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与林某于2016年6月1日起合伙设立“格朗明近视弱视保健中心”,同年6月9日,在龙泉市某报刊上发布了一则名为《一个事实引发的思考》的广告,主要内容称:格朗明调视膏,其疗效经国内20余所大型医院验证,65000例近、弱视患者三年多药理临床实验,各项指标均达到国际SDA领先认证,有效率高达96%,治愈率高达91%。被权威专家认定为"目前世界上治疗近视、弱视最先进、最有效的绿色疗法"。是经过国家卫生部特别鉴定的国家级新药,并喜获国家专利(专利号为:97108531-5)。同期,两当事人又出资800元自行印制相同内容的宣传单,通过散发、传递的形式,宣传和介绍格朗明调视膏。经查格朗明调视膏系一种保健用品,而非宣传中所称的药品,且当事人对广告中所做宣传亦不能提供事实根据。调查同时查明,从2016年6月3日起至2006年6月22日案发时,当事人在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擅自开业以"格朗明近视弱视保健中心"的名义对外营业,收取营业款7568元,非法获取利润4688元。宣称该产品“有效率高达96%,治愈率高达91%”和被权威专家认定为“目前世界上治疗近视、弱视最先进、最有效的绿色疗法”等广告内容的合法要件为()A、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B、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但不需要表明出处C、我国禁止发布上述广告内容

吴某与林某于2016年6月1日起合伙设立“格朗明近视弱视保健中心”,同年6月9日,在龙泉市某报刊上发布了一则名为《一个事实引发的思考》的广告,主要内容称:格朗明调视膏,其疗效经国内20余所大型医院验证,65000例近、弱视患者三年多药理临床实验,各项指标均达到国际SDA领先认证,有效率高达96%,治愈率高达91%。被权威专家认定为"目前世界上治疗近视、弱视最先进、最有效的绿色疗法"。是经过国家卫生部特别鉴定的国家级新药,并喜获国家专利(专利号为:97108531-5)。同期,两当事人又出资800元自行印制相同内容的宣传单,通过散发、传递的形式,宣传和介绍格朗明调视膏。经查格朗明调视膏系一种保健用品,而非宣传中所称的药品,且当事人对广告中所做宣传亦不能提供事实根据。调查同时查明,从2016年6月3日起至2006年6月22日案发时,当事人在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擅自开业以"格朗明近视弱视保健中心"的名义对外营业,收取营业款7568元,非法获取利润4688元。宣称该产品“有效率高达96%,治愈率高达91%”和被权威专家认定为“目前世界上治疗近视、弱视最先进、最有效的绿色疗法”等广告内容的合法要件为()

  • A、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 B、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但不需要表明出处
  • C、我国禁止发布上述广告内容

相关考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周某、吴某和郑某成立一合伙企业,其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周某全权负责,吴某和郑某不得过问亦不承担企业亏损的民事责任。”该约定无效,应由周某、吴某和郑某共同承担民事责任B.合伙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不能除名,应等待其法定继承人的出现C.合伙企业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律地位相同D.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按照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下列事项中,适用《合伙企业法》的是( )。A.王某与李某合伙设立律师事务所B.郭某与胡某合伙设立酒吧C.陈某与张某合伙设立会计师事务所D.高某与杨某合伙设立牙科场所

林某因购买建筑器材,拖欠吴某83650元货款。在承包工程的过程中,甲建筑公司拖欠林某工程款58560元,林某多次催要均无结果。为讨回欠款,林某与甲建筑公司达成如下还款协议:由甲建筑公司一次性付给林某工程款41560元,林某则放弃其余的17000元到期债权。后来,林某无力偿还拖欠吴某的货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林某与甲建筑公司之间的还款协议无效,因为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了第三人吴某的利益B.吴某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林某对甲建筑公司享有的17000元的到期债权C.吴某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要求法院撤销林某放弃对甲建筑公司享有的17000元到期债权的行为D.林某与甲建筑公司之间的还款协议显失公平,林某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周某、吴某、郑某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的三名有限合伙人,企业自2007 年7 月成立以来发生诸多变故,对这些变故所导致的后果以下哪一项叙述是正确的?A.周某因一场大火焚尽家财而当然退伙B.吴某被流氓殴打成为白痴而当然退伙C.郑某目睹周某和吴某的不幸遭遇后惊恐之下转为了普通合伙人,那么他对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如果周某、吴某、郑某全都退伙,那么该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李某、王某、林某和郑某于2017年12月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李某为普通合伙人,王某、林某、郑某为有限合伙人;李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协议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未作限制性约定。2019年甲企业发生下列事项:(1)1月,王某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将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乙商业银行,借款20万元。(2)3月,李某发现林某投资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与甲企业同类的业务,挤占了甲企业的市场份额。李某要求林某不得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遭到林某的拒绝。(3)4月,郑某因个人原因退伙,从甲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5万元。8月,丙公司要求甲企业偿还2018年12月所欠的到期货款30万元。因无力清偿,甲企业要求郑某承担其中5万元的债务,郑某以其已经退伙为由拒绝。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王某将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乙商业银行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2)李某要求林某不得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3)郑某拒绝承担5万元的债务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齐某、陆某、何某共同投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对合伙人的资格取得或丧失未作约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齐某因车祸去世,齐某妻林某是唯一继承人。下列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林某自动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B.经陆某、何某一致同意,林某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C.林某不能取得该企业合伙人资格,只能由该企业向林某退还齐某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D.林某自动成为有限合伙人,该企业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吴某是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其个人原因欠赵某30万元,而赵某欠甲企业30万元。两项债务均已到期且无力偿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赵某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A.以其对吴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吴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C.代位行使吴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D.自行接管吴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某国有企业拟与张某、李某设立一家合伙企业,该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 )

