段发生材料费、人员工资等500万元,会计部门将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于当年摊销100万元,计入管理费用。假定该研发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加计扣除条件。对于涉及的所得税影响,XYZ公司作了以下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1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
(4)12月1日,XYZ公司与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丁公司销售—批D商品。合同规定,D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包括安装费用);XYZ公司负责D商品的安装工作,且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2月5日,XYZ公司发出D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D商品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额为80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D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50万元。至12月31日,XYZ公司的安装工作尚未结束。
假定按照税法规定,该业务由于已开发票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XYZ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58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
  贷:库存商品 350
(5)9月6日因金融危机影响,XYZ公司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整合,决定从2×19年1月1日起,将以职工自愿方式,辞退其原来某生产车间的职工,并向每人支付10万元的补偿。辞退计划已与职工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与当年12月10日经董事会正式批准。该辞退计划将于下一个年度内实施完毕。经预计,10人接受该辞退计划的概率为10%,12人接受的概率为30%,15人接受的概率为60%。
XYZ公司按照或有事项有关计算最佳估计数的方法,预计补偿总额为15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2x18年对该事项的处理是:
借:制造费用 150
  贷:预计负债 150
期末,该制造费用已经分摊结转入完工产品成本。
(6)12月1日,XYZ公司与戊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戊公司销售一批E商品。合同规定:E商品的销售价格为700万元,XYZ公司于2×19年4月30日以740万元的价格购回该批E商品。
12月1日,XYZ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发出E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E商品销售价格为700万元,增值税额为112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E商品的实际成本为600万元。税法规定,税法与会计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条件相同,假定会计上没有将该事项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XYZ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812
  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2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
  贷:库存商品   600
<1>、逐项判断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分别注明其序号即可)。
<2>、对于不正确的会计处理,编制相应的调整会计分录。
(“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参考解析

