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三甲医院心内科主任兼主任医师徐某,两年来接受药商王某给予的处方费5万元、出国培训费2万元,被人举报而案发。在案件查处中又查出该院心内科副主任医师张某也接受了药商王某给予的处方费3万元。请问:徐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准确定性?请简要说明理由。

某三甲医院心内科主任兼主任医师徐某,两年来接受药商王某给予的处方费5万元、出国培训费2万元,被人举报而案发。在案件查处中又查出该院心内科副主任医师张某也接受了药商王某给予的处方费3万元。请问:徐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准确定性?请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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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1~94 题:{Page} 张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2005年3月,他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200 元借给好友王某主管的某运输公司(集体企业),2007年案发时,尚有80余万元未归还。2006年底,王某为表示感谢,送1万元给张某作为“过节费”。案发后,张某还交代,2005年5月,周某因寻衅滋事被捕,周某托张某帮忙疏通关系,张某提出要花3万元。周某给张某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张某的“辛苦费”,张某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办案人员,使周某的罪责得以开脱。第 91 题 张某将200万元借给某运输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A.构成挪用公款罪B.构成挪用资金罪C.不构成犯罪D.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

张某原为某单位处长,现已退休,现任处长夏某是他的老下级,关系很熟。周某通过张某的引见,得以向夏某行贿5万元,夏某为周某的女儿安排了工作。事后,周某给予张某2万元。张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A.贿赂罪B.介绍贿赂罪C.贿赂罪和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D.贿赂罪和介绍贿赂罪,从一重处罚,定贿赂罪

徐某想利用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开一家公司,正巧其表弟廖某为某大学应届毕业生,于是徐某借用廖某的身份证件办理了营业执照,而该公司实际由徐某经营。后由于经营不善,徐某又向张某借款6万元,到期后无力偿还。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张某应将谁列为被告()A.徐某B.核准登记上的工商管理部门C.廖某D.徐某和廖某为共同被告

张某、徐某以7∶3的比例投资组建一合伙企业,聘请郑某负责经营。为加强经营管理责任制,张某、徐某与郑某达成协议:郑某不作为合伙人向合伙企业投资,但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来,因经营不善,合伙企业解散,拖欠某公司3万元未予偿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该公司可以按以下( )方式追偿。A.可以要求张某、徐某和郑某任何一人偿还3万元债务B.只能要求张某、徐某中的一人偿还该3万元债务C.如果张某、徐某约定以投资比例分担合伙企业债务,则该公司只能按该比例向张某和徐某追偿,不得向郑某追偿D.如果张某偿还了该3万元债务,有权按符合法律规定的比例向徐某、郑某追偿

王某和张某是两个刚刚从事会计工作的年轻人。对相关财经法规不够熟悉。2008年10月10日,王某向张某签发了一张20万元的转账支票以一张l0万元的现金支票,王某在签发支票时使用普通的蓝色水笔填写,并且没有签章。张某将20万元的转账支票交给银行,银行不予转账,退还了该支票,并且提出要对王某处以罚款。张某又将10万元的现金支票背书转让给徐某,徐某是一位从业多年的,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拒绝接受张某转让的现金支票,认为其不合法。王某的开户银行是广州市城南支行,账户余额只有8万元。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请问在王某对张某开具支票的行为中,支票基本的当事人中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分别是谁?(2)请问王某在对张某签发支票时犯了哪些错误?并说明原因。(3)银行为何退票,并且要对王某处以罚款?按照相关规定,罚款金额为多少?(4)徐某为何拒绝接受张某转让的现金支票?王某,张某该如何避免以后在犯类似错误?

