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二十五)  【给定资料】  1.早在2010年11月25日,百度“文档分享平台”正式更名为“百度文库”上线时,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就在网络上发文,对百度文库未经作者同意提供大量文学作品的存储与下载服务表示极大愤慨,甚至发出了“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的呐喊。  2011年3月15日,由慕容雪村执笔,贾平凹、刘心武、麦家、韩寒、郭敬明、李承鹏、王小山、李银河、彭浩翔、蒋方舟、张悦然、沈浩波、路金波等50余名作家集体签名声援的《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这是我们的权利》掀起了文学界有史以来最强烈的“打盗”事件。  9天之后,百度方面的代表与作家以及部分出版商代表进行了首次谈判,经历4个半小时艰难谈判,维权方宣布谈判破裂。紧接着,韩寒连发两篇博文声讨百度。其在博文《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中说:“我们也不是要求你们把百度文库关了,我们只是希望百度文库可以主动对版权进行保护,等未来数字阅读成熟以后,说不定百度文库还能成为中国作家生活保障的来源”,“百度文库完全可以成为造福作家的基地,而不是埋葬作家的墓地”。  随后,百度CEO李彦宏放出“管得好就继续管,管不好就关掉”的“狠话”,同时也表示“更希望与版权方和作家们一起商谈建立共赢的、符合互联网精神的商业模式”。  3月30日,在百度文库副总裁朱光承诺“3天内删除侵权作品”之后的第二天,百度文库中原有的280万份“文学作品”基本删净,由于仍有上传,目前文库中的文学作品一直保持在百位数浮动。同时,百度文库版权合作平台正式上线,并在该平台首页中公布了销售模式、广告分成模式、宣传推广方式及版权保护方案等具体信息。据悉,4月11日之后,百度推出的版权DNA比对系统将开始内测,“五一”之后正式运行。此后,百度文库将依靠这一系统维护版权方的权益。  可以说,这次百度是拿出了足够的诚意。当然,也不能排除像有些作家质疑的那样,“百度毫无诚意,虚晃一枪”。但从“3·15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百度文库事件”似乎就此告一段落。谈判代表、中国最大的民营图书公司(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总裁沈浩波在微博上表示:提醒众人维护版权的目的已经达到。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中国网络版权保护的道路只不过刚刚开始。类似百度文库这样的事件,今后还将不断出现。如果一切能够按照更好的商业模式展开,那么对事件双方而言,最好的结局当然还是共赢,正如《免费》里一位出版商所说:“作者的敌人不是盗版,而是不为人知。”  2.近日,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接受了《新民周刊》的专访。他曾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作为专家调研组成员还参加了《著作权法》第二次修订调研工作,在网络版权保护方面的系列研究卓有建树。  对于“百度文库”的侵权认定,他强调此事涉及文字作品,情况比影视作品侵权的问题“复杂得多”,“不能笼统地说百度侵权与否。”众作家维权之路并不好走。  《新民周刊》:百度文库为大量著作权不明的文档提供上传和下载平台,是否涉嫌侵犯著作人版权?  王迁:百度文库与BBS、视频分享网站类似,其中的作品都是由用户上传的。文库经营者并不直接将他人作品上传至网站,因此不构成直接侵权。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上是百度自己上传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百度无疑构成直接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文库经营者如果“知道或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了侵权内容而不及时删除,从而实质性地帮助用户侵权,或者故意教唆、引诱用户侵权,就构成间接侵权,并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文库经营者是否具有帮助或引诱用户侵权的主观过错。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只要求信息存储空间经营者必须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即百度文库如果能够发现明显侵权的内容,应当主动删除;同时如果权利人向其发出了能够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通知,也应当删除该侵权内容。  《新民周刊》:刚才你提到的这点,其实就是我们熟知的互联网世界中的“避风港规则”。事件发生后,百度便援引“避风港规则”进行防御,而版权人则进一步援引“红旗规则”追击。如何来正确权衡两者之间的关系?  王迁:“避风港规则”其实是用来判断它能不能进入“避风港”免责的规则,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百度文库的问题也一样,不能笼统地一概而论。举例来说,百度文库的首页上有一个“热门推荐”板块。在这个板块中,有作品的名称,甚至经常还有作品的照片(有时就是书的封面)。既然这个信息是在百度文库的首页,文库经营者一定看得到。这是一个事实。如果这个信息能让一个具有常理的人一看就知道,该作品不太可能是经过许可上传的,那百度应该立刻删除它。  现在很多成名作家是依靠版税收入来维持生计的,也就是说,他们的作品印成书后,销量越大,收入也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般不可能自己或许可他人以匿名的方式将其作品免费上传到网上供大家阅读。假如刘心武的新作《续红楼梦》刚出版不久就被人上传到百度文库中而且进入了其“热门推荐”,还配了书的封面,在这种情况下就适用“红旗规则”。文库经营者一看到这个信息能够立即判断出来,这不可能是经过刘心武许可上传的,就应该立刻删除。如果不删除就应当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对于百度文库是没有“避风港”可言的。因为要进入“避风港”的前提就是:“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的内容侵权。  但还存在另一种情况是,有一些知名度不高的作品,作者是尚未出名的“草根作者”,他们中的确有很多愿意把作品免费拿到网上。如“痞子蔡”的成名作《第一次亲密接触》、慕容雪村的成名作《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都是作者主动传到网上供大家来免费欣赏的,因为在当时他们希望获得的是公众的关注,首先考虑的不是经济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百度无法判断该作品到底是作者自愿上传的还是未经许可上传的,也就不能说百度“知道或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了侵权内容。因此,不能概括性地得出文库经营者一定知道文库中较为完整的小说均为侵权的结论。  《新民周刊》:认定百度文库侵权与否的难点还有哪些?  王迁:除了上述情况,文字类分享网站仅凭文字作品的名称不容易对侵权作品进行准确定位。在网络流行同名小说、同人小说的情况下,同一个名称的文字作品可能由不同作者写成。有的作者是主动将该作品上传至网络的。此时如果缺乏权利人提供的其他信息(如作品长度、足够数量的关键词等),文字类分享网站经营者很难既准确防止侵权作品上传,又不“伤及无辜”,即误将他人主动上传的作品删除。再者,由于确实存在许多文学爱好者自行上传其原创小说的情况,无法认定开设小说栏目的文字类分享网络的经营者有引诱用户上传侵权内容的意图。因此,在不清楚涉案作品具体情况的条件下,很难笼统地判断百度文库经营者是否因具有主观过错而构成间接侵权。法院认定文字类分享网站经营者责任的难度,也会较认定视频分享网站经营者责任的难度要大。  《新民周刊》:即便认定了百度文库有侵权行为,但如何来确定赔偿的金额目前看来也是一个难点?  王迁:对,这也是一个难点。赔偿金额还是要看一些相关因素。如果这本书在其他网站进行过收费传播,当时权利人收取的许可费数额,可以作为计算赔偿额的一个依据。如果以前没有进行过许可,就要综合作品的知名度、点击量,还有百度的主观过错等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百度文库所反映出的共享网站的问题,不是一个刚刚出现的。以往的案例中,网站胜诉及败诉的情况都是有的。  3.网络技术,为文化作品的传播插上了“翅膀”,但也对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公布的数据看,自1999年受理第一起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以来,该院已受理此类案件966件,且2009年案件受理量是1999年的22倍。  随着人们对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认识不断加深,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免费使用版权的空间正在缩小。  1999年,王蒙、张洁、张抗抗、张承志、毕淑敏、刘震云6位著名作家状告世纪互联未经许可在网站上传播使用其文学作品,侵犯作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和获得报酬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为著作权人,王蒙等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享有专有权。在《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数字化以及在互联网上传播行为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著作权法》的立法精神和保护规定,确立了网络上使用作品属于对作品的使用方式、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的处理原则。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此次判决,对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起到了指导作用,案件判决的观点在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得到肯定。2001年《著作权法》修订,新增“网络传播权”,从保护内容上回应了网络技术对传统著作权的挑战,明晰界定了网络著作权的法律定位。  2010年,内蒙古出租车司机李强将著名跳水教练于芬告上法庭,称于芬的博文《如何突破难度与稳定的瓶颈,继续领跑世界跳坛》,使用了自己的博文《西方理念是科学,东方思想是宗教》的整段内容,且未以任何形式注明引文的作者和出处,构成了侵权行为。经审理,李强胜诉,博文的著作权得以维护。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引起作品载体形式、使用方式和传播手段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并不影响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博客只是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形式,博文的著作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制。  4.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网络文学,捧红了邢育森、宁财神、李寻欢、安妮宝贝、吴过等网络文学作家。可以说,是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给了他们一个相对自由的创作空间和发表园地。然而,这些作家在享受互联网所带来的恩惠的同时,也遭受着互联网所带来的侵害。《星辰变》《盘龙》《斗罗大陆》……这些最火爆的网络文学无一例外地饱受盗版之苦。  盛大文学算了笔账,公司评出的最受欢迎的10部原创网络小说,平均每部被盗版达到800万次,按照在网上看一部小说花1元钱来计算,一部原创网络小说的经济损失就达800万元。  来自年初中国原创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上的报告也显示出了网络文学盗版的产业化趋势,初步估算,每年盗版市场规模高达50亿元,而同期正版市场的规模为1亿多元。  虽然各文学网站绞尽脑汁打击盗版,但通过搜索引擎的任意抓取文字词汇功能,阅读者只要巧妙利用关键词检索,就能绕过付费机制而免费看到文章。