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造成()种及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取消其出版专业资格并注销登记,且其3年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A、1B、2C、3D、4

一年内造成()种及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取消其出版专业资格并注销登记,且其3年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

  • A、1
  • B、2
  • C、3
  • D、4

相关考题:

一年内造成()的直接责任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A、三种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五B、三种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三C、四种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者连续三年造成图书不合格;五D、四种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者连续三年造成图书不合格;三

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连续( )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注销。A.两年B.三年C.四年D.五年

根据2005年3月1日起实施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的图书,其编校质量不合格B.正文部分的抽查必须内容(或页码)连续且不少于10万字,全书字数不足10万字的必须检查全书C.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印制四项,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D.对于印制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出版单位必须及时予以收回、调换E.一年内造成三种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三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

我国对出版单位的设立实行审批制,即设立出版单位必须经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设立的属于企业法人的出版单位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 国家对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两个级别。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职业资格。获得中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申请责任编辑注册。到岗1年内尚未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继续在出版单位工作。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应按主办单位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分为首次登记、续展登记和变更登记三种情况。 已获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应不断更新知识,接受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变更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2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包括接受不少于36小时的新闻出版总署当年规定内容的面授形式继续教育。 应试人员如果在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过程中有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且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已经进行职业资格登记的人员,如果因违反出版法规而被追究行政责任,或1年内造成5种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连续2年造成图书不合格,均将被取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前一种人员今后不得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并且不得申请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后两种人员在3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期满后可以重新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已经持有责任编辑证书的人员,如果参与买卖书号、刊号且情节严重,或者担任责任编辑的出版物出现内容质量、编校质量等方面违法问题且情节严重,或者连续2个年度考核未完成创利指标等,将被注销责任编辑证书。这类人员还可保留职业资格并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而在一定条件下也可担任责任编辑,3年之后可以重新申请责任编辑注册。

以下应取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情形是()。A、脱离出版专业技术岗位一年B、脱离出版专业技术岗位两年以上C、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D、不能按要求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证明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凡在一个登记期内(),取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A、累计病、事假达到半年B、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C、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的时间不足规定学时D、脱离出版专业技术岗位两年以上

应该取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有()等。A、连续2年未完成岗位任务者B、因违反出版法规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者C、1年内造成3种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D、未按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者E、连续2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

根据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凡1年内造成3种及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注销登记,()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A、1B、2C、3D、4

图书的使用价值在于其载有的精神文化内容。所以,图书是一种纯粹的精神产品,与一般物质产品有本质上的区别,对质量有很高的要求。所以说,图书质量是出版社的生命线。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印制三项,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各项均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图书,其质量不合格。 为了保证图书质量,出版社必须坚持选题论证制度。选题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图书质量,因此出版社需要召开选题论证会,对选题进行集体论证,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少数服从多数。 出版社还必须坚持责任编辑制度和编辑持证上岗制度。责任编辑一般由初审或复审者担任,每种图书必须且只能有一名责任编辑。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必须在两年内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责任编辑注册手续并持有责任编辑证书。 校对是出版流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出版社必须坚持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出版社每出一种书,都要指定一名具有二级校对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校对人员为责任校对。一般图书的专业校对应不少于三个校次,付印样的通读应由责任编辑负责。 图书书名页是图书的构成部件之一,具有重要信息价值。出版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执行。图书书名页包括主书名页和附书名页。主书名页又包括扉页和版本记录页,扉页须载有书名、作者名和出版者名;版本记录页须载有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和版本记录。 出版社还须设立专门的图书质量评审部门或人员。评审部门应由具有出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编辑人员和技术编辑人员组成,定期对本社新出版图书的质量进行认真审读、评议。 图书是为适应社会的文化需要而生产的,因此,图书质量的好坏要通过社会的检验才能得到及时、准确的评估。社会监督机制通常包括各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出版行业协会监督、其他社会团体监督、读者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等方面。 为使图书质量能够得到切实保障,国家还制定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对在图书质量检查中被认定为成绩突出的出版单位和个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对出版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出版单位,由省级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可以根据情节并处3万元以上罚款。经检查属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一年内造成两种图书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请审读以上短稿,按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

以下应吊销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收回资格证书,且两年内不准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情形是()A、不能按要求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证明B、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C、脱离出版专业技术岗位两年以上D、考试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E、有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

单选题根据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凡1年内造成3种及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注销登记,(  )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2014年真题]A1B2C3D4

单选题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由省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A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B给予警告处分C给予行政记过处分D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单选题一年内造成()种及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取消其出版专业资格并注销登记,且其3年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A1B2C3D4

多选题应取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情况包括(  )等。[2016年真题]A连续三年未能完成经济考核指标B伪造证件、证明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C不能按要求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证明D因违反出版法规而受到刑事处罚E一年内造成三种以上图书不合格

多选题应取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情况包括()等。A连续三年未能完成经济考核指标B伪造证件、证明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C不能按要求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证明D因违反出版法规而受到刑事处罚E一年内造成三种以上图书不合格

单选题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由省级出版主管部门(  )。[2017年真题]A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B给予警告处分C给予行政记过处分D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多选题对于不能保证图书质量者的惩处有(  )等。[2008年真题]A对出版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出版单位,由省级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B对出版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出版单位,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C对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D对不合格图书的具体责任者均处以罚款和行政处分E1年内造成3种以上图书质量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3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

