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某厂与美国一商人,意向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一份企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680万美元,美方出资220万美元;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只能由中方担任,副董事长由美方担任;合营企业注册资本在合资期间内既可增加也可减少;经董事会聘请,企业的总经理可以由中方担任;合资企业中方应向美方支付技术转让费,美方应向中方交纳场地使用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提交外国的仲裁院裁决,并适用所在国的法律。请问:关于本案中股东出资及公司资本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美方出资比例应提高B、既然新的公司法没有就股东之间的出资比例作出限制,本案中的公司同样不必限制C、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间内,合营资本原则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D、既然是协议,只要中外双方就出资协商一致即可

中国某厂与美国一商人,意向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一份企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680万美元,美方出资220万美元;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只能由中方担任,副董事长由美方担任;合营企业注册资本在合资期间内既可增加也可减少;经董事会聘请,企业的总经理可以由中方担任;合资企业中方应向美方支付技术转让费,美方应向中方交纳场地使用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提交外国的仲裁院裁决,并适用所在国的法律。请问:关于本案中股东出资及公司资本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美方出资比例应提高
  • B、既然新的公司法没有就股东之间的出资比例作出限制,本案中的公司同样不必限制
  • C、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间内,合营资本原则上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 D、既然是协议,只要中外双方就出资协商一致即可

相关考题:

中国A公司与日本B商人共同出资设立一个中外合资企业,双方经协商拟订的合资企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1)合资企业投资总额1200万美元,注册资本5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为300万美元,外方出资为200万美元。(2)中方以货币、厂房、厂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其中该厂房属于中方合营者所有,但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外方以外币、设备、专有技术作价出资,其中,专有技术是外方从该国某公司以许可证协议方式取得的有专有技术使用权。(3)为了保证外方投资收益,外方可以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4)合营各方采用分期缴付出资方式。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2个月内,合营各方缴清各自认缴出资额的20%。(5)设立董事会,董事长由中方担任,副董事长由外方担任并兼任总经理,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6)合营期间如需增加注册资本,须经合营各方协商一致、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要求:分析说明上述各项条款的内容是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营企业董事长产生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合营企业的董事长既可以由中方担任,也可以由外方担任B.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必须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担任C.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合营企业各方协商确定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必须由他方担任

中国某企业与外国某企业在中国境内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拟订的合营企业协议中部分条款如下:(1)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为9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260万美元,外方出资140万美元,双方一次缴清出资;(2)中方出资方式及数额:现金60万美元、厂房作价100万美元,场地使用权作价100万美元;外方出资方式及数额;以合营企业财产作担保从银行取得的贷款70万美元、工业产权作价70万美元;(3)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中方担任;(4)合营企业的总经理由外方担任。 要求: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指出合营企业协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1~96 问题:德国某公司与中国上海某企业协议设立中德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德公司以技术和设备方式出资评估作价为200万美元,上海某企业以厂房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评估作价300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第 91 题 关于该中外合资企业董事会组成的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长、副董事长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B.董事会的人数由合营双方协商,并应当记载在合营合同和章程中C.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可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D.最后董事长由德方担任,副董事长一名,由中方担任

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合营合同中对企业机构作了以下安排,其中不合法的是( )A.合营企业董事会由中外双方各派3人组成B.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中方人员担任C.由外方人员担任总经理,中方人员担任副总经理D.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由董事会决定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营企业董事长产生方式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A.合营企业的董事长既可以由中方担任,也可以由外方担任B.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必须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担任C.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合营企业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可以由一方担任

中国一家国有企业与美国一公司经商洽,决定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协商拟定的合营企业合同中有以下几项规定:(1)企业的董事长由美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2)如企业经营不善,双方可以在合营期内减少注册资本;(3)合营企业合同发生争议时,适用美国的法律进行处理。在上述合同的规定中,( )。A.(1)、(2)、(3)都正确B.(1)、(2)正确,(3)不正确C.(1)正确,(2)、(3)不正确D.(1)、(2)、(3)都不正确

中国某企业与新加坡某公司拟在中国组建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草签了合同。合同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合营企业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其中外方占22%,中方占78%B.外方出资中包括一套价值10万美元的设备,外方不转移对该设备的所有权C.合营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外方担任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合营企业董事长产生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合营企业的董事长既可以由中方担任,也可以由外方担任B.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必须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担任C.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必须由他方担任

中国某厂与美国一商人,意向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一份企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680万美元,美方出资220万美元;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只能由中方担任,副董事长由美方担任;合营企业注册资本在合资期间内既可增加也可减少;经董事会聘请,企业的总经理可以由中方担任;合资企业中方应向美方支付技术转让费,美方应向中方交纳场地使用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提交外国的仲裁院裁决,并适用所在国的法律。请问:本案中关于合营企业的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的法律适用是()A、错误的,应适用中国法律B、错误的,应由双方协商选择法律适用国C、正确的D、错误的,应适用美国法律