徐某与张某组建大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元,徐某与张某各认缴出资10万元。在徐某和张某各出资5万元后.大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并聘请陈某担任经理。则对“有限责任”的理解不正确的有( )。A.“大地”公司以20万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B.徐某和张某各以实缴资本金5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C.陈某对“大地”公司债务负责D.徐某和张某各以认缴资本金10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请教: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全真预测试卷(一)第2大题第18小题如何解答?【题目描述】第 68 题 徐某与张某组建大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元,徐某与张某各认缴出资10万元。在徐某和张某各出资5万元后.大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并聘请陈某担任经理。则对有限责任的理解不正确的有(  )。A.大地公司以20万注册资本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B.徐某和张某各以实缴资本金5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C.陈某对大地公司债务负责D.徐某和张某各以认缴资本金10万元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王某和张某是两个刚刚从事会计工作的年轻人,对相关财经法规不够熟悉。2008年10月10日,王某向张某签发了一张20万元的转账支票以及一张10万元的现金支票,王某在签发支票时使用普通的蓝色水笔填写,并且没有签章。张某将20万元的转账支票交给银行,银行不予转账,退还了该支票,并且提出要对王某处以罚款。张某又将10万元的现金支票背书转让给徐某,徐某是一位从业多年的,经验丰富的财务人员,拒绝接受张某转让的现金支票,认为其不合法。王某的开户银行是广州市城南支行,账户余额只有8万元。请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请问在王某对张某开具支票的行为中,支票基本的当事人中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分别是谁?(2)请问王某在对张某签发支票时犯了哪些错误?并说明原因。(3)银行为何退票,并且要对王某处以罚款?按照相关规定,罚款金额为多少?(4)徐某为何拒绝接受张某转让的现金支票?王某、张某该如何避免以后再犯类似错误?

张某向杨某借款3万元到期未还,后双方因债务清偿问题发生纠纷,张某被杨某打伤,住院治疗共支出医疗费4.5万元。杨某有权主张在3万元内抵销,只向张某支付1.5万元医疗费。( )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1)赵某、孙某、李某以货币各出资10万元,钱某以房屋作价出资10万元。(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3)合伙人以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甲企业成立后,接受郑某委托加工承揽一批产品,郑某未向甲企业支付5万元加工费。由于钱某在购买出资房屋时曾向郑某借款3万元一直未偿还,甲企业向郑某请求支付5万元加工费时,郑某认为钱某尚欠其借款3万元,故主张抵销3万元,只付甲企业2万元。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合伙协议(2)中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2)合伙协议(3)中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3)郑某主张抵销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2013年5月,张某、王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且约定超过10万元的支出张某无权自行决定。合伙协议就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事项未作特别约定。2014年3月,张某的朋友刘某拟从银行借款8万元,请求张某为其提供担保。张某自行决定以甲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了担保。2015年4月,张某以甲企业的名义与赵某签订一份买卖合同,价款为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企业认为该合同是张某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赵某向法院起诉。经查,赵某知悉张某超越合伙协议对其权限的限制仍签订了该合同。王某、李某认为张某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不妥,决定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是否有权自行决定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刘某提供担保?简要说明理由。(2)甲企业主张买卖合同无效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3)王某、李某是否有权撤销张某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1)赵某、孙某、李某以货币各出资5万元,钱某以房屋作价出资5万元。(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甲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3)合伙人以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甲企业成立后,接受郑某委托加工承揽一批产品,郑某未向甲企业支付5万元加工费。由于钱某在购买出资房屋时曾向郑某借款3万元一直未偿还,甲企业向郑某请求支付5万元加工费时,郑某认为钱某尚欠其借款3万元,故主张抵销3万元,只付甲企业2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合伙协议(2)中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2)合伙协议(3)中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3)郑某主张抵销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王某借给张某3万元钱,张某不但不还,反而在王某要钱时,将王某打成重伤,并威胁王某如果再要钱就杀死其全家,王某精神受到很大伤害,后共花去医疗费用4万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出以下请求,其中哪些是附带民事诉讼应当解决的:()A:要求张某赔偿误工费6000元B:要求张某赔偿医疗费4万元C:要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D:要求张某归还借王某的3万元