问答题审稿题:审读短稿,按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2010年真题]  新闻出版总署制订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对图书质量标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即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和印制四项,各项中有的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有的则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图书内容质量的评判以《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符合规定的属于合格,不符合规定的属于不合格。  图书编校质量的评判以差错率为依据。在对图书进行编校质量检查时,每种书至少应检查五万字;若全书不足这个字数,则应检查全书;计算差错率的基数均以五万字为准。凡是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下的,编校质量为优秀;差错率在万分之二以下、万分之一以上的,编校质量为良好;差错率在万分之三以下、万分之二以上的,编校质量为合格;差错率在万分之三及以上的,编校质量为不合格。  图书设计质量的检查项目是封面和护封、函套。若它们全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其设计质量为合格;若全都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其设计质量为不合格。  图书印制质量符合国家出版行业标准《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规定的,为合格,否则就为不合格。  为使图书质量能够得到切实保障,国家还制订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在图书质量检查中被认定为成绩突出的出版单位和个人,出版行政部门将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对内容质量不合格图书的行为人,一律给予行政处罚。对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出版单位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六十天内全部收回(其中差错率在万分之六以下的,改正重印后可以继续发行);出版行政部门对相应出版单位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根据情节还可并处十万元以上的罚款。对一年内造成四种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或者连续三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由出版行政部门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注销登记,且不准其在三年之内再从事出版编辑工作。

多选题对于不能保证图书质量者的惩处有()等。A对出版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出版单位,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予以警告B对出版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出版单位,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C对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D对不合格图书的具体责任者均处以罚款和行政处分E1年内造成3种以上图书质量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3年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

问答题审稿题:审读短文,改正错误,弥补缺漏。(本题20分)我国对出版单位的设立实行登记制。国家规定,设立出版单位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设立出版单位的条件主要包括:有出版单位的名称和章程,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有确定的业务范围,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工作场所,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等等。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90日内,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以上手续齐备后,出版单位持出版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国家对出版物的质量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印制三项,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图书编校质量以差错率为依据,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二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合格。对图书正文质量的检查,若全书字数超过10万字,必须抽查不少于10万字,并且内容(或页码)应该连续;若全数字数不足10万字,必须抽查不少于5万字。对一年内造成两种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者连续三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

单选题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注销,( )之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A2年B3年C4年D5年

多选题应该取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人员,有( )等。A连续2年来完成岗位任务者B因违反出版法规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者C1年内造成3种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D未按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者E连续2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

问答题审稿题:审读短文,改正错误,弥补缺漏。[2007年真题]  我国对出版单位的设立实行登记制。国家规定,设立出版单位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设立出版单位的条件主要包括:有出版单位的名称和章程,有符合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主管机关,有确定的业务范围,有1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和固定的工作场所,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编辑出版专业人员,等等。设立出版单位的主办单位自收到批准决定之日起90日内,应当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局登记,领取出版许可证。以上手续齐备后,出版单位持出版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国家对出版物的质量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印制三项,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图书编校质量以差错率为依据,差错率不超过万分之二的图书,其编校质量合格。对图书正文质量的检查,若全书字数超过10万字,必须抽查不少于10万字,并且内容(或页码)应该连续;若全书字数不足10万字,必须抽查不少于5万字。对一年内造成两种以上图书不合格或者连续三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版编辑工作。

问答题审稿题:审读短稿,按照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2013年真题]  图书的使用价值在于其载有的精神文化内容。所以,图书是一种纯粹的精神产品,与一般物质产品有本质上的区别,对质量有很高的要求。所以说,图书质量是出版社的生命线。  《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明确指出: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印制三项,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各项均合格的图书,其质量属合格;其中一项不合格的图书,其质量不合格。  为了保证图书质量,出版社必须坚持选题论证制度。选题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图书质量,因此出版社需要召开选题论证会,对选题进行集体论证,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下,少数服从多数。  出版社还必须坚持责任编辑制度和编辑持证上岗制度。责任编辑一般由初审或复审者担任,每种图书必须且只能有一名责任编辑。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必须在两年内向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履行责任编辑注册手续并持有责任编辑证书。  校对是出版流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出版社必须坚持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出版社每出一种书,都要指定一名具有二级校对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校对人员为责任校对。一般图书的专业校对应不少于三个校次,付印样的通读应由责任编辑负责。  图书书名页是图书的构成部件之一,具有重要信息价值。出版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执行。图书书名页包括主书名页和附书名页。主书名页又包括扉页和版本记录页,扉页须载有书名、作者名和出版者名;版本记录页须载有图书在版编目数据和版本记录。  出版社还须设立专门的图书质量评审部门或人员。评审部门应由具有出版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编辑人员和技术编辑人员组成,定期对本社新出版图书的质量进行认真审读、评议。  图书是为适应社会的文化需要而生产的,因此,图书质量的好坏要通过社会的检验才能得到及时、准确的评估。社会监督机制通常包括各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出版行业协会监督、其他社会团体监督、读者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等方面。  为使图书质量能够得到切实保障,国家还制订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对在图书质量检查中被认定为成绩突出的出版单位和个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对出版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的出版单位,由省级以上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可以根据情节并处3万元以上罚款。经检查属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出版单位必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天内全部收回。一年内造成两种图书不合格或者连续两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注销其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多选题(★组)关于出版从业人员的管理,说法正确的有()。A一年内造成两种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注销登记B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三年,每三年续展登记一次C凡取得中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受聘担任编辑职务D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通过全国统一举行的考试获得E高级资格是从事出版专业特别重要岗位工作的必备条件

多选题以下应吊销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收回资格证书,且两年内不准参加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的情形是()A不能按要求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证明B伪造学历和出版专业工作资历证明C脱离出版专业技术岗位两年以上D考试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E有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

单选题以下应取消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情形是()。A脱离出版专业技术岗位一年B脱离出版专业技术岗位两年以上C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D不能按要求提供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