某钢铁企业(中方)拟与英国一公司(外方)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钢铁企业,双方拟定的合营企业合同的要点如下:  (1)注册资本总额iooo万镑,中方出资400万镑,英方出资600万镑;  (2)中方以机器设备、厂房、办公楼等出资(其中厂房已为下属企业贷款作为抵押),外方以机器设备和技术、现金出资;  (3)合营企业董事长只能由英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  (4)合营为30年,合营进入20年时,各方可按各自出资比例减少注册资本30%;  (5)合营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适用于英国法律。上述合同要点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吗?请说明理由。

中国某厂与美国一商人,意向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一份企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680万美元,美方出资220万美元;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只能由中方担任,副董事长由美方担任;合营企业注册资本在合资期间内既可增加也可减少;经董事会聘请,企业的总经理可以由中方担任;合资企业中方应向美方支付技术转让费,美方应向中方交纳场地使用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提交外国的仲裁院裁决,并适用所在国的法律。请问:中方担任本案中的总经理的,则()A、副总经理应由外方担任B、总经理对中方负责C、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D、总经理对董事长负责

某中外合资经营公司规定,合资企业注册资本800万美元。中方投资650万美元,中方出资中不包括企业的场地使用权,外方投资150万美元,其中现金100万美元,机器设备作价50万美元,双方约定,合营各方分三次缴清出资,第一期出资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3%,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合营企业免费使用场地,中方担任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财务总监则由外方人员担任。上述内容存在哪些问题?

一家中国公司与一家美国公司拟在中国设立一合资经营企业,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480万美元(含场地使用权作价100万美元,机器设备作价100万美元,现金280万美元),美方投资120万美元(含专利权作价25万美元,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的机器设备作价15万美元,现金80万美元);合营企业为了鼓励外商投资,约定在分配方式上允许美方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但合营期满后全部固定资产归中方投资者,外方的投资者投资收回后,合营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合营企业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以总经理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该合同中,双方同意选择适用外国法律。请问:关于该企业的组织机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可以不设股东会B、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C、必须设立监事会或监事D、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某纺织机械公司(下称中方)系一大型国有企业,准备与美国某公司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转审批机构批准立项后,同美方进行了正式商洽,共同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共同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在合营合同中,双方关于出资方面达成了如下主要意向: 1、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380万美元,注册资本拟为200万美元,其中美方出资102万美元,占股本的51%,中方出资98万美元,占股本的49%。 2、中方拟以其经依法评估和有关机关确认的机器设备、厂房、办公楼、有偿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和资金出资(其中办公楼已为下属企业贷款而作抵押),美方拟以机器设备和美元现金出资。 3、从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合营双方分别分两期缴付出资,其中:中方第一次出资为前述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折合为70万美元,在3个月内缴付,第二次出资为货币,为28万美元,在6个月内缴付;美方第一次出资为货币,为12万美元,在3个月内缴付,第二次出资为机器设备,折合为90万美元,在6个月内缴付。问:本案的合营合同中,还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A、中外双方的股权分布不合法B、外方分期认缴出资的资金比例安排不合法C、双方采用分期缴付出资的行为不合法,应当一次性缴付出资D、没有其他不合法之处

中国某厂与美国一商人,意向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一份企业合同,其部分条款如下: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680万美元,美方出资220万美元;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只能由中方担任,副董事长由美方担任;合营企业注册资本在合资期间内既可增加也可减少;经董事会聘请,企业的总经理可以由中方担任;合资企业中方应向美方支付技术转让费,美方应向中方交纳场地使用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提交外国的仲裁院裁决,并适用所在国的法律。请问:该合营公司董事长的担任,()A、只能由中方担任B、只能由出资多的一方出任C、只能由投资双方协商确定D、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一家中国公司与一家美国公司拟在中国设立一合资经营企业,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480万美元(含场地使用权作价100万美元,机器设备作价100万美元,现金280万美元),美方投资120万美元(含专利权作价25万美元,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的机器设备作价15万美元,现金80万美元);合营企业为了鼓励外商投资,约定在分配方式上允许美方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但合营期满后全部固定资产归中方投资者,外方的投资者投资收回后,合营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合营企业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以总经理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该合同中,双方同意选择适用外国法律。请问:该协议中存在错误的条款有()A、美方出资120万美元,占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低于法律规定的外方出资比例B、美方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机器设备作价出资是错误的C、美方先行回收投资的约定D、该合同约定选择适用外国法律

一家中国公司与一家美国公司拟在中国设立一合资经营企业,经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480万美元(含场地使用权作价100万美元,机器设备作价100万美元,现金280万美元),美方投资120万美元(含专利权作价25万美元,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的机器设备作价15万美元,现金80万美元);合营企业为了鼓励外商投资,约定在分配方式上允许美方投资者先行回收投资,但合营期满后全部固定资产归中方投资者,外方的投资者投资收回后,合营各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合营企业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以总经理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该合同中,双方同意选择适用外国法律。请问:关于该合资经营企业,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有()A、合资经营企业为法人企业B、企业管理制度只能采取董事会制C、该企业设立登记受公司法调整D、外方的出资额必须占投资总额的25%以上

