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地选择承办法官进行诉讼。
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地选择承办法官进行诉讼。
相关考题:
在某涉外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双方均为美国公司,则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有:( )。A.两公司可以委托美国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B.因审理本案的法官素质较高,可以用英文交流,所以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应当使用英语审理C.原、被告有协议选择适用美国法,因此人民法院审理时,应当适用美国的民事诉讼法D.委托律师,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
当事入主义诉讼模式主要具有的优点有( )。A.当事人诉讼权利大,法官职权小,法官职权受当事人诉讼权力的制约B.当事人是形成判决的主体C.程序公正才是反映司法活动规律和内在要求的价值目标D.法官具有良好的素质
岳律师代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时,因与法院承办人是大学同学,遂多次约消该承办人到咖啡厅边喝咖啡边谈案情。岳律师的做法是()A、向法官请客送礼B、向法官行贿C、干扰诉讼的正常进行D、违反规定会见法官
以下关于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诉讼主体在起诉时可以自由地确定请求司法保护的范围和选择保护的方法B.诉讼开始后,原告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也可以扩大或缩小原来的请求范围C.双方当事人可以达成或者拒绝达成调解协议D.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原告可部分放弃其诉讼请求,但不可全部放弃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岳律师代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时,因与法院承办人是大学同学,遂多次约请该承办人到咖啡厅边喝咖啡边谈案情。岳律师的做法是( )。A.向法官请客送礼B.向法官行贿C.干扰诉讼的正常进行D.违反觌定会见法官
江律师在代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时,因与法律的该案承办人是大学同学,遂多次约请该承办人到某咖啡厅边喝咖啡边谈案情。江律师的做法属下列哪种行为?( )A.向法官请客送礼B.向法官行贿C.干扰诉讼的正常进行D.违反规定会见法官
在我国,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所禁止的不当行为?A.受当事人之托探询其他法官承办案件的审理情况B.法官告知当事人其案件准备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C.与案件无涉的法官将当事人的诉讼理由书转交给承办该案件的法官D.庭长要求某法官汇报案件的审理期限问题
在我国,下列哪些属于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所 禁止的不当行为?A.受当事人之托探询其他法官承办案件的审理情况B.庭长要求某法官汇报案件的审理期限问题C.与案件无涉的法官将当事人的诉讼理由书转 交给承办该案件的法官D.法官告知当事人其案件准备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主要具有的优点有()。A、当事人诉讼权利大,法官职权小,法官职权受当事人诉讼权力的制约B、当事人是形成判决的主体C、程序公正才是反映司法活动规律和内在要求的价值目标D、法官具有良好的素质
在我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如果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中有汉族人,也有维吾尔族人,那么()。A、汉族当事人必须使用维吾尔族语进行诉讼B、维吾尔族当事人必须使用维吾尔族语进行诉讼C、每个当事人都可以选择使用汉语进行诉讼,也可以选择使用维吾尔族语进行诉讼D、在诉讼过程中,使用何种语言,应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司法要讲究效率的原则?A、郑法官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对一起离婚案件中没有起诉分割财产的当事人只进行了孩子抚养权的判决,而未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B、吴法官告知当事人,其案件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除非判决确有错误,法院不会再次受理当事人的案子C、曹法官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费用分担要具有合理性,因此被告承担70%,具有过错较小的原告承当30%D、邓法官为提高提高专业水平,报名参加省法院举办的法官培训班
单选题香港的甲公司与英国的乙公司在中国人民法院诉讼,承办此案的法官曾在英国留学三年,英语娴熟,案件审理时( )。[2004年真题]A可以使用英语、英文B应当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C如果当事人双方出庭人员均讲英语,则可以使用英语D应当使用中、英两种语言文字
多选题在某涉外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为意大利公司,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需要委托律师的话,必须得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B原被告有协议选择适用意大利法律的,人民法院审理时可适用意大利法律C法官能用英文流利交流的,案件可以用英文进行审理D两公司均可以委托意大利律师以非律师的身份作为诉讼代理人E当事人对翻译机构的选择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当事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