徐某挪用公款等案徐某是某信用社雇佣的员工,主要从事押钞工作,也兼负责现金出入库工作。信用社属于非国有金融机构。邓某是由上一级国有银行委派到该信用社负责监管该信用社某一资金链流通的工作人员。201 2年1月期间,徐、邓2人因为炒股手头紧张,于是在邓某所监管的资金中,挪用了10万元去炒股,至案发尚有5万元未补上。2012年4月17日,徐某告知邓某自己将有一次接触大额款项的机会,决定捞一把然后跑路,看在邓某平日里对其的照顾,决定分出一部分给邓,邓某当即答应并且与徐某商量了具体细节。4月22日下午5时许,徐某与同事曾某等人从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的各营业网点押钞回到信用社,将收回的70余万元人民币放进金库保险柜。待曾某等人离开后,徐某利用金库及保险柜钥匙未上交之机,返回打开金库大门及保险柜,盗走60万元人民币后,从中拿出10万元给邓某后便携款潜逃。当天晚上,徐某经田某介绍暂住到谭某家。5月底,因徐某碰到熟人,便要求田某、谭某为其另租房子,后由田某、谭某介绍徐某租到该市G楼B室。在转移到B室躲藏前,徐某将赃款中的46万元人民币交由谭某保管,谭某将赃款藏匿于其卧室沙发下。徐某躲藏期间,谭某安排徐某的饮食起居,为徐某购买日常生活用品。11月16日,田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带领公安人员到徐某隐藏处所将徐某、谭某被抓获。到案后徐某揭发了邓某与自己挪用信用社资金的事实,并且也揭露了邓某受贿的事实。据查,上述事实均属实。【问题】1.徐某的行为成立什么犯罪?2.邓某的行为成立什么犯罪?3.徐某和邓某是否构成构成共同犯罪?在哪个(些)罪上成立共犯?4.如何评价田某的行为?5.如何评价谭某的行为?6.案中各行为人有哪些法定情节?

冯某,男,29岁,会计,国家工作人员。徐某,女,27岁,个体户。2011年4月底,徐某对冯某说:“现在股市行情很好,我有一个朋友在证券监管部门,我略施小惠,就可以从他那里探听到内幕消息,你能不能帮我借100万元现金。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只要我在股市里挣到钱,马上就把钱还给你,并且还会给你丰厚的利息。”冯某说自己手头上只有十几万元,其他的不好想办法。徐某对冯某说:“你多动动脑筋,你是专和钱打交道的,弄百八十万元钱还不是不费吹灰之力。”冯某问徐某怎么个弄法。徐说,她有个朋友也是在一家单位搞财务的,急用钱时就从账上先弄点出来应急,过段时间再补上,根本没有人发觉。冯说,这是要冒大风险的,再考虑考虑。其后几日,徐某天天前去找冯某,并于一日交给冯某2万元钱,说是先给付部分利息。经不住徐某软磨硬泡,2011年5月8日至5月15日期间,冯某先后四次挪用公款100万元。徐某给冯某打了一张100万元的借条。拿到钱后,徐某迅速将钱投入股市,后来靠其朋友朱某(另案处理)提供的内幕信息,从股市上净赚了100多万元。同年,7月20日,徐某将100万元如实交给冯某,并给冯某5万元“利息”。7月22日,冯某将挪用的100万元存到单位账户上。8月20日,冯某、徐某案发。问题:1.冯某、徐某各构成何罪,应当如何处罚?2.若徐某将钱投到股市后亏了,仅剩20万元。徐某遂对冯某说,反正也还不上了,不如趁人尚未发现,我们带着剩下的钱远走高飞。冯某无奈同意。后二人携款潜逃。此一事实对冯某挪用公款行为的定性是否会产生影响?3.如果冯某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的数额如何计算?4.如果冯某挪用公款后将这100万元存在自己账户上,正值股市下跌,过了1个月,冯某将这笔钱又打到公司的账户上,冯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5.如果冯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是非国有公司的职员,冯某挪用公司100万元的行为构成何罪?

