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新政期间的立法分类为()。A、综合性法规B、行业性管理法规C、奖励性法规D、行业组织性法规E、教育性法规
清政府新政期间的立法分类为()。
- A、综合性法规
- B、行业性管理法规
- C、奖励性法规
- D、行业组织性法规
- E、教育性法规
相关考题:
晚清新政时期经济立法的初步尝试体现为()。A.从1902年到1911年,清政府拟定的经济法律、法规、章程、则例、办法约有68项。保障商人权益的综合性法规《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B.行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包括经济社团方面的章程《矿务铁路公共章程》、《重订铁路简明章程》《筹办矿务章程》C.奖励和实业教育方面的章程《奏定实业学堂通则》《奏定初等农工商实业学堂章程》D.颁行奖励办法,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设厂《振兴工艺给奖章程》,《奖励华商公司章程》E.这些经济法规凸现了政府激励商人投资、规范市场和企业行为的政策倾向。
南京民国政府成立初期的立法()。A.综合性法规。《公司法》,《劳资争议处理法》,《商标法》,《会计法》B.行业管理立法。《矿业法》,《邮政法》,《建筑法》,《海商法》《船舶法》《船舶登记法》C.奖励性法规。《特种工业奖励法》《奖励特种工业审查标准》《工业奖励法》D.对外贸易立法《倾销税法实行细则》,《商品检验条例》E.颁布《土地法》《保险法》《预算法》《决算法》
单选题下列属于行政管理法规的是()A教育性行政管理法规B学习性行政管理法规C自主性行政管理法规D强制性行政管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