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标签上的商品名与通用名所用字体的比例是( )A.1:2B.不得大于1:2C.1:1D.不得大于1:1
药品标签上的商品名与通用名所用字体的比例是( )
A.1:2
B.不得大于1:2
C.1:1
D.不得大于1:1
A.1:2
B.不得大于1:2
C.1:1
D.不得大于1:1
相关考题:
药品商品名称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A、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B、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3C、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4D、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E、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
根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局令第24号) 规定,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 )A.1/4B.1/2C.1/3D.1/5
药品商品名称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A.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B.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3C.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4D.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3E.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
药品商品名称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A、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B、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3C、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4D、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E、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
药品商品名称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A、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B、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3C、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4D、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E、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
药品商品名称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A、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B、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3C、小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4D、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3E、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