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某,23岁,外国人,系某国在医科大学的留学生。某年5月13日,卞某某遭到医科大学另一外国留学生安某拳打后,蓄意报复。6月10日晚7时许,卞某得知安某在留学生l楼104会客室会客,便手持木棒,到会客室敲门。安某将门打开后,卞某用木捧击打安某。安挣脱后,会同在该校的本国留学生翁某、风某、莫某等7人,手持木棒、手杖等器械,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西端。卞某也和某国留学生朱某、穆某、白某等5人手持木棒和尖型菜刀等,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中部208房间门前,双方形成对峙状态。后双方发生殴斗。在厮打中,卞某手持的木棒被打掉,随手用尖型菜刀乱刺,刺中对方留学生翁某的上腹部,创伤透入胸腔,将肝脏切成局部破损,经抢救无效,于次日下午死亡。卞某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可否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卞某,23岁,外国人,系某国在医科大学的留学生。某年5月13日,卞某某遭到医科大学另一外国留学生安某拳打后,蓄意报复。6月10日晚7时许,卞某得知安某在留学生l楼104会客室会客,便手持木棒,到会客室敲门。安某将门打开后,卞某用木捧击打安某。安挣脱后,会同在该校的本国留学生翁某、风某、莫某等7人,手持木棒、手杖等器械,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西端。卞某也和某国留学生朱某、穆某、白某等5人手持木棒和尖型菜刀等,聚集在留学生宿舍2楼走廊中部208房间门前,双方形成对峙状态。后双方发生殴斗。在厮打中,卞某手持的木棒被打掉,随手用尖型菜刀乱刺,刺中对方留学生翁某的上腹部,创伤透入胸腔,将肝脏切成局部破损,经抢救无效,于次日下午死亡。卞某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可否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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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游客统计的主要指标中,海外旅游者指来华人境游客中的( )。A、外国人B、华侨C、港澳台同胞D、外国驻华使馆人员E、常驻留学生

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是指()。A.外国留学生B.中外合资企业中的外国人C.外国国家首脑D.外籍华侨

周某(买受人)与卞某(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加价5%转卖给程某,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低为由予以拒绝,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A.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B.周某与卞某之间约定的是向第三人履行C.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行D.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

某药品生产企业为了提高某处方药的销量,拟开展广告宣传。下列药品广告宣传方式中,符合规定的是( )。A.在广告中对其适应症和药理作用进行介绍B.邀请某患者在广告中介绍自己服药后效果C.在电影放映前的广告中由某演员服用该药,以观众为对象进行广告宣传D.在广告中介绍其药品是与某国外医科大学药物研究中心合作研发

一外国人在南美某国抢劫我国在该国的留学生马某,那么,该外国人的行为:()A.应该适用我国刑法B.不可适用我国刑法C.可以适用我国刑法D.适用国际惯例

某宿舍住着四个留学生,分别来自美国、加拿大、韩国和日本。他们分别在中文、国际金融和法律三个系就学,其中:(1)日本留学生单独在国际金融系;(2)韩国留学生不在中文系;(3)美国留学生和另外某个留学生同在某个系;(4)加拿大学生不和美国学生同在一个系。以上条件可以推出美国留学生所在的系为A.中文系B.国际金融系C.法律系D.中文系或法律系

护照类证件包括()等A.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B.外国人居留证C.外国人出入境证D.留学生证

某宿舍住着四个留学生,分别来自美国、加拿大、韩国和日本。他们分别在中文、国际金融和法律三个系就学。其中: ①日本留学生单独在国际金融系 ②韩国留学生不在中文系 ③美国留学生和另外某个留学生同在某个系 ④加拿大学生不和美国学生同在一个系 以上条件可以推出美国留学生所在的系为( )。  A.中文系 B.国际金融系 C.法律系 D.中文系或法律系

共用题干 某干警卞某为报私仇,趁朱某违章之机,将朱某非法拘押,并使用警棍殴打朱某,致使朱某伤残。对卞某应如何定罪处罚?A:应定为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B:卞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卞某是在执行公务C:应定为故意伤害罪D:应定为非法拘禁罪,并从重处罚

黄某(19周岁)和赵某(17周岁)合伙盗窃邻村卞某家的耕牛。黄某在门外望风,赵某进牛棚牵牛。由于赵某不小心弄出响声,被卞某发现。黄某听到卞某的吆喝声,不等赵某即逃走。卞某手持木棍紧迫赵某,赵某为了逃避卞某的抓捕,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卞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黄某逃到村头刚好遇见巡逻的民警。民警见黄某形迹可疑即将其带回问话,黄某如实将其和赵某合谋盗窃的情况向民警作了交代。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B:对黄某应当认定为自首C: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D:对赵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卞某系聋哑人,是某聋哑学校职工,因涉嫌盗窃罪被B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卞某委托的辩护人高某认为卞某并非该案的犯罪人。B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按照普通程序审理该案。B县人民法院为什么决定按照普通程序而不是按照简易程序审理该案?A.卞某系聋哑人B.卞某系某聋哑学校职工C.辩护人高某认为卞某无罪D.人民检察院没有建议适用简易程序

