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刺史制度对刺史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即()A、“奉诏四条察州”B、“奉诏五条察州”C、“奉诏六条察州”D、“奉诏七条察州”

西汉刺史制度对刺史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即()

  • A、“奉诏四条察州”
  • B、“奉诏五条察州”
  • C、“奉诏六条察州”
  • D、“奉诏七条察州”

相关考题:

《元史》载:“世祖即位,登用老成,大新制作...”。世祖的“大新制作”主要表现为()。A.臵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B.诏知府公事并须长吏、通判签议连书C.有行省,统郡县,镇边鄙D.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

阅读下面一段课文,回答下列问题:逮奉圣朝,沐浴清化。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臣以供养无主,辞不赴命。诏书特下,拜臣郎中,寻蒙国恩,除臣洗马。猥以微贱,当侍东宫,非臣陨首所能上报。臣具以表闻,辞不就职。诏书切峻,责臣逋慢,郡县逼迫,催臣上道。州司临门,急于星火。臣欲奉诏奔驰,则以刘病日笃,欲苟顺私情,则告诉不许。臣之进退,实为狼狈。(1)解释文中画横线字的含义。猥以:当:笃:(2)简述这一段的主旨。(3)在这一段中,作者是如何阐明自己的矛盾心理的

诏书的首称元代用“上天眷命皇帝诏日”。明太祖认为未体现对上天“尽谦卑奉顺之意”,改为()。

以《鲁相平奉诏选补孔和为孔庙百石卒史状》为例,说明什么叫副职虚列前衔的制度?

《康熙字典》是清初()等奉诏编撰的。A纪晓岚B刘墉C张玉书D杨树达

据《(汉书·艺文志)序及方技略》,西汉成帝时,奉诏负责校勘医书的人是侍医()。

从《汉书·艺文志序》一文可知,西汉奉诏整理古代书籍的总负责人先后是:()A、陈农B、刘向C、任宏D、尹咸E、刘歆

西晋时期奉诏编成《诸葛亮集》的历史人物是()。A、樊建B、李密C、陈寿D、李兴

“汝可迅速出外国求救”出自()。A、《凌霄一士随笔》B、《戊戌政变记》C、《奉诏求救文》D、《万言书》

《元史》载:“世祖即位,登用老成,大新制作...”。世祖的“大新制作”主要表现为()。A、“臵部刺史,掌奉诏条察州”B、“诏知府公事并须长吏、通判签议连书”C、“有行省,统郡县,镇边鄙”D、“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

公元前106年,西汉武帝将全国103个郡划分为13州部,每州置刺史1人,刺史“奉诏条察州”,主要依据“六条问事”,因郡守和国相官佚为二千石,故在六条法律条文中有四条是针对“二千石”的。这说明刺史制度的建立()A、完善了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机构B、均衡了州郡和封国的地方权力分配C、消除了地方豪强势力对中央的威胁D、重在发挥太守在地方治理中的作用

玄奘归国后,奉诏口述所见所闻,由门徒辨机辑录成()一书。

《水浒传》中宋江奉诏讨伐王庆,在()捉拿了王庆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设置刺史,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察举规定有六项范围,主要针对()。A、中央官B、地方豪强C、郡守D、及其地方豪强、郡守的子弟

李白于天宝元年奉诏二入长安,于天宝三载以“()”之名被迫离开长安。

清人张玉书等奉诏编撰的《康熙字典》按照()分卷,全书共分为()卷。

汉武帝时对刺史的职权有明确规定,即“奉诏六条察州”,其中有“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对材料信息解读正确的是()A、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察举士人时偏向亲己B、打击地方高级官员执法不公C、打击地方高级官员以权谋私的不法行为D、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子弟不法

汉武帝时对刺史的职权有明确规定,即“奉诏六条察州”,其中有“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对材料信息解读正确的是:()A、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察举士人时偏向亲己B、打击地方高级官员执法不公C、打击地方高级官员以权谋私的不法行为D、打击地方高级官员子弟不法

清人张玉书等奉诏编撰的《康熙字典》按照部首和笔画分卷,全书共分为()卷。

单选题西汉刺史制度对刺史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即()A“奉诏四条察州”B“奉诏五条察州”C“奉诏六条察州”D“奉诏七条察州”

填空题李白于天宝元年奉诏二入长安,于天宝三载以“()”之名被迫离开长安。

问答题以《鲁相平奉诏选补孔和为孔庙百石卒史状》为例,说明什么叫副职虚列前衔的制度。

多选题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始设置刺史,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部(州),各置部刺史一人,后通称刺史。刺史察举规定有六项范围,主要针对()。A中央官B地方豪强C郡守D及其地方豪强、郡守的子弟

填空题清人张玉书等奉诏编撰的《康熙字典》按照()分卷,全书共分为()卷。

单选题《康熙字典》是清初()等奉诏编撰的。A纪晓岚B刘墉C张玉书D杨树达

填空题玄奘归国后,奉诏口述所见所闻,由门徒辨机辑录成()一书。

单选题公元前106年,西汉武帝将全国103个郡划分为13州部,每州置刺史1人,刺史“奉诏条察州”,主要依据“六条问事”,因郡守和国相官佚为二千石,故在六条法律条文中有四条是针对“二千石”的。这说明刺史制度的建立()A完善了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机构B均衡了州郡和封国的地方权力分配C消除了地方豪强势力对中央的威胁D重在发挥太守在地方治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