某国有企业拟与张某、李某设立--家合伙企业,该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

(2019年)某国有企业拟与张某、李某设立一家合伙企业,该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 )

(2019年)李某、王某、林某、郑某于2017年12月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合伙协议约定:李某为普通合伙人;王某、林某、郑某为有限合伙人;李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协议对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未作限制性约定。   2019年甲企业发生下列事项:   (1)1月,王某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将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乙商业银行,借款20万元。   (2)3月,李某发现林某投资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与甲企业同类的业务。挤占了甲企业的市场份额。李某要求林某不得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遭到林某拒绝。   (3)4月,郑某因个人原因退伙,从甲企业取得退伙结算财产5万元。8月,丙公司要求甲企业偿还2018年12月所欠的到期货款30万元。因无力清偿,甲企业要求郑某承担其中5万元的债务。郑某以其已经退伙为由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将其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乙商业银行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2)李某要求林某不得从事与甲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3)郑某拒绝承担5万元债务是否合法?简要说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吴某、杜某、任某、于某是某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任某在执业活动中因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B.杜某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吴某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造成合伙企业债务,吴某应承担有限责任D.于某造成的重大过失由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后,无须对合伙企业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谢某与朋友聚餐时与邻桌的林某发生争执,并用茶壶将林某打伤,经鉴定属重伤。在侦查过程中,谢某提出侦查人员吴某是被害人林某的舅舅,要求其回避,下列处理正确的是()。A、吴某应当暂停相关的侦查活动B、对吴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C、对吴某的回避决定作出前,吴某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对吴某的回避由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林某为某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五名股东之一,现计划离开该公司与他人合伙成立新的专利代理事务所。林某欲成为新专利代理事务所的合伙人,下列哪些属于其申请设立新的专利代理机构时应当满足的条件?()A、林某的年龄不应超过60周岁B、林某已妥善处理在该公司尚未办结的专利代理案件C、林某作为该公司股东的时间应当不少于2年D、林某应当具有5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

黄某(男)与林某(女)于1993年5月1日未办理结婚登记就同居生活,亲朋邻里纷纷前来祝贺。当时黄某23周岁,林某21周岁。自2000年1月起,林某与邻居赵某多次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被黄某发现后,双方感情迅速恶化。2002年2月,黄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林某离婚。林某在答辩中,坚决不同意离婚。黄某与林某的关系应如何认定?

下列各企业中,属于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的有()A、赵某和钱某共同设立的合伙企业B、孙某单独设立的独资企业C、李某单独设立的一人公司D、周某、吴某、郑某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吴某与林某于2016年6月1日起合伙设立“格朗明近视弱视保健中心”,同年6月9日,在龙泉市某报刊上发布了一则名为《一个事实引发的思考》的广告,主要内容称:格朗明调视膏,其疗效经国内20余所大型医院验证,65000例近、弱视患者三年多药理临床实验,各项指标均达到国际SDA领先认证,有效率高达96%,治愈率高达91%。被权威专家认定为"目前世界上治疗近视、弱视最先进、最有效的绿色疗法"。是经过国家卫生部特别鉴定的国家级新药,并喜获国家专利(专利号为:97108531-5)。同期,两当事人又出资800元自行印制相同内容的宣传单,通过散发、传递的形式,宣传和介绍格朗明调视膏。经查格朗明调视膏系一种保健用品,而非宣传中所称的药品,且当事人对广告中所做宣传亦不能提供事实根据。调查同时查明,从2016年6月3日起至2006年6月22日案发时,当事人在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擅自开业以"格朗明近视弱视保健中心"的名义对外营业,收取营业款7568元,非法获取利润4688元。在广告中所引用“格朗明调视膏,其疗效经国内20余所大型医院验证,65000例近、弱视患者三年多药理临床实验,各项指标均达到国际SDA领先认证”的宣传内容的合法要件为()A、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B、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但不需要表明出处C、我国禁止发布上述广告内容