此外,还有更为难缠的“人肉打字机”,通过付费打开小说,然后雇几个人甚至几百人,每人负责不同的部分,把每天的更新逐字打出来。有时候,一部小说刚更新十几分钟,就能在别的网站上看到盗版的内容,但这些网站上留下的联系方式都是虚假的,盗版源头很难找。  5.由于盗版可带来巨大的利益,网络文学盗版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首先,专业盗版网站通过技术手段,或干脆直接雇用人力打字的方式,获取成熟的文学网站每日更新的正版内容,原创作品上传更新后5~10分钟即可被疯狂盗播;然后盗版网站以“搜索引擎”为推广途径,大肆赚取网络流量;再以“广告联盟”为盈利途径,赚取巨额广告收入,而搜索引擎、广告联盟则与盗版网站按照一定比例共享“收益”。在上述完整的产业链中,“搜索引擎”扮演了幕后推手这一关键角色,它在幕后推动盗版并通过“广告联盟”为盗版网站源源不断地输入“利润”。  目前,大部分网络用户,都通过搜索引擎获取盗版内容。盛大文学旗下的所有文学网站,长期以来均备受盗版网站的侵害。据不完全统计,现今文学盗版网站的数量约为530000家,而一家站点的建设成本仅为数万元,其中以盗版为专业的上规模网站超过1万家,平均每家网站盗版盛大文学拥有版权的作品至少1000部。以每部作品因盗版损失500元在线阅读的收费标准计算,盗版网站给盛大文学造成的损失每年高达50亿元。盛大文学旗下运营的起点中文网,若搜索引擎输入任意一位签约作品的名字,如“盘龙小说”,得到约8500000个结果,其中绝大多数搜索结果都直接指向盗版网站。部分搜索引擎为了迎合这部分用户,通过有意提高盗版网站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甚至通过拒不删除盗版链接等方式鼓励盗版。盗版网站制作过程的零成本和获利过程的高效率,导致了盗版形势迅速发展壮大,频频发生的网络侵权行为.给网络原创作者和版权网站带来了极大的利益损失,同时也阻碍了我国互联网知识产权秩序的良性发展,更加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  6.作家们普遍反映:文学的侵权行为形式多样,盗版书、伪书(作者为某作家,实际却不是某作家所写)、影视剧任意改编等等。特别是近年来网络侵权盗版事件层出不穷,形式隐蔽、手法特殊、取证难度大是网络侵权的典型特点。“维权太难了。”这是相当普遍的心态。  不过,这种“难以维权”的烦恼,目前也有途径缓解。近年来,帮助作家维权的组织也越来越多,如中国作家协会于1987年成立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简称“权保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网络维权方面,也有“中文在线”的反盗版联盟,这使在“官方”版权局维权之外,出现了维权的民间力量。据“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介绍,“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自2005年成立以来,已与全国30多家律师事务所合作,处理了300余件案件。  有统计表明,在知识产权案件里,70%是版权案件,版权案件里,70%是网络案。网络和网络之间的侵权行为也屡见不鲜。就像作家张抗抗所“抗议”的:“网络上如果没有红绿灯,以后谁都别想走路了。”  处罚力度对于维护作家权利、保护创新成果至关重要。如果侵权方的赔偿金只是与作家签约成本的1/10,他当然宁愿打官司也不走正常的授权签约途径。而现在的矛盾是,司法与行政处罚的力度都有些偏弱。  许多司法界及文学界人士认为: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判决、处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一起联合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这应该视作是对文学侵权现象的一种积极回应。  不过,要杜绝文学侵权现象,依然路漫漫。  7.包括韩寒、李承鹏等5个作家和5个出版商组成的10个发起人、加上1个执行人以及靠捐助得来的300多万元启动资金,作家维权联盟在北京宣告成立。一把横放的剑成为了作家维权联盟的LOGO,在剑的下侧有一行字,写着“不要让互联网变成著作权贼赃市场”。  执行人贝志诚详细介绍了联盟的构成和计划,他说在现实中许多作家即使发现被侵权也不愿意打官司,因为打官司的成本过高,往往赔偿的费用抵不上打官司的费用。他算了一笔账,律师费大约一万,加上公证费等其他费用,打一场维权官司需要一万三四千块钱,而且耗时长久,但赔偿金额通常是几千块,也就是说每打一个官司,作家自己要往里面贴五六千块钱。成立这个联盟,就是节省作家的精力,由联盟出面维权,且将胜诉赔偿的80%归还作家。  高调成立的“作家维权联盟”,将数字时代如何保护文字著作权的话题,再次提到桌面。多位受访者对记者表示,当下网络侵权盗版现象严重,作家维权难度很大,因为成本高往往“得不偿失”。未来,还需借助集体的力量,以及法律的逐步完善。  8.2010~2011年度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将于6月底结束,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1年6月,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148起,其中已作出行政处罚466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6起。  据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和工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治理行动自2005年开展以来,今年已经是第七次了,与往年相比,本次“剑网行动”查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行政处罚力度显著提高,刑事打击力度前所未有,有效净化了网络版权保护环境,规范了网络版权经营秩序。  目前,在17起重点案件中,法院已判决7起,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5起,其他5起案件公安机关正在深入侦查。7起已经判决的案件中,共20名被告人被判有罪,刑期从拘役6个月到有期徒刑5年不等,共处罚金570万元。  在这些案件中,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除了对侵权人按照上限予以较大数额的罚款,综合采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服务器设备等手段进行惩戒外,还特别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在将66起涉嫌犯罪重大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注重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结束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还将继续。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案件查处工作。针对违法分子变换域名、服务器接入反复侵权的问题,国家版权局将从已办结的案件中梳理出一批典型案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请通信管理部门依照通信行政法规进行处理,以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分子不断被处罚却反复侵权的问题。  9.网络著作侵权调查问卷(网友互动)人民网网友留言:  网络像一把双刃剑,虽然能为各种正版商品提供广阔的推广渠道,但是也给盗版者提供了便利的侵权机会。网络盗版盛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出版事业的相关法规不完善,以及网络监管不严格。为此,影迷们、漫迷们、书迷们应该以身作则,拒绝盗版,坚决反对使用网络侵犯他人著作权。  ——网友A  使用网络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属于违法行为,这不仅盗用了他人的劳动成果,而且还侵犯了他人的隐私,使受害人的利益遭受损失。  ——网友B  严厉打击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加强立法,增强公民维权意识。  ——网友C  网络环境好与坏,关系到亿万网民的切身利益,网络侵权害人害己。谁在网上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益的行为,谁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D  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正确使用网络,不参与网络侵权。  ——网友E  网络侵权分很多种类,比如网上对盗版音像资料和知识产权的侵犯就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范畴。我们应该慎重对待,在不伤害他人著作权益的情况下正确、合法地使用网络资源。  ——网友F  【问题】  假设你是政协委员,请针对给定资料反映的网络文学作品遭遇侵权的问题写一个《关于坚决遏制对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的提案》。  要求:(1)对问题、危害的分析准确、全面;  (2)所提建议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3)条理清楚,表达简明;  (4)本题作答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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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给定资料】  1.早在2010年11月25日,百度“文档分享平台”正式更名为“百度文库”上线时,盛大文学首席执行官侯小强就在网络上发文,对百度文库未经作者同意提供大量文学作品的存储与下载服务表示极大愤慨,甚至发出了“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的呐喊。  2011年3月15日,由慕容雪村执笔,贾平凹、刘心武、麦家、韩寒、郭敬明、李承鹏、王小山、李银河、彭浩翔、蒋方舟、张悦然、沈浩波、路金波等50余名作家集体签名声援的《3·15中国作家讨百度书——这是我们的权利》掀起了文学界有史以来最强烈的“打盗”事件。  9天之后,百度方面的代表与作家以及部分出版商代表进行了首次谈判,经历4个半小时艰难谈判,维权方宣布谈判破裂。紧接着,韩寒连发两篇博文声讨百度。其在博文《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中说:“我们也不是要求你们把百度文库关了,我们只是希望百度文库可以主动对版权进行保护,等未来数字阅读成熟以后,说不定百度文库还能成为中国作家生活保障的来源”,“百度文库完全可以成为造福作家的基地,而不是埋葬作家的墓地”。  随后,百度CEO李彦宏放出“管得好就继续管,管不好就关掉”的“狠话”,同时也表示“更希望与版权方和作家们一起商谈建立共赢的、符合互联网精神的商业模式”。  3月30日,在百度文库副总裁朱光承诺“3天内删除侵权作品”之后的第二天,百度文库中原有的280万份“文学作品”基本删净,由于仍有上传,目前文库中的文学作品一直保持在百位数浮动。同时,百度文库版权合作平台正式上线,并在该平台首页中公布了销售模式、广告分成模式、宣传推广方式及版权保护方案等具体信息。据悉,4月11日之后,百度推出的版权DNA比对系统将开始内测,“五一”之后正式运行。此后,百度文库将依靠这一系统维护版权方的权益。  可以说,这次百度是拿出了足够的诚意。当然,也不能排除像有些作家质疑的那样,“百度毫无诚意,虚晃一枪”。但从“3·15中国作家声讨百度书”以来,闹得沸沸扬扬的“百度文库事件”似乎就此告一段落。谈判代表、中国最大的民营图书公司(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总裁沈浩波在微博上表示:提醒众人维护版权的目的已经达到。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中国网络版权保护的道路只不过刚刚开始。类似百度文库这样的事件,今后还将不断出现。如果一切能够按照更好的商业模式展开,那么对事件双方而言,最好的结局当然还是共赢,正如《免费》里一位出版商所说:“作者的敌人不是盗版,而是不为人知。”  2.近日,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接受了《新民周刊》的专访。他曾参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起草工作,作为专家调研组成员还参加了《著作权法》第二次修订调研工作,在网络版权保护方面的系列研究卓有建树。  