解析:<1> 、 资料(1)、(2)、(3)、(4)、(5)、(6)的会计处理都不正确。(3分)
<2> 、 事项(1):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营业外支出 300
  贷:其他应收款        300(0.5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75(0.5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25(0.5分)
借:盈余公积 2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2.5(0.5分)
事项(2):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2
  贷:合同负债 232(0.5分)
借:库存商品 14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140(0.5分)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5[(200-14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5(0.5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45
借:盈余公积 4.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4.5(0.5分)
事项(3):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 400
  累计摊销 100
  贷:无形资产 500(0.5分)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1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100(0.5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0(0.5分)
借:盈余公积 3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5分)
事项(4):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500
  贷:合同负债  500
借:发出商品 3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350(0.5分)
所得税费用的调整:由于合同负债的账面价值为5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0,所以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同时存货部分由于其账面价值350万元和计税基础0不同,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350万元,所以调整分录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25(500×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37.5
    递延所得税负债 87.5(350×25%)(0.5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1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12.5(0.5分)
借:盈余公积 11.2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1.25(0.5分)
事项(5):辞退福利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并且无论辞退的是哪个部门的员工,都应该通过“管理费用”核算。
最有可能接受辞退计划的职工人数=10×10%+12×30%+15×60%=13.6(人)
预计补偿总额=13.6×10=136(万元)
更正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 136
  预计负债 150
  贷:库存商品 150
    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136(0.5分)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4(136×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费用 34(0.5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2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2(0.5分)
借:盈余公积 10.2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2(0.5分)
事项(6):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收入 700
  贷:其他应付款 700
借:发出商品 6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 600(0.5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财务费用 8(40/5)
  贷:其他应付款 8(0.5分)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8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8(0.5分)
借:盈余公积 10.8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8(0.5分)
事项(1)①对预期可获得的赔偿,只有在基本确实能收到时,才可以确认。本题未达到“基本确定”,因此不能确认其他应收款;
②对确认的预计负债,税法不认可,不允许税前扣除,未来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所以计提的预计负债产生了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原来没有确认递延所得税,现在要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事项(2)会计上错误的确认了收入和成本,税法也是按此处理的,所以进行更正时,在调减收入和成本的同时,也要调减应交所得税。因税法与会计处理原则一致,所以不产生暂时性差异,因此不用调整递延所得税。
事项(3)正确分录应是:
借:管理费用 5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500
错误分录是:
借:无形资产 5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500
借:管理费用 100
  贷:累计摊销 100
即不应计入无形资产。题目错误处理时,计入了无形资产,后来摊销计入了管理费用100,也就是还有400应计入管理费用,而原来没有计入,所以答案更正时,将这400计入了管理费用。
在这个事项上,会计与税法处理一致,即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原来确认了,所以答案更正时要冲掉。
事项(4)对此事项,会计上错误的确认了收入和成本,但税法规定,此事项应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说明错误的会计处理正是税法的正确处理方法,因此说明原来应交所得税计算是正确的。
而按正确的会计处理和税法处理,是有差异的,即对合同负债产生500万元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发出商品产生了350万元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以要相应的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事项(5)对此事项,原来制造费用只是转入了完工产品成本,即转入了库存商品,并没有转入损益,因此原来没有计入应交所得税。现在调整计入管理费用,税法认可,因此要调整应交所得税。
事项(6)对此事项,会计的正确处理是不确认收入和成本。而税法规定,税法与会计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条件相同,也就是说税法也不应确认收入和成本。而根据后面条件“假定会计上没有将该事项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可推导出,税法原来处理就是正确的,只是会计上做错了。所以调整时,只调整会计差错即可,不需要调整应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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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大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企业所得税税率25%,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不考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大海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于2012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假设大海公司2011年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2011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无余额,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大海公司发生如下纳税调整事项:(1) 2011年12月31日对账而价值为1400万元某项管理用固定资产进行首次减值测试,测试表明其可回收金额为1250万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0万元。(2) 2011年12月31日对12月10日取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期末计量,其购买成本为22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200万元,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万元。(3) 2011年12月31日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确认200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4) 2011年营业外支出中含有因违反环保规定支付的罚款100万元。假设大海公司尤其他纳税调整事项。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金额为( )。A.37.5B.50C.42.5D.12.5

A公司2010年11月销售给B企业一批产品,销售价格2 000万元(不合增值税额),销售成本1 600万元,货款在当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2010年12月25日接到B企业通知,B企业在验收物资时,发现该批产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需要退货。A公司希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并与B企业协商解决办法。A公司在编制2010年度资产负债表时,将该应收账款2 340万元(包括增值税额)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收账款”项目内,公司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2011年2月8日双方协商未成,A公司收到B企业通知,该批产品已经全部退回。A公司于2011年2月10日收到退回的产品,以及购货方退回的增值税专用的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假设该商品增值税税率17%,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应收B企业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外,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A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11年5月30 完成了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A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假定在退货发生前,A公司已计算2010年的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A、B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要求:对上述调整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并说明对2010年度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调整(不考虑现金流量表)。