乘客张某乘坐出租车司机卞某的出租车到机场,张某下车时将随身携带的背包遗忘在车内,包内有笔记本电脑1台,价值人民币2万元;卞某未发觉张某遗落物品。后另一乘客吴某从机场打卞某的车时,发现了张某的背包,以为是出租车司机卞某的,下车时吴某给钱后欲走,卞某发现了背包,以为吴某遗忘,就提醒吴某“背包没拿”,吴某遂知背包不是司机的,于是拿走,当天即以3000元的价格将笔记本电脑转卖李某,未想李某系张某的同事。后张某在李某处查得电脑但李某不退,于是李某寻至吴某处,吴某竟称不知此事,张某于是将吴某告到公安部门。则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如果吴某愿意退赔电脑,张某也表示不予追究,则司法部门不应处理吴某B:对于侵占罪一律实行告诉才处理C:吴某属于不当得利,张某即使告诉,司法部门也不能认定吴某有罪D:吴某侵占情节严重,不告诉亦可处理

张某持刀在路边等候卞某,待卞某路过时,张某拿刀威胁卞某,让他在3日内将3万元钱送到张某家,否则现在就将卞某杀死。张某走后,卞某立即到公安局报案,张某被抓获。张某的行为属于:A:敲诈勒索罪未遂B:敲诈勒索罪既遂C:抢劫罪既遂D:抢劫罪未遂

199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定,首先获批准开设护理学专业硕士教育项目的学校是A.协和医科大学护理系B.北京医科大学护理系C.第二军医大学护理系D.华西医科大学护理系

()2006年发现的“卞藏本”的藏主叫?A、卞亦江B、卞亦定C、卞亦文D、卞亦夫

按照对外国人在华就业管理规定()可以就业A、持F签证的外国人B、个体户聘用外国留学生勤工俭学C、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D、取得《外国人居留许可》和《外国人就业证》的外国人

下列属于“来华人员”的是()。A、驻华机构的人员B、长期入境的外国人C、应聘在境内机构工作的外国人D、中国留学生

在发生战争或自然灾害情况下,某国家或实体给予受害的外国人以人道主义援助,可以视为赔偿。

一外国人在南美某国抢劫我国在该国的留学生马某,那么,该外国人的行为:()A、应该适用我国刑法B、不可适用我国刑法C、可以适用我国刑法D、适用国际惯例

按照对外国人在华就业管理规定()可以就业。A、持F签证入境的外国人,B、个体户聘用外国留学生勤工俭学C、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D、取得《外国人居留许可》和《外国人就业证》的外国人

杰克,男,25岁,某国来华留学生。一日,杰克在某市的一家歌舞厅与他人发生争执,继而用刀将他人砍死。杰克的行为是否适用我国的刑法?

卞某生于1993年5月,自幼父母离异,跟随父亲一起生活。其父忙于工作,放松了对他的管教和关心。2008年7月,卞某离家出走,流浪街头,结识刑满释放人员马某。同年10月17日,在马某教唆胁迫下,卞某去公共汽车上扒窃乘客钱包。正当卞某偷窃一乘客钱包准备逃跑时,被人抓并扭送到公安机关。卞某坦白交待了行窃的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将马某抓获。公安机关拟对卞某进行行政处罚讨论本案中卞某有哪些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体现了行政处罚的什么原则

周某(买受人)与卞某(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加价5%转卖给程某,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低为由予以拒绝。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B、周某与卞某之间约定的是向第三人履行C、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行D、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

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其中的“外国”是指()。A、外国政府B、某国政府或某几国政府C、外国政府、外国政党、外国政治集团D、某个外国人或某几个外国人

单选题下列属于“来华人员”的是()。A驻华机构的人员B长期入境的外国人C应聘在境内机构工作的外国人D中国留学生

多选题按照对外国人在华就业管理规定,下列()说法是错误的。A已取得任何种类的外国人居留证件的,可以就业B个体户可以聘用外国留学生勤工俭学C禁止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就业D取得《外国人居留许可》和《外国人就业证》可以就业

单选题下列哪一案件不能适用中国刑法?(  )A中国的火车驶入中亚某国时,一外国乘客故意伤害另一外国乘客,致其死亡B在美国留学的中国留学生,被某国的留学生杀害C日本的毒枭,租用飞机走私毒品到中亚,其中一段飞行路线经过中国上空D国际恐怖组织的头目,在美国实施恐怖活动(未侵害任何中国公民)后,进入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