对于“百度文库”的侵权认定,他强调此事涉及文字作品,情况比影视作品侵权的问题“复杂得多”,“不能笼统地说百度侵权与否。”众作家维权之路并不好走。  《新民周刊》:百度文库为大量著作权不明的文档提供上传和下载平台,是否涉嫌侵犯著作人版权?  王迁:百度文库与BBS、视频分享网站类似,其中的作品都是由用户上传的。文库经营者并不直接将他人作品上传至网站,因此不构成直接侵权。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实际上是百度自己上传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百度无疑构成直接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文库经营者如果“知道或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了侵权内容而不及时删除,从而实质性地帮助用户侵权,或者故意教唆、引诱用户侵权,就构成间接侵权,并承担连带责任。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文库经营者是否具有帮助或引诱用户侵权的主观过错。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只要求信息存储空间经营者必须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即百度文库如果能够发现明显侵权的内容,应当主动删除;同时如果权利人向其发出了能够准确定位侵权内容的通知,也应当删除该侵权内容。  《新民周刊》:刚才你提到的这点,其实就是我们熟知的互联网世界中的“避风港规则”。事件发生后,百度便援引“避风港规则”进行防御,而版权人则进一步援引“红旗规则”追击。如何来正确权衡两者之间的关系?  王迁:“避风港规则”其实是用来判断它能不能进入“避风港”免责的规则,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百度文库的问题也一样,不能笼统地一概而论。举例来说,百度文库的首页上有一个“热门推荐”板块。在这个板块中,有作品的名称,甚至经常还有作品的照片(有时就是书的封面)。既然这个信息是在百度文库的首页,文库经营者一定看得到。这是一个事实。如果这个信息能让一个具有常理的人一看就知道,该作品不太可能是经过许可上传的,那百度应该立刻删除它。  现在很多成名作家是依靠版税收入来维持生计的,也就是说,他们的作品印成书后,销量越大,收入也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般不可能自己或许可他人以匿名的方式将其作品免费上传到网上供大家阅读。假如刘心武的新作《续红楼梦》刚出版不久就被人上传到百度文库中而且进入了其“热门推荐”,还配了书的封面,在这种情况下就适用“红旗规则”。文库经营者一看到这个信息能够立即判断出来,这不可能是经过刘心武许可上传的,就应该立刻删除。如果不删除就应当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对于百度文库是没有“避风港”可言的。因为要进入“避风港”的前提就是:“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的内容侵权。  但还存在另一种情况是,有一些知名度不高的作品,作者是尚未出名的“草根作者”,他们中的确有很多愿意把作品免费拿到网上。如“痞子蔡”的成名作《第一次亲密接触》、慕容雪村的成名作《成都今夜请将我遗忘》,都是作者主动传到网上供大家来免费欣赏的,因为在当时他们希望获得的是公众的关注,首先考虑的不是经济收入。在这种情况下,百度无法判断该作品到底是作者自愿上传的还是未经许可上传的,也就不能说百度“知道或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用户上传了侵权内容。因此,不能概括性地得出文库经营者一定知道文库中较为完整的小说均为侵权的结论。  《新民周刊》:认定百度文库侵权与否的难点还有哪些?  王迁:除了上述情况,文字类分享网站仅凭文字作品的名称不容易对侵权作品进行准确定位。在网络流行同名小说、同人小说的情况下,同一个名称的文字作品可能由不同作者写成。有的作者是主动将该作品上传至网络的。此时如果缺乏权利人提供的其他信息(如作品长度、足够数量的关键词等),文字类分享网站经营者很难既准确防止侵权作品上传,又不“伤及无辜”,即误将他人主动上传的作品删除。再者,由于确实存在许多文学爱好者自行上传其原创小说的情况,无法认定开设小说栏目的文字类分享网络的经营者有引诱用户上传侵权内容的意图。因此,在不清楚涉案作品具体情况的条件下,很难笼统地判断百度文库经营者是否因具有主观过错而构成间接侵权。法院认定文字类分享网站经营者责任的难度,也会较认定视频分享网站经营者责任的难度要大。  《新民周刊》:即便认定了百度文库有侵权行为,但如何来确定赔偿的金额目前看来也是一个难点?  王迁:对,这也是一个难点。赔偿金额还是要看一些相关因素。如果这本书在其他网站进行过收费传播,当时权利人收取的许可费数额,可以作为计算赔偿额的一个依据。如果以前没有进行过许可,就要综合作品的知名度、点击量,还有百度的主观过错等等因素来综合判断。没有一个绝对的标准。百度文库所反映出的共享网站的问题,不是一个刚刚出现的。以往的案例中,网站胜诉及败诉的情况都是有的。  3.网络技术,为文化作品的传播插上了“翅膀”,但也对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4月公布的数据看,自1999年受理第一起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以来,该院已受理此类案件966件,且2009年案件受理量是1999年的22倍。  随着人们对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认识不断加深,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免费使用版权的空间正在缩小。  1999年,王蒙、张洁、张抗抗、张承志、毕淑敏、刘震云6位著名作家状告世纪互联未经许可在网站上传播使用其文学作品,侵犯作者所享有的专有权和获得报酬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为著作权人,王蒙等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享有专有权。在《著作权法》对于作品的数字化以及在互联网上传播行为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著作权法》的立法精神和保护规定,确立了网络上使用作品属于对作品的使用方式、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上传播他人作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的处理原则。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此次判决,对以后类似案件的处理起到了指导作用,案件判决的观点在2000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得到肯定。2001年《著作权法》修订,新增“网络传播权”,从保护内容上回应了网络技术对传统著作权的挑战,明晰界定了网络著作权的法律定位。  2010年,内蒙古出租车司机李强将著名跳水教练于芬告上法庭,称于芬的博文《如何突破难度与稳定的瓶颈,继续领跑世界跳坛》,使用了自己的博文《西方理念是科学,东方思想是宗教》的整段内容,且未以任何形式注明引文的作者和出处,构成了侵权行为。经审理,李强胜诉,博文的著作权得以维护。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引起作品载体形式、使用方式和传播手段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并不影响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博客只是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形式,博文的著作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制。  4.网络技术的发展催生了网络文学,捧红了邢育森、宁财神、李寻欢、安妮宝贝、吴过等网络文学作家。可以说,是互联网这一新兴媒体给了他们一个相对自由的创作空间和发表园地。然而,这些作家在享受互联网所带来的恩惠的同时,也遭受着互联网所带来的侵害。《星辰变》《盘龙》《斗罗大陆》……这些最火爆的网络文学无一例外地饱受盗版之苦。  盛大文学算了笔账,公司评出的最受欢迎的10部原创网络小说,平均每部被盗版达到800万次,按照在网上看一部小说花1元钱来计算,一部原创网络小说的经济损失就达800万元。  来自年初中国原创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上的报告也显示出了网络文学盗版的产业化趋势,初步估算,每年盗版市场规模高达50亿元,而同期正版市场的规模为1亿多元。  虽然各文学网站绞尽脑汁打击盗版,但通过搜索引擎的任意抓取文字词汇功能,阅读者只要巧妙利用关键词检索,就能绕过付费机制而免费看到文章。此外,还有更为难缠的“人肉打字机”,通过付费打开小说,然后雇几个人甚至几百人,每人负责不同的部分,把每天的更新逐字打出来。有时候,一部小说刚更新十几分钟,就能在别的网站上看到盗版的内容,但这些网站上留下的联系方式都是虚假的,盗版源头很难找。  5.由于盗版可带来巨大的利益,网络文学盗版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首先,专业盗版网站通过技术手段,或干脆直接雇用人力打字的方式,获取成熟的文学网站每日更新的正版内容,原创作品上传更新后5~10分钟即可被疯狂盗播;然后盗版网站以“搜索引擎”为推广途径,大肆赚取网络流量;再以“广告联盟”为盈利途径,赚取巨额广告收入,而搜索引擎、广告联盟则与盗版网站按照一定比例共享“收益”。在上述完整的产业链中,“搜索引擎”扮演了幕后推手这一关键角色,它在幕后推动盗版并通过“广告联盟”为盗版网站源源不断地输入“利润”。  目前,大部分网络用户,都通过搜索引擎获取盗版内容。盛大文学旗下的所有文学网站,长期以来均备受盗版网站的侵害。据不完全统计,现今文学盗版网站的数量约为530000家,而一家站点的建设成本仅为数万元,其中以盗版为专业的上规模网站超过1万家,平均每家网站盗版盛大文学拥有版权的作品至少1000部。以每部作品因盗版损失500元在线阅读的收费标准计算,盗版网站给盛大文学造成的损失每年高达50亿元。盛大文学旗下运营的起点中文网,若搜索引擎输入任意一位签约作品的名字,如“盘龙小说”,得到约8500000个结果,其中绝大多数搜索结果都直接指向盗版网站。部分搜索引擎为了迎合这部分用户,通过有意提高盗版网站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甚至通过拒不删除盗版链接等方式鼓励盗版。盗版网站制作过程的零成本和获利过程的高效率,导致了盗版形势迅速发展壮大,频频发生的网络侵权行为.给网络原创作者和版权网站带来了极大的利益损失,同时也阻碍了我国互联网知识产权秩序的良性发展,更加损害了社会公众的根本利益。  6.作家们普遍反映:文学的侵权行为形式多样,盗版书、伪书(作者为某作家,实际却不是某作家所写)、影视剧任意改编等等。特别是近年来网络侵权盗版事件层出不穷,形式隐蔽、手法特殊、取证难度大是网络侵权的典型特点。“维权太难了。”这是相当普遍的心态。  不过,这种“难以维权”的烦恼,目前也有途径缓解。近年来,帮助作家维权的组织也越来越多,如中国作家协会于1987年成立作家权益保障委员会(简称“权保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北京版权保护中心;网络维权方面,也有“中文在线”的反盗版联盟,这使在“官方”版权局维权之外,出现了维权的民间力量。据“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介绍,“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自2005年成立以来,已与全国30多家律师事务所合作,处理了300余件案件。  有统计表明,在知识产权案件里,70%是版权案件,版权案件里,70%是网络案。网络和网络之间的侵权行为也屡见不鲜。就像作家张抗抗所“抗议”的:“网络上如果没有红绿灯,以后谁都别想走路了。”  处罚力度对于维护作家权利、保护创新成果至关重要。如果侵权方的赔偿金只是与作家签约成本的1/10,他当然宁愿打官司也不走正常的授权签约途径。而现在的矛盾是,司法与行政处罚的力度都有些偏弱。  许多司法界及文学界人士认为: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条款进行判决、处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一起联合行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这应该视作是对文学侵权现象的一种积极回应。  不过,要杜绝文学侵权现象,依然路漫漫。  7.包括韩寒、李承鹏等5个作家和5个出版商组成的10个发起人、加上1个执行人以及靠捐助得来的300多万元启动资金,作家维权联盟在北京宣告成立。