xyz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yz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额,所有劳务均属于工业性劳务。销售实现时结转销售成本。xyz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2004年xyz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资料如下:(1)2月1日,对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00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00元。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a公司,a公司已承诺付款。为及时收回货款,给予a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如下: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因素)。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50000元。2月19日,收到a公司支付的扣除所享受现金折扣金额后的款项,并存入银行。(2)2004年6月30日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含税货款为23400元(增值税率为17%),该批商品销售成本为16000元,同日收到b公司开出并承兑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该票据面值为23400元,票面利率为6%,60天到期。7月15日,因资金紧张,将该票据向银行贴现,贴现率为8%。(3)8月30日,与c公司签订协议,向c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20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0元。协议规定,xyz公司应在11月3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15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商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到。xyz公司在11月30日按合同将商品购回。(4)12月10日,以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向d公司销售产品10件,单价为4000元,单位销售成本为3000元。根据分期收款销售合同,该销售总价款分四次平均收取,每三个月收款一次。第一次应收取的价款已于当日如数收存银行。(5)10月18日,b公司要求退回2003年1月20日购买的10件产品。该产品销售单价为2000元,单位销售成本为1000元,其销售收入20000元已确认入账,价款尚未收取。经查明退货原因系发货错误,xyz公司同意退货,并办理退货手续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xyz公司已收到退回的货物。(6)委托e公司销售产品100件,协议价为每件2000元,该产品每件成本为1000元。xyz公司收到e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上注明e公司已销售产品20件。xyz公司尚未收到款项。(7)11月15日,与f公司签订一项设备维修合同。该合同规定,该设备维修总价款为60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于维修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12月31日,该设备维修任务完成并经f公司验收合格。xyz公司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为200000元(均为修理入员工资)。12月31日,鉴于f公司发生重大财务困难,xyz公司预计很可能收到的维修款为175500元(含增值税额)。(8)12月20日,与g公司签订一件特制商品的合同。该合同规定,商品总价款为800000元(不含增值税额),自合同签订日起2个月内交货。合同签订日,收到g公司预付的款项400000元,并存入银行。商品制造工作尚未开始。要求:(一)根据上述资料编制有关会计分录。(二)计算xyz公司2004年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华夏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销售商品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为公允价格;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华夏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华夏公司20 ×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 × 8年2月28日完成。华夏公司20 ×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 × 8年4月25日对 外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20×8年4月30日。华夏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对20×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复核时,对20 ×7年度的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有疑问,其中,下述交易或事项中的(1)、(2)项于20 × 8年2月26日发现,(3)、(4)、(5)项于20×8年3月2日发现:(1)1月1日,华夏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甲公司销售一批A商品,同时从甲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A商品的销售价格为31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15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另向华夏公司支付347.7万元。1月6日,华夏公司根据协议发出A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310万元,增值税额为52.7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347.7万元;该批A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5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华夏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347.7贷:主营业务收入 29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2.7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贷:库存商品 150(2)10月15日,华夏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批8产品。合同约定:该批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万元,包括增值税在内的B产品货款分两次等额收取;第一笔货款于合同签订当日收取,第二笔货款于交货时收取。 10月15日,华夏公司收到第一笔货款234万元,并存入银行;华夏公司尚未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B产品的成本估计为280万元。至12月31日,华夏公司已经开始生产8产品但尚未完工,也未收到第二笔货款。华夏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234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贷:库存商品 140(3)12月1日,华夏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一批C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20万元,增值税额为20.4万元。为及时收回货款,华夏公司给予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按销售价格计算)。该批C商品的实际成本为90万元。至12月31日,华夏公司尚未收到销售给丙公司的C商品货款。华夏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应收账款t40.4贷:主营业务收入 12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借:主营业务成本 90贷:库存商品 90(4)12月1日,华夏公司与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丁公司销售一批D商品。合同规定,D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50万元(包括安装费用);华夏公司负责D商品的安装工作,且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无法区分独立核算。12月5日,华夏公司发出D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D商品销售价格为550万元,增值税额为93.5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D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70万元。至12月31日,华夏公司的安装工作尚未结束。假定按照税法规定,该业务由于已开发票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华夏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643.5贷:主营业务收入 55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3.5借:主营业务成本 370贷:库存商品 370(5)12月1日,华夏公司与戊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戊公司销售一批E商品。合同规定:E商品的销售价格为700万元,华夏公司于20 × 8年4月30日以740万元的价格购回该批E商品。12月1日,华夏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发出E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E商品销售价格为700万元,增值税额为119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人银行;该批E商品的实际成本为600万元。假定有确凿证据可以表明该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华夏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819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9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贷:库存商品 600要求:(1)逐项判断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分别注明其序号即可)。(2)对于其会计处理判断为不正确的(假定均具有重要性),编制相应的调整会计分录(涉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调整会计分录可合并编制)。(3)计算填列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项目的调整金额。(“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太湖股份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太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销售商品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均为公允价格;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太湖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太湖公司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9年2月28日完成。太湖公司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09年4月25臼对外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2009年4月30日。太湖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对200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复核时,对2008年度的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有疑问,其中,下述交易或事项中的(1)、(2)项于2009年2月26日发现,(3)、(4)、(5)项于2009年3月2日发现:(1)1月1日,太湖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甲公司销售一批A商品,同时从甲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A商品的销售价格为3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1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另向太湖公司支付341万元。1月6日,太湖公司根据协议发出A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341万元;该批A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5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太湖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341贷:主营业务收入 29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贷:库存商品 150(2)10月15曰,太湖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合同约定:该批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万元,包括增值税在内的B产品的货款分两次等额收取;第一笔货款于合同签订当日收取,第二笔货款于交货时收取。10月15日,太湖公司收到第一笔货款234万元,并存入银行;太湖公司尚未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B产品的成本估计为280万元。至12月31曰,太湖公司已经开始生产B产品但尚未完工,也未收到第二笔货款。太湖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234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贷:库存商品 140(3)12月1日,太湖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一批C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为及时收回货款,太湖公司给予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按销售价格计算)。该批C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0万元。至12月31日,太湖公司尚未收到销售给丙公司的C商品货款117万元。太湖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应收账款 117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借:主营业务成本 80贷:库存商品 80(4)12月1日,太湖公司与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丁公司销售一批D商品。合同规定,D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包括安装费用);太湖公司负责D商品的安装工作,且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2月5日,太湖公司发出D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D商品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D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50万元。至12月31日,太湖公司的安装工作尚未结束。假定按照税法规定,该业务由于已开发票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太湖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 585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贷:库存商品 350(5)12月1日,太湖公司与戊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戊公司销售一批E商品。合同规定:E商品的销售价格为700万元,太湖公司于2009年4月30日以740万元的价格购回该批E商品。12月1日,太湖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发出E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E商品销售价格为7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9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E商品的实际成本为6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该项交易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太湖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银行存款819贷:主营业务收入 7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9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贷:库存商品 600要求:(1)逐项判断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分别注明其序号即可);(2)对于其会计处理判断为不正确的,编制相应的调整会计分录(涉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调整会计分录可合并编制);(3)计算填列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项目的调整金额。(“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产品的销售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甲公司20×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于20×8年4月30日对外报出。甲公司20×7年12月31日编制的利润表中的税前会计利润为5000万元。2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8年2月15日完成。甲公司于20×7年12月10日向乙公司赊销一批商品,该批商品的价款为100万元,成本为80万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至年末货款未收到,年末按照5%计提坏账准备,假定税法规定可以按照5‰计提的坏账准备允许税前扣除。因产品质量原因,乙公司于20×8年2月10日将上述商品退回。假定除此事项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不考虑盈余公积的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费用在资产负债表日已经计算。要求:编制有关调整会计分录。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9月3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600件,每件标价3000元(不含增值税),实际成本为2500元。约定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当日商品发出,符合收入确认条件,9月18日,甲公司收到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为(  )元。A.1879200B.1500000C.1800000D.1620000

