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于符合规定的收付汇单位与进出口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收汇或进口企业应当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于符合规定的收付汇单位与进出口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收汇或进口企业应当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


相关考题: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核查期内任一总量核查指标与本*地区指标阈值偏离程度30%以上,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汇发【2012】38号)规定,对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以及外汇局认定的其他业务,由外汇局实行事前逐笔登记管理,金融机构凭外汇局出具的登记证明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核查期内转口贸易收支差额占支出比率大于20%的企业,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可以直接为企业办理与原收、付款日期间隔在180天(不含)以上的退汇业务。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付汇手续时,应当审核企业填写的申报单证,以货到付款方式结算的,审核对应的进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口合同或发票。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限期届满经外汇局综合评估,相关情况仍符合列入B类企业标准,外汇局可将其列为C类企业。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可以为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直接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名录内企业,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以汇款方式结算(预付货款、预收货款除外)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金融机构应当审核相应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进出口合同。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A、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B、可以办理转口贸易外汇收支C、逐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D、企业为跨国集团集中收付汇成员公司的,该企业不得继续办理集中收付汇业务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C类企业的分类监管有效期为一年。

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根据“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代理进出口业务应当由委托方付汇、收汇。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金融机构为其办理贸易收支业务时,应按以下标准为其办理相关手续:()A、审核合同、发票后办理收付汇B、审核外汇局出具的《登记表》后办理收付汇C、审核合同、发票并进行电子数据核查后办理收付汇D、审核外汇局出具的《登记表》并进行电子数据核查后办理收付汇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收汇的退汇支付时,对于因错误汇入产生的退汇,应当审核()。A、发票B、原出口合同C、出口货物报关单D、原收汇凭证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金融机构应当对其贸易收支进行以下哪项操作()A、审核后办理收付汇B、凭外汇局逐笔登记表C、电子数据核查D、其他

判断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连续两年未发生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名录内企业,外汇局可将其从名录中注销。A对B错

判断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于符合规定的收付汇单位与进出口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收汇或进口企业应当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A对B错

判断题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根据“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代理进出口业务应当由委托方付汇、收汇。A对B错

判断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核查期内转口贸易收支差额占支出比率大于20%的企业,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A对B错

单选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金融机构应当对其贸易收支进行以下哪项操作()A审核后办理收付汇B凭外汇局逐笔登记表C电子数据核查D其他

判断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限期届满经外汇局综合评估,相关情况仍符合列入B类企业标准,外汇局可将其列为C类企业。A对B错

单选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金融机构为企业办理贸易收汇的退汇支付时,对于因错误汇入产生的退汇,应当审核()。A发票B原出口合同C出口货物报关单D原收汇凭证

单选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有效期内的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A不得办理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付款业务、不得签订包含90天以上(不含)收汇条款的出口合同B可以办理转口贸易外汇收支C逐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手续D企业为跨国集团集中收付汇成员公司的,该企业不得继续办理集中收付汇业务

单选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的企业,外汇局可将其列为B类企业。A最近12个月内因严重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受到外汇局处罚或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B阻挠或拒不接受外汇局现场核查,或向外汇局提供虚假资料C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D因存在与外汇管理相关的严重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处罚

判断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核查期内任一总量核查指标与本*地区指标阈值偏离程度30%以上,外汇局可实施现场核查。A对B错

判断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汇发【2012】38号)规定,对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以及外汇局认定的其他业务,由外汇局实行事前逐笔登记管理,金融机构凭外汇局出具的登记证明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A对B错

单选题《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汇发【2012】38号)规定,对于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预付货款,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A20B30C60D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