一把横放的剑成为了作家维权联盟的LOGO,在剑的下侧有一行字,写着“不要让互联网变成著作权贼赃市场”。  执行人贝志诚详细介绍了联盟的构成和计划,他说在现实中许多作家即使发现被侵权也不愿意打官司,因为打官司的成本过高,往往赔偿的费用抵不上打官司的费用。他算了一笔账,律师费大约一万,加上公证费等其他费用,打一场维权官司需要一万三四千块钱,而且耗时长久,但赔偿金额通常是几千块,也就是说每打一个官司,作家自己要往里面贴五六千块钱。成立这个联盟,就是节省作家的精力,由联盟出面维权,且将胜诉赔偿的80%归还作家。  高调成立的“作家维权联盟”,将数字时代如何保护文字著作权的话题,再次提到桌面。多位受访者对记者表示,当下网络侵权盗版现象严重,作家维权难度很大,因为成本高往往“得不偿失”。未来,还需借助集体的力量,以及法律的逐步完善。  8.2010~2011年度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将于6月底结束,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1年6月,共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148起,其中已作出行政处罚466起,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6起。  据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和工信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治理行动自2005年开展以来,今年已经是第七次了,与往年相比,本次“剑网行动”查处案件数量大幅增加,行政处罚力度显著提高,刑事打击力度前所未有,有效净化了网络版权保护环境,规范了网络版权经营秩序。  目前,在17起重点案件中,法院已判决7起,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5起,其他5起案件公安机关正在深入侦查。7起已经判决的案件中,共20名被告人被判有罪,刑期从拘役6个月到有期徒刑5年不等,共处罚金570万元。  在这些案件中,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除了对侵权人按照上限予以较大数额的罚款,综合采用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服务器设备等手段进行惩戒外,还特别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在将66起涉嫌犯罪重大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注重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结束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工作还将继续。下一步将加快推进案件查处工作。针对违法分子变换域名、服务器接入反复侵权的问题,国家版权局将从已办结的案件中梳理出一批典型案件移送通信管理部门,请通信管理部门依照通信行政法规进行处理,以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分子不断被处罚却反复侵权的问题。  9.网络著作侵权调查问卷(网友互动)人民网网友留言:  网络像一把双刃剑,虽然能为各种正版商品提供广阔的推广渠道,但是也给盗版者提供了便利的侵权机会。网络盗版盛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出版事业的相关法规不完善,以及网络监管不严格。为此,影迷们、漫迷们、书迷们应该以身作则,拒绝盗版,坚决反对使用网络侵犯他人著作权。  ——网友A  使用网络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属于违法行为,这不仅盗用了他人的劳动成果,而且还侵犯了他人的隐私,使受害人的利益遭受损失。  ——网友B  严厉打击网络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加强立法,增强公民维权意识。  ——网友C  网络环境好与坏,关系到亿万网民的切身利益,网络侵权害人害己。谁在网上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益的行为,谁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网友D  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正确使用网络,不参与网络侵权。  ——网友E  网络侵权分很多种类,比如网上对盗版音像资料和知识产权的侵犯就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范畴。我们应该慎重对待,在不伤害他人著作权益的情况下正确、合法地使用网络资源。  ——网友F  【问题】  假设你是政协委员,请针对给定资料反映的网络文学作品遭遇侵权的问题写一个《关于坚决遏制对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的提案》。  要求:(1)对问题、危害的分析准确、全面;  (2)所提建议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3)条理清楚,表达简明;  (4)本题作答不超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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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二十九)  【给定资料】  1.从建国初期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的高等教育是一种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模式,从招生到就业,无不打上了“计划”的历史烙印。学校按指令性计划招生,学生按照计划分配,用人单位就像一个“大箩筐”,有什么学生装什么学生。我们通常把这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称为“统包统分”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及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统包统分”的大学生就业分配制度越来越与新的经济运行机制不相协调,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其弊端逐渐显露出来。为此,国家有关部门开始对传统的“统招统分”制度逐步改革,形成了以“供需见面”为主要形式、以“双向选择”为指导目标的就业政策。  以“双向选择”为主要特征的毕业生就业制度只是过渡性的就业政策。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天空越来越宽广,许多大学生选择了自主创业,并成功走向社会。但在大学生创业取得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来自大学生自身、相关外部环境等多方面的问题,使得大学生创业的整体效果并不令人满意。  2.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他们承受着许多人难以想象的心理压力。来自家长的殷切目光,亲戚、朋友、同学的关注和自己不低的期望,他们究竟处在一些怎样的心理状态中呢?某记者在北京某高校采访了一些尚未找到工作的同学。  小T当年以省前几名的身份进入如今的这所高校,在学校也担任过学生会、各种社团的干部,颇具领袖气质。她认为自己各方面条件都不错,不会没有好的归宿,哪个单位录用自己是其荣幸。但是在很多次的面试当中,她超常的自信却并没有带给她好运。许多单位都在她的比较高的姿态面前撤退了。  小X现在也感觉到非常失落和孤独,但她不愿意放低自己的要求去适应,她觉得这样是对现实的一种投降,如果今年找不到适合的工作,她宁愿放弃工作,明年准备复习考研。她说她并不是好高骛远,只是不愿意让自己的能力被掩盖在平凡当中。她希望“好钢用在刀刃上”。  小Y是一个比较平凡的大四生,成绩中等,既没有什么特长,也没有什么门路。所以在学院组织的招聘会快要来临的时候,他显得特别焦虑。他每天都早出晚归,四处去打听,看哪个单位需要人。他自己都觉得每天好像都在做无用功,但坐在寝室里自己又会发慌,会非常不安,还是宁愿出去跑跑。看到有同学签了工作合同,他就会感觉到莫名的害怕,更加坐立不安。小Y说,现在只要有单位要他,不管是什么单位,只要能解决户口问题,其他待遇都不计较。  小S是一个成绩很不错的女生,但她有一个致命的缺点,就是胆小。她说她已经去了很多家单位,人家看到她的简历都非常满意,但一和她交谈,进行面试,就砸锅了。她说自己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一和用人单位说话就怕,不是面红耳赤,就是语无伦次,头脑里边一片空白,准备好的“台词”都忘得一干二净。她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自己很难控制住自己的胆怯,要改改不掉,要训练又没有时间了,只好听天由命了。  小R是一个来自西北的毕业生,他在班上人缘挺好,但成绩方面比较糟糕,在求职方面更是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在参加了几次招聘会又回家打探了一番后,他就整天处在一种观望的态度中。他觉得反正还有这么多同学,“比我优秀的同学都还没有找到工作,我怕什么啊。急,也应该轮到他们先着急啊。”他觉得“车到山前必有路”、“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说不定哪一天就有单位找上门来了,还是一个好单位。  3.正在上海赶考的法学研究生小李,一年间转战全国十省市赶考公务员,却屡战屡败,其中的酸甜苦辣不唯一人“独享”。  小李是一位名副其实的公务员“考霸”。这一年来,她辗转湖南、北京、上海、江西、江苏、福建、浙江、湖北、广东等10个省市。小李说:“因为公检法系统招人本来就不会多,所以就想辗转多个城市,来博一个保险。”  一年辗转那么多地方,得花多少费用呢?小李给记者计算,每次考试费大约100元,再加上各地来回的路费和住宿费,目前已经花了9000多元。此外,公务员考试书、模拟题、上年考题集等资料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她的个人履历,可以用金光灿灿来形容,辉煌得都快让人目眩了。”小李的一位相熟老乡对她执著于公务员考试感到非常不解。  记者获悉,小李是2006年毕业的某政法学院硕士,在学校年年拿奖学金,去年就考过了“司考”这个全国只有10%通过率的“强人考”。凭着这样一份简历,她完全可以在人才市场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  不过,近一年来小李几乎没有考虑过找一份除公务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从湖南一个小县城走出来的小李,早已是家乡父老眼里的“金凤凰”,父母一直深信这个有出息的孩子将来铁定是一位“威风”的法官。而小李的师兄师姐也一直向她传递这样两个信息:“考公务员是最好的出路,读法学,总归是想进公务员公检法系统的,而且又是金饭碗,地位也受人尊敬。”  4.小吴,毕业于某重点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年限两年左右,先后跳槽五次之多,行业涉及房地产、化妆品、教育咨询、传媒等,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服务、营销、策划、编辑等四项之多。  小吴在大学所学的专业为国际贸易,但她的长项却比较倾向于中文,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均非常优秀。在校期间,一直担任教授助理,并且独自寻找了一个加盟项目,在家乡担任整个城市的代理商,先期运作比较成功。因为这些经历,小吴在毕业时对自己的期望较高,不甘心在大公司从低处做起,而是想进入一家规模不大但是有发展前途的公司,可以一开始就受重视,以最快的速度成长,然后再自己创业。以下是小吴的工作简历:  2003年9月~2004年1月,某知名房地产公司,任物业主任,主要工作职责就是处理投诉之类的事宜。工作非常的清闲稳定,福利待遇也比较满意。但是小吴认为该工作没有挑战性,并且发展空间很小。  2004年1月~2004年6月,某合资化妆品公司,任品牌经理。该公司老板在招聘时对小吴极为器重,小吴认为自己进入该公司后可以大施拳脚。开始时,小吴信心百倍,编写了整套的企业文书、招商方案、对外合同,与客户谈判等。但渐渐发现,老板的经商风格非常保守、吝啬,谈判往往因为极小的折扣或非常少的利益分配而耽搁下来,甚至不欢而散。并且所有的产品都是在作坊式的小型加工厂里贴牌生产,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本来是想与公司一起成长的小吴觉得前途渺茫,不顾老板的挽留,毅然辞职。  2004年6月~2004年9月,某台资教育机构,主要销售知名英语教材。