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如何提高知识直观的效果。
试述如何提高知识直观的效果。
参考解析
解析:【要点解析】
(1)灵活选用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将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比较可以看出,实物直观真切,但是难以突出本质要素和关键特征;模象直观虽然与实际事物之间有一定距离,却有利于突出本质要素和关键特征。一般而言,模象直观的教学效果优于实物直观。模象直观一般比实物直观教学效果好。但是,这一结论只限于知识的初级学习阶段。当学习有了一定基础后,由简化的情境进入实际的复杂情境,即更多地运用实物直观,自然是必要的。这里强调的是先进行模象直观,在获得基本的概念和原理后再进行实物直观,比一开始就进行实物直观的学习效果好。
(2)加强词与形象的结合。为了增强直观的效果,不仅要注意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的合理选用,而且必须加强词与形象的结合。在形象的直观过程中,教师应该:首先提供明确的观察目标,提出确切的观察指导,提示合理的观察程序。其次,形象的直观结果应以确切的词加以表述,以检验直观效果并使对象的各组成要素进行分化。再次,应依据教学任务,选择合理的词与形象的结合方式。如果教学任务在于使学生获得精确的感性知识,则词与形象的结合,应以形象的直观为主,词起辅助作用,如细胞的结构的知识。如果教学任务在于使学生获得一般的、不要求十分精确的感性知识,则词与形象的结合方式可以采取词的描述为主,形象直观起证实、辅助作用,如对东北三宝的了解。
(3)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要想在直观过程中获得有关的知识,首先必须注意和观察直观对象。而要想有效地观察直观对象,必须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强度律。指作为知识的物质载体的直观对象(实物、模象或言语)必须达到一定强度,才能为学习者清晰地感知。因此,在直观过程中,教师应突出那些低强度但重要的要素,使它们充分地展示在学生面前。差异律。指对象和背景的差异越大,对象从背景中区分开来越容易。差异律体现在两个层次,在物质载体层次,应通过合理的板书设计、教材编排等方面恰当地加大对象和背景的差异;在知识本身层次,应合理地安排新旧知识,使旧知识成为学习新知识的支撑点。活动律。指活动的对象较之静止的对象容易感知。在直观过程中,应注意在活动变化中呈现对象。善于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作为知识的物质载体,使知识以活动的形象立体展现在学生面前。组合律。指空间上接近、时间上连续、形状上相同、颜色上一致的事物,易于构成一个整体为人们所清晰地感知。因此,教材的编排应分单元和章节,教师的讲课也应有层次和间隔。
(4)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观察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主动的并有思维参与的知觉过程。在直观过程中,教师通过对一定直观教材的操纵,其效果如何,主要取决于学生的观察能力。通过观察,可以使学生获得丰富的有条理的感性知识,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地获取知识。因此,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必须认真组织和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观察前,必须让学生明确观察的目的任务。观察前要向学生交代清楚观察的目的、任务,这样,才能正确地组织学生的注意,使其注意力指向和集中在所要观察的对象上,这是取得良好的观察效果的前提。观察过程中,要认真培养学生观察的技能和方法。要注重引导学生抓住事物的本质、特征,而不只是“看”。要启发学生观察的主动性,在观察过程中,要尽可能让学生多种感觉器官参加,还要有言语活动参加,做观察记录。要让学生把握合理的观察程序。一般说来,应先由整体到部分,再由部分到整体。观察后,要求学生整理观察记录,形成观察报告。这一要求会大大促进学生观察的积极主动性,并使观察过程变得更认真。
(5)让学生充分参与直观过程。由于知识归根结底要通过学生头脑的加工改造才能掌握,因此在直观过程中,应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的热情,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让学生自己动手进行操作(如让学生参与制作标本,让学生自己制作图表),改变“教师演,学生看”的消极被动的直观方式。
(1)灵活选用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将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比较可以看出,实物直观真切,但是难以突出本质要素和关键特征;模象直观虽然与实际事物之间有一定距离,却有利于突出本质要素和关键特征。一般而言,模象直观的教学效果优于实物直观。模象直观一般比实物直观教学效果好。但是,这一结论只限于知识的初级学习阶段。当学习有了一定基础后,由简化的情境进入实际的复杂情境,即更多地运用实物直观,自然是必要的。这里强调的是先进行模象直观,在获得基本的概念和原理后再进行实物直观,比一开始就进行实物直观的学习效果好。
(2)加强词与形象的结合。为了增强直观的效果,不仅要注意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的合理选用,而且必须加强词与形象的结合。在形象的直观过程中,教师应该:首先提供明确的观察目标,提出确切的观察指导,提示合理的观察程序。其次,形象的直观结果应以确切的词加以表述,以检验直观效果并使对象的各组成要素进行分化。再次,应依据教学任务,选择合理的词与形象的结合方式。如果教学任务在于使学生获得精确的感性知识,则词与形象的结合,应以形象的直观为主,词起辅助作用,如细胞的结构的知识。如果教学任务在于使学生获得一般的、不要求十分精确的感性知识,则词与形象的结合方式可以采取词的描述为主,形象直观起证实、辅助作用,如对东北三宝的了解。
(3)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要想在直观过程中获得有关的知识,首先必须注意和观察直观对象。而要想有效地观察直观对象,必须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强度律。指作为知识的物质载体的直观对象(实物、模象或言语)必须达到一定强度,才能为学习者清晰地感知。因此,在直观过程中,教师应突出那些低强度但重要的要素,使它们充分地展示在学生面前。差异律。指对象和背景的差异越大,对象从背景中区分开来越容易。差异律体现在两个层次,在物质载体层次,应通过合理的板书设计、教材编排等方面恰当地加大对象和背景的差异;在知识本身层次,应合理地安排新旧知识,使旧知识成为学习新知识的支撑点。活动律。指活动的对象较之静止的对象容易感知。在直观过程中,应注意在活动变化中呈现对象。善于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作为知识的物质载体,使知识以活动的形象立体展现在学生面前。组合律。指空间上接近、时间上连续、形状上相同、颜色上一致的事物,易于构成一个整体为人们所清晰地感知。因此,教材的编排应分单元和章节,教师的讲课也应有层次和间隔。
(4)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观察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主动的并有思维参与的知觉过程。在直观过程中,教师通过对一定直观教材的操纵,其效果如何,主要取决于学生的观察能力。通过观察,可以使学生获得丰富的有条理的感性知识,有助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习积极性,使他们主动地获取知识。因此,为了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必须认真组织和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观察前,必须让学生明确观察的目的任务。观察前要向学生交代清楚观察的目的、任务,这样,才能正确地组织学生的注意,使其注意力指向和集中在所要观察的对象上,这是取得良好的观察效果的前提。观察过程中,要认真培养学生观察的技能和方法。要注重引导学生抓住事物的本质、特征,而不只是“看”。要启发学生观察的主动性,在观察过程中,要尽可能让学生多种感觉器官参加,还要有言语活动参加,做观察记录。要让学生把握合理的观察程序。一般说来,应先由整体到部分,再由部分到整体。观察后,要求学生整理观察记录,形成观察报告。这一要求会大大促进学生观察的积极主动性,并使观察过程变得更认真。
(5)让学生充分参与直观过程。由于知识归根结底要通过学生头脑的加工改造才能掌握,因此在直观过程中,应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的热情,在可能的情况下,应让学生自己动手进行操作(如让学生参与制作标本,让学生自己制作图表),改变“教师演,学生看”的消极被动的直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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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简述提高知识直观效果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