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运输的常规条件下,运输工具外表面上任一点的辐射水平应不超过2mSv/h。
在运输的常规条件下,运输工具外表面上任一点的辐射水平应不超过2mSv/h。
相关考题:
土方开挖过程中,基坑边缘的堆置土方和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一般应符合( )的规定。A.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堆置高度不超过1.5mB.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堆置高度不超过2mC.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1.5m,堆置高度不超过1.5mD.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1.5m,堆置高度不超过2m
货包和外包装分Ⅰ级(白)、Ⅱ级(黄)、Ⅲ级(黄)和Ⅲ级(黄)(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其中,()的运输指数以及货包外表面上任一点的辐射水平最高。A、ⅡB、Ⅲ级(黄)C、Ⅲ级(黄)(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
对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的放射性物品,在运输车辆采取实体防护措施防止未经批准的人在运输常规条件下接近托运货物时,货包或外包装外表面任一点的辐射水平可控制在()。A、1~5mSv/hB、2~10mSv/hC、5~15mSv/h
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的托运货物,在车辆外表面(包括上、下表面)上任一点的辐射水平,或者就敞式车辆而言,在那些由车辆外缘延伸的铅直平面上、装运物的上表面上以及车辆下部外表面上任一点的辐射水平均应不超过()。A、2mSv/hB、4mSv/hC、5mSv/h
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的托运货物,在距由车辆外侧面延伸的铅直平面2m处的任一点的辐射水平,或者就敞式车辆而言,在距由车辆外缘延伸的铅直平面2m处的任一点的辐射水平,均不得超过()。A、0.02mSv/hB、0.1mSv/hC、0.3mSv/h
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的托运货物,在车辆外表面(包括上、下表面)上任一点的辐射水平,或者就敞式车辆而言,在那些由车辆外缘延伸的铅直平面上、装运物的上表面上以及车辆下部外表面上任一点的辐射水平均可以超过4mSv/h。
对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的放射性物品,当对货包或外包装采取了固定措施使其在运输常规条件下在车辆内的位置保持不变时,货包或外包装外表面任一点的辐射水平可控制在()。A、1~5mSv/hB、2~10mSv/hC、5~15mSv/h
对按独家使用方式运输的放射性物品,在运输车辆采取实体防护措施防止未经批准的人在运输常规条件下接近托运货物时,货包或外包装外表面任一点的辐射水平可控制在2~10mSv/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