该公司有点类似于保险公司,非常注重对员工的培训,甚至用独特的企业文化实现对员工思想的控制。有点理想主义的小吴正是被该公司表面上热情奋进的氛围所吸引,接受了这份没有底薪只有提成的工作。可以说,小吴在这家公司工作非常出色,身为新人的她第一周的业绩就高居榜首,深受上司的器重和同事的欢迎。但工作一段时间以后,这里高负荷的运作让她的身体严重透支,难以继续支撑下去,并从上司对其他业绩较差员工的冷酷态度上对公司的企业文化产生了质疑,最终在上司和同事的一片惋惜声中离开了该公司。  2004年9月~2005年3月,某咨询策划公司,任销售公关经理、编辑。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小吴编写了四本营销方面的书籍,策划了一些与报社等其他媒体的合作项目,招聘并培训了多名业务员。以往的工作波折、轻率的跳槽经历造成的“后遗症”在此时慢慢表现出来,小吴发觉自己变得越来越害怕与客户进行沟通,在公司内部召开业务会议时,她可以很轻松地指导业务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自己却不愿意或者说恐惧与客户交流。有时候她逼着自己去面对客户,事实上也发挥得很好。这种恐惧感,或者说是交流的障碍,让小吴非常困扰,却又难以克服。她向老板提出不想再从事营销工作,但有重要项目的时候,老板还是要委派小吴。由于无法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小吴又一次选择了辞职。  5.据中新网报道,今年的大学毕业生就业难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为缓解就业压力,部分省市出台了一些优惠措施,其中,不乏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支持。  今年5月,正当同学们纷纷签约外资企业、国家机关时,上海外国语大学某班的刘露悄悄地注册开张了自己的公司。创建公司的点子来源于和朋友的聊天。刘露有一群做IT的朋友,长期以来都非常关注无线网络游戏市场,闲聊间,朋友谈起无线网络游戏市场是网络游戏后又一块大奶酪,特别适合年轻人去挖宝,几个朋友商议组建个科研团队,而刘露被推出来做市场开发和营销。  刘露的想法得到了家人的支持,家人出资10万元,帮助她注册公司。于是当昔日的同学开始奔波穿行于高楼大厦间,体验新鲜白领的生活时,刘露却已端坐在浦东的一间办公室里,忙碌地接听电话,联系客户,指挥团队,品尝着自己当老板的酸甜苦辣。  报道认为,面对政府出台的众多优惠政策,大部分高校毕业生在是否自主创业上态度还是较为谨慎。正如刘露所说,她自己是一个特例。高校毕业生对出路普遍的认识,仍然是“就业,考研,出国”这三驾马车。  上海市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徐校长分析了刘露的个案:刘露从小读书时就寄宿在外,独立能力和独立意识都很强。大二时,在一家法国小公司兼职做行政助理,业余还帮几家免费的英文刊物写游记和影评。大三时去一家画廊应聘兼职,意外地被相中做了画廊经理。在此后的一年里,举办了数次画展,挑起了大大小小的日常事务,练就了独当一面的能力。在大四择业时,家里人劝她,找工作不要看名气、看舒适,要看能不能培养专业技能和独当一面的气魄,为将来开创自己的事业做准备。有这样的铺垫和心态,刘露在创业的机遇来临时,就“水到渠成”地开起了自己的公司。  6.据统计,国外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数占毕业生总数的比例最高可达30%,在我国,这个比例尚不足1%。而且,近几年,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的比例逐年下降。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记者了解到,原因之一是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大学生创业积极性被一再挫伤。  大学生创业,最难莫过于资金支持。虽然政策规定,大学生创业可向银行申请小额贷款,但银行大都不愿意贷款给这些规模小、风险大、还贷能力弱的企业,一套程序下来左查右查,最后很可能不了了之,现实中真正贷到款的大学生寥寥无几。大多数大学生只能从现有的人际关系圈中借钱,但数量微薄,难以为继。  不仅筹资难,注册也难。中山大学毕业生小莫和同宿舍的6个同学打算毕业后开一家网络公司,但工商部门的注册条件是必须有正规办公场所和10万元注册资金。而广州的写字楼一般每套面积都在80平方米左右,平均月租金6000元,一个月要花上万元维持公司运作,如此高的门槛让他们一筹莫展。  税收优惠政策更是似有却无。有的大学生说,光审批和前期手续就跑了近3个月,要享受到减免税优惠,花的时间更长,需要的手续更多。  除了资金的匮乏,创业的阻力还来自家长的反对和大学生们对社会及市场的陌生。一名学中文的女生谈道:“我们几个本来想办个餐馆,但是家里人觉得读完大学开餐馆,丢人!自己也感到经验太少……”另一名大学生的话代表了不少大学生的心态:“我们的想法不少,但在行动的时候却作了难。”  另外,大学生自主创业往往受到自己所学专业的制约。工科类专业的学生自主创业的相对比较多,因为这些专业的学生有一技之长,而文科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较少。  7.近年来,为解决大学生人才资源闲置与农村基层组织对人才需求的矛盾,全国许多省市尝试推行“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一批青年学子纷纷走向农村基层。  中国农业大学暑期社会实践针对这项计划的一项追踪调查显示,虽然“大学生村干部表示最大困难是工资低”,但“80%以上的大学生仍然愿意选择基层工作”。  对自己选择大学生村干部这份工作,5%的人表示后悔,非常满意和满意的占了88%。“多数人认为给大学生服务农村提供了途径,是大学生比较好的工作选择。”  大学生报名当村干部的初衷是积极的,想为农民做事情、体现自我价值、丰富人生和献身家乡的想法占多数,把理想、信念和人生追求结合到一起,“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给了他们实现人生价值的一个舞台。对于将来的前途和打算,44%的大学生村干部有向上谋求发展的考虑;37%的人愿意扎根农村,留在村里做事情。  调查人员说,一村一名大学生,比较强调数量、忽视质量,“在专业知识结构上,大学生村干部远离农业、农民急需的实用技术和农村工作实际需要。”“许多人不能像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那样,很快和农民沟通和建立感情。”  对于工作不好开展的原因,44%的大学生村干部认为是“村里矛盾多”,认为是“专业不对口”和“政策不落实”的都占24%,感觉和村干部难以沟通、村民不认同自己身份的比例很低。在出现困难时,82%的人想到和村干部沟通解决。  8.北京高校近期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力度,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京外、面向基层就业,还通过多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毕业生合理调整就业预期,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自主就业。  记者从召开的2007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共有毕业生19.3万人,毕业生总数比2006年增加2万多人,增幅为12.1%。从目前高校整体情况看,毕业生就业工作进展顺利。  据介绍,北京地区多数高校已建立“全程化”的就业指导体系,就业指导贯穿学生在校学习的全过程。这些高校根据本校的特点制订了各年级的就业指导内容,并将就业指导课纳入教学计划,许多高校将就业指导课列为选修课课程,有的高校还列为必修课。有的高校还成立了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中心和大学生发展辅导中心,从学生人校开始就为他们顺利就业打好基础。各高校针对本校的工作目标,对工作任务进行职责分解,落实“全员化”要求,加大院系的工作力度,充分调动院系领导、导师、教授、任课教师及辅导员的积极性,形成全校教职员工都关心毕业生就业工作,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的良好氛围。  各高校还普遍加大了就业信息搜集力度,通过到各省区市走访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基地等办法,积极主动到京外开拓就业市场,广泛收集需求信息,了解用人单位对人才的需求情况。通过召开校园综合“双选会”、小型“双选会”、专场“双选会”及“网上双选会”的形式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搭建供需见面平台。如北京理工大学在去年组织了12支队伍分赴全国各地进行就业调研,及时了解各地国防科技工业当年的人才需求,推荐优秀毕业生,加强企业与学校、毕业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努力稳固原有就业市场,并逐步开拓新的就业市场。  9.从国际上其他国家来看,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必然过程。现在我国政府和有关部门也已经认清了这一点,已经采取多项政策措施为大学生创业改善环境、创造条件。  日前,中组部、中宣部、中央机构编制办、国家发改委、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等14个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切实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的扶持力度,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自愿到西部地区和县级以下基层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当地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今年6月,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和中国青年高级人才培训中心还在全国启动并组织了“创业中国——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工程”,真正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支持和帮助各地也已经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其中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日前已经开始把大学生纳入到享受政府小额无息贷款的队伍之中。创业指导中心曹志鑫介绍,现在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非常重视大学生创业,去年就已经断断续续做了一些比如进行项目指导、创业相关知识的培训等工作。而一些专业培训机构也表示,将对有意创业的大学生进行免费的咨询服务。  【问题】  请结合给定资料,自选角度,自拟标题,写一篇议论文。  要求:观点鲜明,中心突出,联系实际,论述有力;篇幅不少于800字。

问答题(三十九)  【给定资料】  碘盐防辐射的说法从何而来?一则谬论如何能够扰乱民心?联系非典时期曾“红透了”的板蓝根,甲流时的抢蒜,不难看出类似谣言往往不乏传播的心理认知基础。事实上,对于日本发生的核泄漏事故,我国公众充满了担忧,至于如何防护核辐射,大家又十分无知。无知带来恐惧,恐惧导致人心惶惶;正因为人心惶惶,传言才有了市场。针对碘盐是否能够防辐射这一问题,卫生部门已给出明确解释:食用碘盐预防辐射并不科学。而就在不久前,一些市场却是“一盐难求”,甚至连酱油、海带等也被卷入抢购潮。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副教授H认为,公众对自身安全状况的忧虑以及相关核知识的匮乏是造成这次非理性抢购的原因所在。从碘盐可以防辐射的谣言到抢盐的过程中,公众认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于是一哄而上,储备所谓的安全盐。中国疾控中心去年曾发布《核事故防护知识要点》,对核污染的防护常识作了详细阐释,但熟知“要点”的人很有限,了解相关内容的人更少。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专家Z对记者说,当前科学知识的宣传缺乏动力,通俗性科普宣传明显不足,一些百姓容易被误导,这两年出现的刘太医、张悟本等所谓“神医”让人趋之若鹜,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听信谣言折射出公众对于相关知识的缺乏以及科学判断力的欠缺。”浙江省社科院社会所副所长Y表示,“这种欠缺在日常生活中并不突出,却容易成为重大公共事件的导火索和放大器。‘抢盐’风潮应当引起人们的反思。”同时,还有有识人士指出,危险本身就是机遇,政府应当及时抓住这一机会,大力普及相关的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唯有如此,当再次遇到此类事情时,大家才能冷静面对,采取恰当措施。  【问题】  “给定材料”写道:“碘盐防辐射的说法从何而来?一则谬论如何能够扰乱民心?联系非典时期曾‘红透了’的板蓝根,甲流时的抢蒜,不难看出类似谣言往往不乏传播的心理认知基础。”请结合对这句话的理解,谈谈你对民众抢盐行为的看法。  要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不超过300字。