叶某挪用公款案叶某,A市交通局副局长,国家在该市B县有一项扶贫修路的项目,叶某利用自己的职权,曾两次挪用该项目资金。 2010年3月23日,叶某挪用3万元用于购买股票,2010年9月6日,叶某又挪用5万元用于走私活动,1个月后叶某归还了2万元。案发后,叶某的妻子翟某找到叶某在法院的朋友高某请求帮助,高某称自己不是该案的经办人,但他可以找该案的主审法官苏某帮忙。翟某遂将12万元送给高某,让高某转交苏某10万元,苏某接受了翟某的10万元钱款,之后翟某又以各种名义多次宴请苏某。苏某在审理叶某案件时尽量为其出罪,在裁判时故意轻判。【问题】1.叶某挪用资金的行为构成何罪?是否要数罪并罚?为什么?2.叶某归还2万元钱的行为对定罪是否有影响?为什么?3.如果叶某在案发后携带挪用的资金潜逃,被抓获后有能力归还而拒不归还,并隐瞒挪用资金的去向,则叶某构成何罪?4.翟某的行为构成何罪?5.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是,构成何罪?如否,请说明理由。6.苏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应如何处罚?

徐某死后留有遗产 100 万元。徐某立有遗嘱,将价值 50 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 10 万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 40 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刘某等人,徐某死亡前1 年向其借款,本息累计 70 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系徐某个人债务。女儿应向张某偿还多少钱A.20 万元B.40 万元C.45 万元D.50 万元

徐某想利用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开一家公司,正巧其表弟廖某为某大学应届毕业生,于是徐某借用廖某的身份证件办理了营业执照,而该公司实际由徐某经营。后由于经营不善,徐某又向张某借款6万元,到期后无力偿还。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张某应将谁列为被告()A、徐某B、核准登记上的工商管理部门C、廖某D、徐某和廖某为共同被告

张某系某省某厅厅长,党组书记。厅下属某中心(企业)拟聘其为中心主任,他个人表示同意。该中心每位员工每月发放效益奖2000元,张某也按此标准逐月领取奖金。2007年因张某给该中心介绍了一笔100万元的业务,按照该中心关于业务奖励的规定领取了1万元奖励。张某的妻子王某在该厅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企业任总经理,相关部门认为不妥,要求张某予以纠正或由组织调整张某职务,张某提出:王某不是公务员,在何处工作是王某的私事,拒绝接受相关部门意见。 问题:(1)请分析张某兼任下属某中心主任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说明具体原因。 (2)请分析张某在该中心领取的两项收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说明具体理由。如不当,相关部门应当如何处理并说明具体理由。 (3)张某就王某工作一事所持的意见是否恰当?为什么?如不当,应当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2006年8月,刘某通过某亲戚弄来假币5万元,他让其朋友张某帮助他联系买主,张某经多方联系,告知李某说有人愿意以实物换取假币。10月份,李某在张某的介绍下以8000元假币换取刘某的一部三星牌手机。后李某又以2万元假币换取冯某的一台联想牌电脑,又用剩余的假币换取徐某销售的一辆摩托车。买主刘某在使用换取的假币在人民商场购物时被人识破,公安机关根据刘某的交代将李某抓获。请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李某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B、李某的行为构成出售假币罪C、刘某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D、冯某、徐某的行为构成购买假币罪