甲公司拥有乙公司6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2017年6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成本为400万元,售价为600万元(不含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乙公司将上述商品对外销售40%,期末结存的商品未发生减值。甲公司和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不考虑其他因素,2017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该事项列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  )万元。A.200 B.30 C.40 D.20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其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甲公司与收入有关的资料如下:(1)2018年3月25日,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3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0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2400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该批商品已发出,满足收入确认条件。4月5日,丙公司在验收该批商品时发现其外观有瑕疵,甲公司同意按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给予10%的折让,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5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丙公司支付的款项3051万元。(2)2018年9月1日至30日,甲公司开展A产品以旧换新业务,共销售A产品100台,每台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每台销售成本为7万元,同时,回收100台旧产品作为原材料验收入库,每台不含增值税的回收价格为1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13万元,款项均已支付。(3)2019年1月18日,因产品质量问题,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一批商品,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4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2万元,该批商品系2018年12月19日售出,销售成本为320万元,已于当日全部确认为收入,款项尚未收到,未计提坏账准备,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9年3月10日,201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9年4月30日完成。除上述资料外,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1)根据材料(1)至材料(2),逐笔编制甲公司相关业务的会计分录。(2)根据资料(3),判断该事项是否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如为调整事项,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A公司为B公司的母公司,且A公司、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均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19年年末,A公司应收B公司账款为100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则A公司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时应编制的抵销分录有(  )。A.借:应付账款                    100  贷:应收账款                    100B.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  贷:信用减值损失                   2C.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0.5  贷:所得税费用                   0.5D.借:所得税费用                   0.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0.5