问答题(三十)  【给定资料】  广大群众对目前已有的城市精神的认同度是怎样的呢?半月谈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联合半月谈网开展的“我心中的城市精神”网络问卷调查显示:“对您所知的一些城市提炼出的城市精神,您的感受是______。”的多项选择题中,选择“很精辟”“很切合实际”“很给力”的分别是206票(8%)、338票(13%)和192票(7%);而选择“抽象空洞”“相互雷同”“陈词滥调”“与百姓有隔膜”的分别为509票(19%)、431票(16%)、358票(14%)和593票(23%)。调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大部分的网民对已有的城市精神表述语并不太满意。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脱离百姓、脱离生活的城市精神表述终究是苍白而无生命力的。“当前一些城市精神的提炼缺少的正是尊重市民,尊重生活。”杭州市一家书店的老板郭某说,仔细阅读媒体的报道就可看出,许多地方提炼、发布“城市精神”是自上而下进行的,表面上有多层程序设计,也能够广泛吸纳民意,但最终表述往往令人大跌眼镜。更有甚者,许多地方争先恐后地成立调研组,征集意见,论证研讨。政府部门为此也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但是,城市精神用语确定、发布后,往往不了了之、没了下文。  据2012年2月6日《新快报》统计,2011年,北京、上海等直辖市和14个省会城市及地级市推出了本地的城市精神。在这些城市精神中,“创新”出现11次,“开放”出现10次,“和谐”出现9次,“诚信”出现7次,“包容”和“爱国”分别出现5次和3次。东部沿海城市多以“海纳百川”来体现包容;西部地区更倾向用“团结奉献”“艰苦奋斗”等词汇。  美国城市规划学家爱若·沙里说:“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居民在文化上的追求是什么。”在我国600多座大中小城市中,有100多个城市提出建设国际大都市、国内大都市,约50个城市提出要建中央商务区,20多个城市提出要建成国际或区域性金融中心。“低头是瓷砖,平视见喷泉,仰脸看雕塑,台阶加旗杆,中轴对称式,终点是政府。”这条广为流传的顺口溜是百姓对城市样式的描述。而以“阿卡迪亚”“普罗旺斯”“曼哈顿”等命名的城市社区或楼盘更是难以计数,弱化了城市应有的传统底蕴和本土特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张金波说:“当前许多地方的城市精神出现雷同现象,说明对城市精神的认知仍然比较模糊,对城市未来的展望非常充分,但对城市的历史和现实体现不足,出现泛政治化、教条化、口号化倾向。”城市精神要真正走出“千城一面”,凸显丰富个性,并同“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的感受和期盼相契合,就必须首先找到城市精神的“根”。  许多城市规划专家口中常念叨一个词——“禀赋”。这本是用来形容人的体魄和智力等先天条件,用在城市规划中就将其用来形容城市发展的前提和出发点。城市精神也要依据城市的“禀赋”,即时间维度上的城市历史和空间维度上的地域环境。  正在轰轰烈烈开展城市精神大讨论的古都洛阳,也因其建都早、朝代多的厚重历史激发了各行各业市民积极建言献策。北宋政治家司马光曾在《过洛阳故城》中写道:“若问古今兴废事,请君只看洛阳城。”“历史孕育滋养着洛阳精神的根。”市民杨小春说,虽然“包容”、“博大”等时常被用来形容洛阳,但这些词无法反映出洛阳精神的精髓,尚需从传统历史文化土壤中去挖掘。  城市是人类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标志,不同的地域环境和历史传统必然孕育出不同的城市精神。“春融万物,和谐发展,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昆明精神中,“春融万物”体现了昆明的人文地理特征。明代杨慎有诗称昆明“天气常如二三月,花枝不断四时春”,“春城”也孕育出市民良善谦和、热情好客的特征。而“登高涉远、负重向前”的重庆精神则暗含了大山大江这一核心要素,让人一看就知道它指的是一座江山之城。大山是重庆的傲骨,大江是重庆的柔情。二者决定重庆人的生存方式,孕育重庆人的文化特色,塑造重庆人的性格特征。这座城市的精神特征都源自于大山大江的滋养和培育。其他诸如江西九江精神中的“融汇九川”、呼和浩特的“骏马精神、草原气质”等,都是地域传统在城市精神中的传神写照。  【问题】  “给定资料”中提到:“城市精神要真正走出‘千城一面’,凸显丰富个性,并同‘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的感受和期盼相契合,就必须首先找到城市精神的‘根’。”结合当前现实,简要分析我国城市精神的“根”是什么。  要求:分析合理,条理清楚,语言简练,字数不超过250字。

问答题(三十一)  【给定资料】  位于贵州中西部的黔西县,素有“杜鹃花之都”的雅称,在这花丛包裹中的大山深处,有一些学生每天上学来回要走4个小时的山路,中午常年吃从家中带来的土豆、苞谷饭、炒玉米,有些甚至吃不上午餐,饿着肚子只能喝些生水,身高和体重严重不达标。黔西县山区学校万余名师生,因学校没有食堂,很多孩子天不亮在家吃了早饭后,要等到天黑才能吃上第二顿饭。因离县城最远,这样的问题在花溪乡尤为突出,“饿!”孩子们都这样说。  沙坝小学校长方坤友曾多次为学生们的午餐问题犯愁,但苦于资金、物质的匮乏,更多时候只能“有心无力”。方坤友说,他曾对没有吃中饭的学生做过统计,全校169名学生中,有104个学生是没有午餐吃的,“上学需要花费40分钟,中午只休息两个小时,如果孩子在路上耗费一个半小时以上的,就不能正常用餐了,这样的孩子也基本不会回去用餐。”  方坤友有些无奈,有些孩子只能带一些玉米或冷饭。他举例说,如果下午有体育课,哪些孩子有没有吃饭就会直接从状态上体现出来,吃饭的孩子上课会表现积极一些,没吃饭的孩子一般不想动。  2011年04月2日,由邓飞等500多名记者和国内数十家媒体联合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发起的“免费午餐”公益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倡议每天捐赠3元为贫困地区学童提供免费午餐。它致力于帮助因家庭贫困而没有钱享受营养午餐的学生,同时呼吁更多爱心企业和人士加入到活动中,通过社会捐助的力量,对一些贫困山区学校简陋的厨房条件予以改善。黔西县花溪镇沙坝小学成为第一个试点学校,成为“免费午餐”的样本。  在社会力量的推动下,2011年10月底,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投入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试点范围包括680个县(市)、约2600万在校生。  同时,鼓励各地以贫困地区、民族和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营养改善试点。中央财政给予奖补。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改造,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切实改善学生就餐条件。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生每天4元、初中生每天5元。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奖补。  【问题】  A市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给山区儿童送午餐”活动,请根据给定资料,为政府网站写一篇短文,向全市人民宣传此次活动,以鼓励大家积极参与。  要求:  (1)内容具体,符合实际;  (2)通俗易懂,表达简明;  (3)不超过400字。

问答题(四十三)  【给定资料】  目前我国仍缺乏国家层面上的《公共安全法》和《紧急状态法》,许多公共安全建设领域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相应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也不完善,社会大众习惯于常态下运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群众和职责部门常常有措手不及之感。由于公共安全属于公共服务,运用公共权力的政府当仁不让要负总责。这就要求政府从战略高度来对公共安全保障体系进行制度设计,其关键在于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完善考核奖惩、激励约束机制。另外,加紧应急救援工作,提高防范处置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都是安全保障的重点工作。  近年来,各地政府都在加快制定公共安全领域的各种紧急预案,可以说政府已经有所动作。然而光靠政府又难以照顾到所有的公共安全问题,防患于未然,还是要依靠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遗憾的是,我们的社会安全意识并不高,占用消防通道、侵占逃生设施、重防盗轻防火,种种现象说明,公共安全教育和宣传还有很多事情可做。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的必由之路,生命理应是我们最重视的价值,公共安全形势的根本改善,仍然取决于我们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忧患意识。  【问题】  “给定资料7”画线部分写道:“由于公共安全属于公共服务,运用公共权力的政府当仁不让要负总责。”请结合你对这句话的思考,联系自己的实际经验,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  要求:  (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流畅;  (2)参考给定资料,但不拘泥于给定资料;  (3)总字数800~1000字。

问答题(五)  【给定资料】  1.《光明日报》报道,目前我国的老龄人口已达1.6亿,并且以每年800万的速度递增。某研究员撰文说: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成为各界人士关注的一个热点,引发了有关退休年龄、养老保障以及人口政策等一系列相关问题的争论。他认为,老龄人口增多是正常现象,不必惊恐。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比我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大幅度提高了。现在60岁的老年人口,其生命体征、健康指标、体能发育,明显强于几十年前的同龄人口,仍然可以从事相当程度的脑力劳动和一定程度的体力劳动。至于日常生活自理,更是不成问题。从这个角度看,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实属波澜不惊。该研究员还说,面对老龄化社会,引起人们忧虑的一个主要理由是数量众多的老龄人口抚养问题,特别是“421”结构的家庭如何赡养老人的问题。但这里有个认识上的误区,没有抓住问题的关键。  据某报报道,沿海某市一对退休老夫妻告诉记者说,“儿女住得都不远,也不知道他们整天忙些什么,一年都不回家几次。这个说忙着开会,那个说正在外地出差,总之是为了生活在奔波。无奈之下,想出了怪招:既然他们怕回家耽误挣钱,那么干脆我们就给他们开工资,‘有偿回家’。一个月支付1000元,‘工作’就是每周回家陪我们吃顿饭,如果能经常带孩子回来,月底还有‘奖金’。”  两天后该报又报道,该市某派出所民警接到了在内地某市打工的张某的电话,说连续一个星期往父母家打电话均没有人接。由于其父母均有重病,不知出了何事,他请求民警到父母家中看看。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张某父母家中,发现其父母均已去世多日。  该报记者还获悉,市老年志愿者协会下设的法律援助中心每天都接待一些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老年人,内容多为消费投诉、家庭纠纷、财产公证、再婚、立遗嘱等生活中的法律问题,经过调解,大部分老人的问题都会得到比较圆满的解决。  2.某报2010年9月的两则报道。  80后小夫妻的窘境。今年30岁的C女士没有料到,在她眼里“正当年”的父母这么早就遇到养老难题。