吴某与林某于2016年6月1日起合伙设立“格朗明近视弱视保健中心”,同年6月9日,在龙泉市某报刊上发布了一则名为《一个事实引发的思考》的广告,主要内容称:格朗明调视膏,其疗效经国内20余所大型医院验证,65000例近、弱视患者三年多药理临床实验,各项指标均达到国际SDA领先认证,有效率高达96%,治愈率高达91%。被权威专家认定为"目前世界上治疗近视、弱视最先进、最有效的绿色疗法"。是经过国家卫生部特别鉴定的国家级新药,并喜获国家专利(专利号为:97108531-5)。同期,两当事人又出资800元自行印制相同内容的宣传单,通过散发、传递的形式,宣传和介绍格朗明调视膏。经查格朗明调视膏系一种保健用品,而非宣传中所称的药品,且当事人对广告中所做宣传亦不能提供事实根据。调查同时查明,从2016年6月3日起至2006年6月22日案发时,当事人在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即擅自开业以"格朗明近视弱视保健中心"的名义对外营业,收取营业款7568元,非法获取利润4688元。本案中对吴某与林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罚()A、只应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性处罚B、只应依据广告监管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性处罚C、应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相关法律法规和广告监管法律法规分别定性处罚

谢某在一次与朋友聚餐时与临桌的林某发生争执,并用茶壶将林某打伤,林某经鉴定为左眼失明,属重伤。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谢某提出参与该案侦查的侦查人员吴某是被害人林某的舅舅,要求其回避,应当如何处理?()A、吴某应当暂停相关的侦查活动B、对吴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C、对吴某的回避作出决定前,吴某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对吴某的回避由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谢某和朋友聚餐时与邻桌的林某发生争执,并用茶壶将林某打伤,致林某左眼失明,经鉴定属重伤。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谢某提出该案侦查人员吴某是被害人林某的舅舅,要求其回避,下列处理正确的是()。A、吴某应当立即暂停相关的侦查活动B、对吴某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C、对吴某的回避决定作出前,吴某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吴某在回避决定作出前进行的诉讼活动一律有效

林某(男,43岁)伙同吴某(男,38岁)将与自己有仇的李某杀死。杀死后发现李某身上有大量现金,随即产生非法占有的念头,搜取现金5000元。随后林某与吴某打电话给李某的妻子,谎称李某被绑架,必须于次日中午12点前将10万元现金放在某指定地点,否则将杀死李某。李某的妻子立即报警。林某和吴某后被抓获。请问:林某和吴某构成什么罪?说明理由。

刘某、关某和张某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刘某以劳务出资,关某以货币出资,张某以房屋出资,设立过程中下列做法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合伙协议约定关某在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付出资B、关某作为隐名合伙人不将姓名记载在合伙协议中C、对张某的房屋作价未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而是由三人协商作价D、刘某的劳务作价,由三人协商确定

张某、王某和刘某签订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张某于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出资10万元,企业成立后,张某拒绝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应承担违约责任B、企业发生亏损的,张某不承担亏损C、张某当然退伙D、王某、刘某一致同意,可以将张某除名

周某、吴某、郑某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的三名有限合伙人,企业自2012年5月成立以来发生诸多变故,对这些变故所导致的后果以下哪一叙述是正确的?A、周某因一场大火焚尽家财而当然退伙B、吴某被流氓殴打成为白痴而当然退伙C、郑某目睹周某和吴某的不幸遭遇后惊恐之下转为了普通合伙人,那么他对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D、如果周某、吴某、郑某全都退伙,那么该有限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10月3日,宋某、陈某投资设立了甲有限合伙企业,宋某为普通合伙人,陈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宋某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其他事项均未作约定。12月1日,陈某与于某签订了价款为10万元的买卖合同,且于某有理由相信陈某为普通合伙人。12月10日,陈某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又以甲企业的名义与刘某进行交易,给甲企业造成5万元的损失。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A、陈某应对其与于某的交易承担无限责任B、陈某应对其与于某的交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C、陈某应对给企业造成的5万元损失承担赔偿责任D、该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陈某

多选题张某、王某和刘某签订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约定张某于企业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出资10万元,企业成立后,张某拒绝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张某应承担违约责任B企业发生亏损的,张某不承担亏损C张某当然退伙D王某、刘某一致同意,可以将张某除名

单选题张某、吴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王某拟向潘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经查,合伙协议中未对财产份额转让进行特别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无需经过张某、吴某同意,可以转让其财产份额B王某无需经张某和吴某同意,但应提前30日通知张某和吴某C王某向潘某转让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张某和吴某有优先购买权D王某向潘某转让财产份额时,张某和吴某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