某纺织机械公司(下称中方)系一大型国有企业,准备与美国某公司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转审批机构批准立项后,同美方进行了正式商洽,共同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共同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在合营合同中,双方关于出资方面达成了如下主要意向: 1、合资企业投资总额为380万美元,注册资本拟为200万美元,其中美方出资102万美元,占股本的51%,中方出资98万美元,占股本的49%。 2、中方拟以其经依法评估和有关机关确认的机器设备、厂房、办公楼、有偿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和资金出资(其中办公楼已为下属企业贷款而作抵押),美方拟以机器设备和美元现金出资。 3、从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合营双方分别分两期缴付出资,其中:中方第一次出资为前述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折合为70万美元,在3个月内缴付,第二次出资为货币,为28万美元,在6个月内缴付;美方第一次出资为货币,为12万美元,在3个月内缴付,第二次出资为机器设备,折合为90万美元,在6个月内缴付。问:本案中双方的出资方式表述正确的是()A、外方的出资方式合法B、外方的出资方式不合法C、中方的出资方式不合法D、以上答案都不对

某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经由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于1998年7月1日领取营业执照。至1999年2月底,中方已经缴清全部出资,合资的美方却一直没有缴付出资,虽经中方催缴数月仍无结果。对此应()A、由美方向中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迟延利息B、由工商行政机关限美方在1个月内缴清C、由美方向中方按合同规定赔偿损失D、视合资企业自动解散,合营企业的批准证书自动失效

问答题中国某企业与外国某企业在中国境内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拟订的合营企业协议中部分条款发如下: (1)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为9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260万美元,外方出资140万美元,双方一次缴清出资; (2)中方出资方式及数额:现金60万美元、厂房作价100万美元,场地使用权作价100万美元;外方出资方式及数额:以合营企业财产作担保从银行取得的贷款70万美元、工业产权作价70万美元; (3)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均由中方担任; (4)合营企业的总经理由外方担任。要求: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指出合营企业协议中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问答题中国某机电设备公司准备与英国某公司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合同约定: (1)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分期出资方式,其中外方以技术方式出资,评估价为90万美元,首期出资40万美元,中方以货币、厂房、土地所有权出资,作价310万美元,首期出资45万美元。 (2)双方若在解释或者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可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并签订了仲裁协议,其内容为:仲裁机构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者英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接受相关仲裁规则的约束,其争议解决所适用的实体法是中国法律。合同签订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审批时,审批机构认为合同有不妥之处,要求修改。双方修改合同后,公司注册成立。后来双方在履行合营企业合同时发生争议,外方决定将该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中方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加以解决。中方能否将双方的争议提交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多选题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营企业董事长产生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合营企业的董事长既可以由中方担任,也可以由外方担任B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必须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担任C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必须由他方担任

问答题中国某机电设备公司准备与英国某公司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合同约定: (1)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分期出资方式,其中外方以技术方式出资,评估价为90万美元,首期出资40万美元,中方以货币、厂房、土地所有权出资,作价310万美元,首期出资45万美元。 (2)双方若在解释或者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可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并签订了仲裁协议,其内容为:仲裁机构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者英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接受相关仲裁规则的约束,其争议解决所适用的实体法是中国法律。合同签订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审批时,审批机构认为合同有不妥之处,要求修改。双方修改合同后,公司注册成立。后来双方在履行合营企业合同时发生争议,外方决定将该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中方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加以解决。若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要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双方关于出资及认缴的约定是否符合中国法律规定?为什么?

问答题中国某机电设备公司准备与英国某公司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合营企业合同。合同约定: (1)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1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400万美元,分期出资方式,其中外方以技术方式出资,评估价为90万美元,首期出资40万美元,中方以货币、厂房、土地所有权出资,作价310万美元,首期出资45万美元。 (2)双方若在解释或者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可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并签订了仲裁协议,其内容为:仲裁机构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者英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接受相关仲裁规则的约束,其争议解决所适用的实体法是中国法律。合同签订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审批时,审批机构认为合同有不妥之处,要求修改。双方修改合同后,公司注册成立。后来双方在履行合营企业合同时发生争议,外方决定将该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中方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加以解决。双方关于仲裁的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问答题2003年11月25日,中国山东A集团公司与美国B公司拟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本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以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投资项目类型为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合同未规定合营期限。投资总额为2500万美元,注册资金为9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680万美元,美方出资220万美元。其中中方的主要出资方式为:场地使用权80万美元、机器设备300万美元、厂房100万美元、现金200万美元;美方出资的方式为:工业产权10万美元、现金210万美元。双方约定,董事会会议需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经董事会成员过半数以上通过,双方可以增减注册资本,出资方可以自由转让出资给第三方。合营企业今后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来筹集企业扩大再生产所需的资金。 以上哪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

单选题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合营企业董事长产生方式的表述中,错误的有( )。A合营企业的董事长既可以由中方担任,也可以由外方担任B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必须由出资最多的一方担任C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由一方担任的,副董事长必须由他方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