8年前,从老家的一所大学毕业后,C女士来到天津,英语专业的求学背景让她很快就在一家外企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两年后,她与同为异乡人的乙走进了婚姻的殿堂。2007年,两人通过贷款,购买了一处80平方米的公寓。不久又升级做了父母,构建了一个全新的家庭结构,即4个老人+夫妻2人+1个孩子。像很多“421”结构的平凡家庭一样,他们忙碌而幸福着。但今年年初,C女士60岁的父亲突患脑溢血,瘫痪在床。她的父母都是退休工人,每月两千多的医药费,实在承受不起,更令她心疼的是,妈妈的身体也渐渐吃不消了。父母在哪里养老的问题越来越困扰着她。她和丈夫商量,想把父母接来天津,送到小区附近的养老院,但小两口每月的工资收入8000元,在同龄人中虽不算低,但除去房子月供后只剩4000元,再刨除各种必须支出,几乎是个“月光族”,哪还有钱支付养老院的费用。  令人尊敬的好护工。Z女士原来是某社区的清洁工,后来社区成立了福利中心,她便做了特殊护理工。去年她参加了市里首批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培训,拿到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成了技术娴熟的专业护工。记者领略了她熟练的职业技能,令记者没有想到的是,一个简单的为老人“翻身”,竟然也有技巧在里面。Z女士说,过去只知两臂用力,铆足劲头把老人翻个身。培训后才知道,如果先把老人一条腿交叉在另一条腿前,然后再翻身,不仅省力,而且老人也不感到辛苦。不久前,社区里一位老人囫囵吞下了三颗提子,噎在喉咙里憋紫了脸,正在家属手足无措之时,Z女士赶到了,她马上用专业手法为老人拍背、清喉,救了老人一命。  3.某电视台2010年9月16日的访谈节目摘录。  主持人:大家好,本月10号,中国社科院发布的调查显示,到203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这使得养老问题再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嘉宾S:人口的老龄化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一个必然趋势。从医学统计来说,人在60岁以后步入老龄,得病率、慢性疾病发生率占60%到70%。人一生中所需要的医疗费用可能在60岁以后,占到一生中的60%到70%。老龄社会的到来,对我们这个国家来说可以叫未富先老,怎么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可能是很严峻的问题。养老不光是期望寿命提高,还应期望健康寿命的提高。  嘉宾S:老年,应该说是每个人都要前进的那个方向,老年并不遥远,它是中年人的明天,青年人的后天。每个年轻人都应想到,我的明天和后天是什么样子。健康是一种储蓄,如果你能够身心健康着,到老年的时候,咱们“年龄的红利”就会拿到的时间更长些,生命的宽度和生命的长度成正比,这一点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想到。我们中国是“百善孝为先”的国家,但对父母的孝顺,不应仅体现在金钱方面,扶养老人的理念,要从对物质需求的满足进而关注精神的追求。其实老人不是说你给他点钱、送点肉就行了,还需要心理抚慰。比如帮妈妈刷刷筷子洗洗碗什么的。我们常说追求生活质量要转换成追求生命质量,生命质量不是单指吃得饱,穿得暖,住得好,还指提高人生价值。老得有所为,有所学,有所乐,这些,做儿女的应该想到。  嘉宾2:现在有所谓“四老”的说法。一要有老伴,因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一个人身心健康的重要载体、重要场所,所以第一要有老伴。第二要有老友,因为从医学来说,一个人有四个以上的知心朋友,寿命能够延长,健康指数能够提高。第三得有老窝,总得有一个自己的居室,自己的房间。第四就是老底,我认为这个老底不是单纯金钱的储蓄,包括什么呢?包括你的身体,你的心理准备,这个心理准备就是要有一些兴趣爱好。有位名人这样说过:人的一生中应该有一些兴趣爱好,这样才能体现生命的价值,如果没有兴趣爱好,就如同生活在荒漠中一样感觉单调无聊。为什么有的人退休后,恨不得自己快些变老?因为过去的门庭若市,一夜间变成门庭冷落,这种角色转换不适应。如果年轻时有兴趣爱好来充实生活的每一天,当角色发生变化的时候,你会仍然感觉到生命的活力,生活的充实。  主持人:刚才谈的,涉及居家养老模式,这是非常值得研究的话题,您如何看待?  嘉宾2:这是现实的选择。特别对于中国来讲,我们人口基数大,老龄人口绝对数比较大。这种情况下,我们依然用传统的居家养老,靠一家一户解决养老问题一定是不现实的。但是由于欠账很多,我们养老院很少,养老机构比例非常低,所以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加大投入来建立。但即使建立起来了,谁去?其实你可以做调查,有多少老人愿意自觉去养老机构,有多少儿女是心里想但不敢说出口把父母送养老院。  主持人:至少不是主动选择的,一般都是被动的迫不得已才去。  嘉宾2:这个观念转变是养老模式转变的最大障碍。如果未来一代的中国人在把老人送养老院还是放在家里头的问题上,能够视同跟孝无关,而是哪个更合理、更务实的时候,我想我们养老理念的进步就上了一个很大台阶。现在有些社区有老年饭桌,老人可以不必自己做饭,也有助于降低空巢老人独居的风险。有时候,老人有了问题拿呼叫器都来不及,如果靠社区力量进行有效的统一管理,比一家一户请一个保姆效果不一样,成本也不一样。  嘉宾S:欧洲的发达国家是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瑞典是四个人中有一个老年人。像德国、加拿大等很多国家,是集个人、家庭、社区、社会的合力,来为老年人提供一些场所。比如跟附近大学联合,建老年大学,在这里边老年朋友可以学唱歌、学画画、学弹琴。另外,养老院除了有医护人员、有营养师外,还有志愿者。有些国家的年轻人,从中学到大学,一年有一个月到两个月去做志愿者服务,这是国外。国内,上海是率先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地区。在“十一五”期间,他们做了件事情,叫9073工程。90%的老年朋友是居家养老,但是由社区来为他们提供服务,比如社区医生护士巡诊,社区服务人员给生活不方便的老年人提供蔬菜,一周去一到两次打扫卫生,为有些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轮椅等,这是90%居家养老;7%的是靠一些社区的托老所,日间照顾;3%靠社会的养老院。  【问题】  假定你是某街道办事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请根据“给定资料1~3”,拟写一份《某街道办事处关于改进老年人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要求:文字简明,分条撰写,有指导性和可行性,不超过400字。

问答题(二十七)  【给定资料】  1.2011年10月13日下午5点30分,广东佛山南海黄岐的广佛五金城里,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时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肇事车辆逃逸,随后开来的另一辆车直接从已经被碾压过的小悦悦身上再次开了过去,7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的18个路人,都对此冷眼漠视,直到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由此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于0时32分离世。  10月20日上午,陈贤妹获得佛山市南海区文明办等有关部门分别给予的5000元和2万元的奖励。陈贤妹一开始表示拒绝这些物质奖励,但又担心不收钱背后又有人议论自己“装清高”。最后,在众人的安慰和劝说下,陈贤妹收下了这笔钱。在奖励仪式上,记者抓拍了一张陈贤妹的照片,陈贤妹看钱的眼神,是路人看小悦悦的眼神。  2.2010年12月15日下午1点多,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地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他拨打120,救护车赶来抢救半个小时后,宣布其父死亡。  益田村保安部负责人解释,不是他们冷漠,只是害怕承担责任,确实不敢前去搀扶,如果保安触碰了老人,老人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他们就说不清楚了。当时他们没有拨打120,但是有保安亲自跑到派出所叫警察。  2010年12月26日,杭州。61岁老太坠河,很多人目睹事故发生,72岁的老大爷朱阿毛以为救人轮不上自己,但等了3分钟,桥边聚集了近百人,却没人现身救人,“再不救就来不及了!”  3.救与不救,发人深省。“此前有法官判决搀扶老人过马路的大学生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当时就有人预言:以后谁还会再去搀扶受伤的路人?”律师拜金良一针见血地说,最近一再发生路人受伤、倒地无人搀扶事件,就是这种预言的真实表现。有评论认为,“彭宇案”确实起到了一个标杆性的负面效应,让很多场合下一些本想伸出援手者退缩,但如果把所有冷血的举动及其意识深处“不要惹事”的心理暗示,均归咎于一个糊涂法官的判例,无疑夸大了个案的影响力。  知名时评员司马春秋表示,小悦悦事件中,18个路人其实并不值得批判。“这么多人都这样,恰恰说明这是一个社会现状。把板子打在这18个人身上,会掩盖对这件事更深入的反思。”司马春秋直指,此类事件根源在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要杜绝这类事件,关键在于从政府层面给予保障,“交强险里有一项,是交通救助基金,但一直没有很好地启用。”  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哲文所所长曾德雄博士则认为,根源在于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的精神。知名律师朱永平提出,像见义勇为、见死不救等“道德立法”,都需要谨慎,“除了警察、医生有法定的义务救人,别的人都不算救护义务的特定主体。见死不救入罪现在还不成熟,可能会扩大打击面,得不到实际执行”。  4.美国有两项法律是要求和鼓励人们助人为乐的,分别是《救援责任法》和《善行法案》。  《救援责任法》规定了特殊关系人之间的责任,比如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有责任救助危境中的公众,配偶之间互相救援,父母子女之间的救援,还有相当一部分的州将此法律延伸到普通百姓,任何人都需要对求助的陌生人予以协助。  《善行法案》保护的是施救人员,如果施救人员在帮助他人时造成意外伤害,可以免除法律诉讼。  明尼苏达州将“见危不救罪”列入刑法典,如果在现场而不给予合理的协助,以犯罪论处。在佛蒙特州也会被处以100美元的罚款。  在美国,如果一个人没有受过专门训练,原则上即使遇到需要急救的情形,也不要轻易动手。一些州规定,发现陌生人受伤时,如果不打“911”电话,可能构成轻微疏忽罪。  美国法律要求成年前必须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幼儿教育的三分之一是儿童对危险的认知和规避。  美国还有一条专门法律《好撒玛利亚人法》,是为好人做好事量身定造,避免其惹麻烦上身。好撒玛利亚人意为好心人、见义勇为者。  对于见义勇为,新加坡法律则完全站在保护施救者权益的立场上。惩罚机制规定,被援助者如若事后反咬一口,则须亲自上门向救助者赔礼道歉,并施以其本人医药费1~3倍的处罚。影响恶劣、行为严重者,则以污蔑罪论处。该规定实施以来,新加坡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件,公民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时也免去了顾虑和担忧。  5.林语堂在《吾国与吾民》一书中说:中国人的“各人自扫门前雪,勿管他人瓦上霜”“明哲保身,莫谈国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阴暗心理的形成,盖因缺乏人权之保障也。蝼蚁尚且偷生避死,何况万物之灵的人哉。  “不少人认为做好人难,因为做好事很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做好人不但没有法律保障反而会被惹祸上身。于是,不想做好事的人继续冷漠,不敢做好事的人心安理得,想做好事的人考虑后果,敢做好事的人则凤毛麟角。”广东省人大代表刘伟全认为,这些挫折都折射了转型期社会道德失范、信任缺失、人与人之间关系扭曲的现实。  刘伟全认为,公民道德建设要落在制度的保障上,法律制度、信用制度等必须为做好事、做好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对做“恶”者严厉惩罚;国家要制定道德奖惩制度,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提倡正义、鼓励正义、严惩恶行,尤其是对见死不救的,先以教育为主,恶劣的不仅要罚款还要入狱。  华南师范大学理论部副主任、中国好人网创办人谈方教授认为,为了国家长治久安,用立法来惩罚见死不救有必要。