李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1998年因涉嫌犯罪被捕,李某具有以下涉案事实: 1995年6月,在一外贸业务中,李某轻信外商,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使公司数百万元货物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1996年3月,李某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钱借给好友吴某主管的某运输公司(集体企业),98年案发时,尚有80余万元未归还。1997年底,吴某为表感谢,送1万元给李某作为"过节费"。1996年5月,张某之子因寻衅滋事被捕,张某托李某帮忙疏通关系,李某提出要花3万元。张某给李某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李某的"辛苦费",李某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办案人员,使张某之子罪责得以开脱.李某在外贸业务中被骗的行为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李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1998年因涉嫌犯罪被捕,李某具有以下涉案事实: 1995年6月,在一外贸业务中,李某轻信外商,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使公司数百万元货物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1996年3月,李某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钱借给好友吴某主管的某运输公司(集体企业),98年案发时,尚有80余万元未归还。1997年底,吴某为表感谢,送1万元给李某作为"过节费"。1996年5月,张某之子因寻衅滋事被捕,张某托李某帮忙疏通关系,李某提出要花3万元。张某给李某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李某的"辛苦费",李某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办案人员,使张某之子罪责得以开脱.李某收受吴某"过节费"和为张某"帮忙"并收"辛苦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李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1998年因涉嫌犯罪被捕,李某具有以下涉案事实: 1995年6月,在一外贸业务中,李某轻信外商,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使公司数百万元货物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1996年3月,李某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钱借给好友吴某主管的某运输公司(集体企业),98年案发时,尚有80余万元未归还。1997年底,吴某为表感谢,送1万元给李某作为"过节费"。1996年5月,张某之子因寻衅滋事被捕,张某托李某帮忙疏通关系,李某提出要花3万元。张某给李某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李某的"辛苦费",李某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办案人员,使张某之子罪责得以开脱.李某将200万元借给运输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简要案情:张某(男,18岁)要求刘某(男,18岁)为其在盗窃时望风,刘某同意。某日晚,二人按约定前往万某家,刘某在门外望风,张某撬锁进入万某家后,见万某一人在家熟睡,便在客厅内搜寻财物,万某被惊醒后与张某搏斗,张某暴力制服万某后迫使万某交出1万元现金。张某得逞后将万某打昏,出门与望风的刘某逃跑。事后张某分给刘某3000元钱。对张某、刘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张某、刘某二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共同犯罪?请说明理由。

问答题徐某和刘某结婚后生有一女。2008年,徐某去世,留有遗产100万元。徐某生前立有遗嘱,将价值50万元的房产留给女儿,将价值10万元的汽车留给侄子。遗嘱未处分的剩余40万元存款由妻子刘某与女儿按照法定继承各分得一半。遗产处理完毕后,张某通知刘某等人,徐某去世前1年曾向其借款,本息累计70万元至今未还。经查,张某所言属实,此借款系徐某个人债务。徐某所欠债务应当如何偿还?

问答题李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1998年因涉嫌犯罪被捕,李某具有以下涉案事实: 1995年6月,在一外贸业务中,李某轻信外商,擅自变更结算方式,使公司数百万元货物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1996年3月,李某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钱借给好友吴某主管的某运输公司(集体企业),98年案发时,尚有80余万元未归还。1997年底,吴某为表感谢,送1万元给李某作为"过节费"。1996年5月,张某之子因寻衅滋事被捕,张某托李某帮忙疏通关系,李某提出要花3万元。张某给李某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李某的"辛苦费",李某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办案人员,使张某之子罪责得以开脱.李某收受吴某"过节费"和为张某"帮忙"并收"辛苦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

问答题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1)赵某、孙某、李某以货币各出资10万元,钱某以房量作价出10万元。(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半数以上合伙人同意。(3)合伙人以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2/3以上的合伙人同意。甲企业成立后,接受郑某委托加工承揽批产品,郑某未向甲企业支付5万元加工费。由于钱某在购买出资房屋时曾向郑某借款3万元一直未偿还,甲企业向郑某请求支付5万元加工费时,郑某认为钱某尚欠其借款3万元,故主张抵销3万元,只付甲企业2万元。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合伙协议(2)中的约定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2)合伙协议(3)中的约定是否合法? 简要说明理由。(3)郑某主张抵销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