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各项中,属于伤寒六经病证传经的有A.循经传B.越经传C.表里传D.三阳合病
下列各项中,属于伤寒六经病证传经的有
A.循经传
B.越经传
C.表里传
D.三阳合病
B.越经传
C.表里传
D.三阳合病
参考解析
解析:六经病证是脏腑、经络病变的反映,而脏腑、经络之间又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六经病证可以相互传变,从而表现为传经、直中、合病,并病等。传经指病邪自外侵入,逐渐向里发展,由某一经病证转变为另一经病证,有三种方式:(1)循经传,是指按伤寒六经的顺序相传者,即太阳病证一阳明病证一少阳病证一太阴病证一少阴病证一厥阴病证。(2)越经传,是指隔一经或两经以上相传者。(3)表里传,是指相互表里的两经相传者,如太阳病传少阴病等。直中指伤寒病初起不从三阳经传人,而病邪直入于三阴者。合病指伤寒病不经过传变,两经或三经同时出现的病证,如太阳阳明合病、太阳太阴合病等。并病指伤寒病凡一经病证未罢,又见他经病证者。如太阳少阴并病,太阴少阴并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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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琥《伤寒论辨证广注》其对六经本质之观点,认为六经即人体之(),但非特指足之六经。并针对宋以来“伤寒传足不传手”之说,提出“伤寒传经,不拘()”的观点。认为“四时之中,六气所伤,则手足()皆受病。”
问答题何谓“合病”、“并病”、“传经”、“直中”?如何理解六经病变的传变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