但他认为,当务之急不是立法,而是要守法和执法。“特别是严格执法,从搀扶老人的彭宇案等可以看出,往往不是无法可依,而是不守法、有法不依,公平正义这个最后的屏障没有守住,让好人寒心。”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但有些执法人员却没有坚守原则甚至不作为。“恶人冤枉好人,把好人挤到悬崖边去了,好人被迫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清白,对反咬一口的恶人却没有追究责任。”我国现有法律中,本来就有诽谤罪、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侵害名誉权等条款,他建议要对事件中的恶人追究相关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使其不敢再诬陷、敲诈好人,做好人的风险也就自然地化解了。  6.如果你独自在一间屋子里,似乎闻到好像有什么东西烧焦了,然后看到从门缝里飘过来一缕缕黑烟。你会怎么办?有人立刻会说快跑啊,打119啊……那么,如果你在一间大报告厅里,里面坐满了人,发生了同样的情况,可是其他人泰然自若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你又会怎么做呢?你得先东张西望犹豫一下,看看是不是自己鼻子和眼睛出了问题,可能还得再掐自己一下,确定不是在做梦。  这就是著名的“旁观者效应”。上面就是John·Darley和Bibb·Latane在1968年前后做的一系列实验之一。那些“泰然自若”的人都是他们的托儿。他们发现在场的托儿越多,被试者反应越慢。类似的实验他们还做了好几个,比如让一个被试者和其他人通过电话交谈,然后电话的另一端假装癫痫病犯了。如果被试者知道只有自己一个人在跟他通电话的话,他会迅速报告。你一定猜到了,如果他以为有很多人一起通话的话,就可能缓报或不报。心理学家们发现,人们常常要以别人为参照物来定位自己,通过观察别人来判断自己是否正确,所以这就导致了多人在场时反应会变慢。同时每个人都以为别人会做,自己就不做了,或者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所以也就没有人报警了。这就是从众和责任分散效应。  7.南昌街头一群农民工合力抬起交通肇事车,为抢救车下受伤女孩赢得宝贵时间,这是10月19日发生在赣鄱大地上的感人一幕。“他们的爱心义举不仅拯救了生命,感动了公众,更弘扬了社会道德与良知。”事情引起了全社会强烈反响,众多中央级媒体关注采访,各界人士议论纷纷。  同样是飞来横祸,同样是十几名路人经过,佛山的“见死不救”与南昌的“见义勇为”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公众为佛山18路人的冷漠揪心、灰心时,幸好还能被“南昌精神”温暖着、感动着。  8.近日微博爆料称,一位“北大副校长”对学生说,“你是北大人,看到老人摔倒了你就要去扶。他要是讹你,北大法律系给你提供法律援助,要是败诉了,北大替你赔偿!”这种被网友誉为“撑腰体”的表态火暴网络。北大的“撑腰体”一出,多个版本的“撑腰体”也迅速出现并掀起一股网友造句风潮。  一些专家认为“撑腰体”实际上是“扶德体”。我们是要“扶起摔倒的道德”,道德有了社会力量的靠山,个体没有了行善风险,没有了后顾之忧,自然可以“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类似的表达不单停留在网友的调侃上,而大有成为全民版本的趋势。成都一家公司就贴出通告,鼓励员工在老人跌倒后主动去扶,并承诺“扶出问题”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合肥一些律师表示愿意组团为扶人者提供免费法律支持。  9.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举办的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已于近日揭幕,54人分别荣获“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道德模范称号。自2007年以来的三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全国累计有2.87亿人次参与评选投票,共推荐候选人11.28万名,其中900以上是普通工人、农民、社区居民、学生和军人。主办部门通过广泛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活动吸引群众参与,而且开通报纸、网络、热线电话、电子邮箱等多种渠道,方便了群众的推荐、投票和监督,扩大了活动的覆盖面,提高了群众的参与度,同时也扩大了道德模范的影响力。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郭明义自从开通了新浪微博后,人气直线上升,排名已经进入前100名,“粉丝”达290万。  中央有关部门和各地采取了切实措施,对道德模范给予帮扶,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给予经济上的帮助。3年以来,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共拿出415万元,直接帮扶了42名全国道德模范,还协调帮助道德模范解决就业、上学等方面的困难。各地以奖励、补贴、捐助等形式资助各级道德模范达3.3万人次,帮扶资金为1.19亿元,让道德模范享有崇高礼遇。  10.10月25日,广电总局正式发布“限娱令”,要求上星卫视提高新闻类节目播出量,黄金档娱乐节目每周不得超过两档。各台必须设一档道德建设类节目。各省级卫视负责人表示,将遵从指示调整节目安排。  广东省搭建网络互动平台,以南方网为主要支持网站,链接各地级市区域网站,围绕社会道德建设的重点、热点、难点,组织网络大讨论、网络大讲堂、网上评先进、网络知识竞赛等活动,使广大网民,尤其是青少年关注道德建设,参与道德建设。他们依托手机开辟学习平台,每天早晨为移动用户免费发送名言警句、经典广东、开心一刻,利用手机电视、彩铃、新闻早报等形式,潜移默化地进行现代公民道德教育。  河北农业大学作为百年老校,始终把“青年兴则国兴,青年道德高尚则社会稳定发展”当做工作的目标。他们将继承太行山精神与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用图书、影视、讲坛等形式,让太行山精神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形。  11.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发现老年人跌倒时应进行有效的处理。卫生部于2011年9月6日公布的《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如老人意识不清,在场者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有外伤、出血,应立即止血、包扎;有呕吐,应将其头部偏向一侧,并清理口、鼻腔呕吐物,保证呼吸通畅;有抽搐,应移至平整软地面或身体下垫软物,防止碰、擦伤,必要时牙间垫较硬物,防止舌咬伤,不要硬掰抽搐肢体,防止肌肉、骨骼损伤;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口对口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如需搬动,应保证平稳,尽量平卧。  同时发布的指南还有《儿童道路交通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儿童溺水干预技术指南》《儿童跌倒干预技术指南》等。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病中心伤害预防室副主任说“遇到老人跌倒时,既能勇于伸出援手,又能科学救助,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老人跌倒造成的死亡和伤害。”  12.2011年10月18日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就是要着力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不断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的新局面。”“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贯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领域,体现到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各方面,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在全党全社会形成统一指导思想、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  【问题】  结合给定资料,请谈谈对待“社会冷漠症”,政府应该从哪些方面作出努力?  要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不超过350字。

问答题(四十七)  【给定资料】  1.在2012年召开的北京“两会”上,防治PM2.5污染物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北京市“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北京市将在“十二五”时期率先实施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目前,北京市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实行国Ⅳ标准,国Ⅴ标准对氮氧化合物以及碳氢化合物等机动车排放物的排放限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国Ⅳ标准中规定1000克汽油中含硫量为50毫克,国Ⅴ标准则为10毫克。毫无疑问,国Ⅴ新标准的推出,将对京城的空气质量做出贡献。  北京市环保局机动车排放管理处处长李昆生介绍:“截至目前,我市共淘汰改造黄标车100181辆,提前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10万辆目标。已有近6万辆黄标车办理了淘汰补助手续,淘汰补助资金已拨付3.5亿多元。”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院长贺克斌称,“根据测算,一辆黄标车的排放量相当于20辆国四标准的新车排放量”。  但是,目前北京市480万辆左右的机动车保有量以及未来5年新增的100万辆机动车,燃煤、燃油、燃气均会产生氮氧化物,北京的氮氧化物污染有五成来自机动车。所以,北京市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严峻。  北京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介绍限行效果,限行提示注: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2012年4月10日,北京市交通委、环保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就此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零点公司作为第三方公布的民意调查显示,超过八成受访者赞同长期限行政策。  2.河南省洛阳市近日发表的《关于全市节能减排情况的专项报告》指出,节能减排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应尽快成立节能监察和检测机构,改变目前空气污染的现状,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目标考核体系,加强节能监察和检测工作,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科协、解放军总后勤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财政部、国资委、环保总局、中央文明办、国管局和中直管理局共同研究制定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形成政府推动、企业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  【问题】  假定你是北京市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北京市为了解决城市大气污染问题开展了节能减排工作,请结合给定资料1、2,写一份《关于北京市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调研报告》的内容要点。  要求:准确地反映客观事实,具有针对性,语言简洁,字数不超过3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