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A: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B: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C: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D:和解与整顿充分尊重了市场意愿,又因为政府的介入而提高了企业执行率
下列()不属于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
A: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
B: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C: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D:和解与整顿充分尊重了市场意愿,又因为政府的介入而提高了企业执行率
B: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
C: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D:和解与整顿充分尊重了市场意愿,又因为政府的介入而提高了企业执行率
参考解析
解析: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主要有:(1)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2)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3)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当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故D项错误。
相关考题:
以下关于我国和解与整顿程序说法不正确的是( )。A.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B.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C.破产程序只有在整顿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D.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
下列关于和解与整顿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B.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C.和解与整顿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D.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和解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E.和解与整顿由人民法院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关于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和解与整顿程序的特点,以下论述错误的是( )。A.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整顿是和解的前提,和解是整顿成立的结果,没有整顿程序,就没有和解协议生效B.和解与整顿又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C.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D.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
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 )个月内,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经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就和解协议草案达成一致,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而中止破产程序的制度。A.1B.2C.3D.4
破产企业整顿正常终结的情形包括( )。A.经过整顿,企业能够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B.整顿期满,企业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C.债务人不执行和解协议的D.债务人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三个月内,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经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就和解协议草案达成一致,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而中止破产程序的制度。A.和解B.破产清算C.整顿D.破产申请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下列企业在和解与整顿过程中做法正确的是( )。A.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其上级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B.某国有企业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本债权人申请破产,在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时,该企业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整顿的申请C.某国有企业在人民法院接受和解整顿的申请后,将和解协议草案提交人民法院予以审查D.被申请破产的某企业在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对该和解协议作出了认可裁定,并予以公告,同时宣布中止破产程序,进入整顿程序
以下关于我国和解与整顿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B.没有和解协议生效,就没有整顿程序C.破产程序只有在整顿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D.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
关于和解与整顿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整顿是和解的前提,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B.和解与整顿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C.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D.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之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下列不属于和解与整顿制度的特点的是( )。A.和解是整顿的前提,整顿是和解成立的结果B.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C.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D.和解与整顿充分尊重了市场意愿,又因为政府的介入而提高了企业执行率
以下关于和解与整顿程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有关规定主要来自《民事诉讼法》B:和解的申请要在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一个月内提出C:整顿的目的是力求使濒临破产的企业复苏并能够执行和解协议D:和解与整顿的结合非我国破产法的独创,而是借鉴了英美国家的做法
()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三个月内,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经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就和解协议草案达成一致,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而中止破产程序的制度。A、和解B、破产清算C、整顿D、破产申请
多选题下列关于国营企业破产程序中的和解和整顿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A整顿申请提出后,企业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提出和解协议草案B和解协议自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C企业的整顿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主持D整顿期间,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该企业的整顿,宣告其破产
单选题关于和解与整顿的关系,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整顿是和解的前提,和解与整顿融为一体B和解与整顿是两个相互独立的程序C和解是破产程序的一个部分,而整顿程序只有在破产程序中止之后才能开始D和解与整顿由政府行政部门决定和主持,带有立法当时的时代特征,不符合今天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
问答题我国《企业破产法》的和解制度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