20×7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20 000万元购入乙公司60%的股权,假定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0×8年12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1 000万元,销售成本为800万元,货款至年末尚未收到,计提坏账准备30万元;乙公司购入商品当年未出售,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  20×9年,乙公司将上年所购商品全部出售,在结转营业成本的同时结转存货跌价准备,并向甲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因素)。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 。  要求:计算编制20×8年合并财务报表时,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为多少?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 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 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甲公司2016年6月30日对w商品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 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 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计算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并编制相关分录。

问答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期初无留抵增值税税额,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2017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签订协议,向乙公司销售商品,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110万元、税额为18.7万元。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当年5月3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另需支付增值税20.4万元。货款已实际收付,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问答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结转损益及调整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问答题天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除特别说明外,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所售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销售商品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交易价格为公允价格。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商品销售成本在确认销售收入时逐笔结转。天合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天合公司201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2年2月28日完成。天合公司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12年4月25日对外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2012年4月30日。天合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对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复核时,对2011年度的以下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有疑问,其中,下述交易或事项中的(1)、(2)项于2012年2月26日发现,(3)、(4)、(5)项于2012年3月2日发现。 (1)1月1日,天合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协议,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甲公司销售一批A商品,同时从甲公司收回一批同类旧商品作为原材料入库。协议约定,A商品的销售价格为300万元,旧商品的回收价格为1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另向天合公司支付341万元。1月6日。天合公司根据协议发出A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商品价格为3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万元,并收到银行存款341万元;该批A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50万元;旧商品已验收入库并作为原材料核算。天合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341 贷:主营业务收入29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借:主营业务成本150 贷:库存商品150 (2)10月15日,天合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批B产品。合同约定:该批B产品的销售价格为400万元,包括增值税在内的B产品货款分两次等额收取;第一笔货款于合同签订当日收取,第二笔货款于交货时收取。1O月15日。天合公司收到第一笔货款234万元,并存入银行;天合公司尚未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该批B产品的成本估计为280万元。至12月31日,天合公司已经开始生产B产品但尚未完工,也未收到第二笔货款。天合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借:主营业务成本140 贷:库存商品140 (3)12月1日,天合公司向丙公司销售一批c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为及时收回货款,天合公司给予丙公司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按销售价格计算)。该批C商品的实际成本为80万元。至12月31E1,天合公司尚未收到销售给丙公司的c商品货款117万元。天合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借:主营业务成本80 贷:库存商品80 (4)12月1日,天合公司与丁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丁公司销售一批D商品。合同规定,D商品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包括安装费用);天合公司负责D商品的安装工作,且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12月5日,天合公司发出D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D商品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额为85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人银行。该批D商品的实际成本为350万元。至12月31日,天合公司的安装工作尚未结束。假定按照税法规定,该业务由于已开发票应计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天合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585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 借:主营业务成本350 贷:库存商品350 (5)12月1日,天合公司与戊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向戊公司销售一批E商品。合同规定:E商品的销售价格为700万元,天合公司于2012年4月30日以740万元的价格购回该批E商品。12月1日,天合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发出E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E商品销售价格为700万元,增值税额为119万元;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E商品的实际成本为600万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天合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819 贷:主营业务收入7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9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 贷:库存商品600 要求: (1)逐项判断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分别注明其序号即可)。 (2)对于其会计处理判断为不正确的,编制相应的调整会计分录(涉及“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的调整会计分录可合并编制)。 (3)计算填列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相关项目的调整金额。(“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问答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编制2017年2月1日发生销售折让及相关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分录。

