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甲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
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D.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参考解析
解析:(1)选项AD:属于股东会的职权,作为执行董事,刘某行使的职权应相当于董事会职权;(2)选项B:《公司法》并未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效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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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有股东6人,股东甲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甲可以 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白云科技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王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王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2013年)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王某拟与李某、赵某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由于王某与其妻子正在闹离婚,为避免可能的纠纷,遂与其弟刘某商定,由刘某出面设立公司,但出资与相应的投资权益均归王某。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刘某,李某和赵某。关于王某与刘某的约定以及股东资格,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二人间的约定有效B.对公司来说,刘某具有股东资格C.刘某以自己为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为由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的张某,且张某知道刘某代王某持股,张某可以取得股权D.王某可以实际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要求公司变更自己为股东
(2017年)甲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乙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乙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决定公司的投资方案C.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D.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甲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齐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齐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A.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B.决定聘任公司经理C.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D.修改公司章程
大利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 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甲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人员中,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是( )。A.代表10%表决权的股东张某提议B.代表30%表决权的股东王某提议C.40%的董事提议D.监事刘某提议
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C、2名董事提议召开D、2名监事提议召开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D、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白云科技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王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王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
甲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乙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乙可以行使的职权有()。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召集股东会会议C、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D、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多选题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0.5%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法院对刘某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B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请求C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无须甲公司盖章或刘某签字D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多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乙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乙可以行使的职权有()。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召集股东会会议C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D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单选题新余有限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问答题2006年,某大型国有钢铁企业经国家批准改制为A国有独资公司。因公司未设股东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一共7名成员,均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另一大型国有钢铁企业调派,公司董事长为刘某。2007年4月,刘某的朋友王某投资开办了一家从事服装贸易的B有限责任公司,王某邀请刘某担任B公司的总经理。刘某向A公司董事会汇报了此事,A公司董事会对此开会表决,除刘某在内的6名董事与会,一致同意刘某出任B公司总经理职务。2007年6月,园A公司总经理方某患病,董事会遂任命董事张某为公司总经理。 问: (1)A公司董事会的组成是否合法?为什么? (2)刘某担任B公司总经理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3)张某出任A公司总经理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问答题2006年,某大型国有钢铁企业经国家批准改制为A国有独资公司。因公司未设股东会,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一共七名成员,均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另一大型国有钢铁企业调派,公司董事长为刘某。2007年4月,刘某的朋友王某投资开办了一家从事服装贸易的B有限责任公司,王某邀请刘某担任B公司的总经理。刘某向A公司董事会汇报了此事,A公司董事会对此开会表决,除刘某以外的六名董事与会,一致同意刘某出任B公司总经理职务。2007年6月,因A公司总经理方某患病,董事会遂任命董事张某为公司总经理。结合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董事会的人员组成是否合法?为什么?(2)刘某担任B公司总经理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3)张某出任A公司总经理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单选题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 5%、 15%、36%和 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D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单选题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乙的继承人均可主张股东资格继承B在公司章程未特别规定时,甲的继承人可以主张继承股东资格与董事长职位C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条件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甲、乙的继承人不得继承股东资格
单选题某公司有股东6人,股东甲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甲可以行使下列哪一职权?()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单选题甲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单选题新余有限责任公司共有股东4人,股东刘某为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刘某可以行使的职权是()。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B否决其他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行为的效力C决定聘任公司经理D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