问答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2)编制2016年10月15日销售商品并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问答题A公司和B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采 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A公司有关资料如下:(1)A公司于2010年1月1日取得B公司10%的股权,成本为5000万元,取得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600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且无法可靠确定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A公司对其采用成本法核算。A公司按照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2)2010年B公司实现净利润8000万元,分派现金股利3000万元。假定:(1)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2)除上述事项外,不考虑其他交易。要求:(1)编制2010年A公司对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2)编制2010年B公司分派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问答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调整坏账准备及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多选题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为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13年度的财务报告于2014年1月10日编制完成,批准报出日为2014年4月20日,201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于2014年5月31日完成。2014年1月25日,长城公司收到退货一批(已验收入库),该批退货系2013年11月销售给甲公司的某产品,销售收入为2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42.5万元。结转的产品销售成本200万元,此项销售收入已在销售当月确认,款项至2013年12月31日尚未收到。2013年年末长城公司对应收甲企业账款按账面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关于上述事项,长城公司下列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有()。A由于上述销售退回,长城公司应调减报告年度应交所得税12.5万元B由于上述销售退回,长城公司应调减报告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3.66万元C由于上述销售退回,长城公司应调减报告年度未分配利润23.88万元D由于上述销售退回,长城公司应调减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总额92.5万元

问答题20×7年12月31日,甲公司以20 000万元购入乙公司60%的股权,假定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0×8年12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1 000万元,销售成本为800万元,货款至年末尚未收到,计提坏账准备30万元;乙公司购入商品当年未出售,年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20×9年,乙公司将上年所购商品全部出售,在结转营业成本的同时结转存货跌价准备,并向甲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因素)。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要求:计算编制20×8年合并财务报表时,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为多少?

问答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 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 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 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编制2016年10月15日销售商品并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问答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2017年5月20日,甲公司发现在2016年12月31日计算A库存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时发生差错,A库存产品的成本为1000万元,预计可变现净值应为700万元。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误将A库存产品的可变现净值预计为900万元。编制甲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应进行的相关会计处理。

问答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4)编制2017年2月1日发生销售折让及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问答题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2017年3月5日,201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7年4月30日完成,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资料如下:资料一:2016年6月30日,甲公司尚存无订单的W商品500件,单位成本为2.1万元/件,市场销售价格为2万元/件,估计销售费用为0.05万元/件。甲公司未曾对W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料二:2016年10月15日,甲公司以每件1.8万元的销售价格将500件W商品全部销售给乙公司,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发出,付款期为1个月,甲公司此项销售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资料三: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乙公司上述货款,经减值测试,按照应收账款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资料四:2017年2月1日,因W商品质量缺陷,乙公司要求甲公司在原销售价格基础上给予10%的折让,当日,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的要求,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据此调整原坏账准备的金额。假定上述销售价格和销售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且不考虑其他因素。要求:(5)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调整坏账准备及相关所得税的会计分录。(6)编制2017年2月1日因销售折让结转损益及调整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2017年)

单选题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16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2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4000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80000元,商品未发出,款项已收到。协议约定,甲公司应于2×17年5月1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20000元(不含增值税税额),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2×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确认的其他应付款金额为()元。A200000B180000C204000D18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