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网线路转供方式下保护应如何调整?

配电网线路转供方式下保护应如何调整?


相关考题:

按“能转必转”的原则,对具备有转供电条件的线路均应实施转供电,并在停电计划中注明转供电方式。A对B错

10(20)千伏外来电源通过变电站母线转供其他出线时,应考虑电源侧保护定值调整,不包括哪一项?()A、被转供的10(20)千伏线路重合闸停用B、联络线开关进线保护C、联络线开关重合闸停用D、被转供的10(20)千伏线路保护

10千伏外来电源通过变电站母线转供其他出线时,应考虑电源侧保护定值调整,()重合闸停用、联络线开关进线保护及重合闸停用A、被转供的10千伏线路B、电源线路C、联络线路D、相关线路

城市低压公用配电网内,应采用保护接零方式。

当配电网线路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出现异常时应如何处理?

计划转供电前必须结合10kV线路运行方式、负荷情况编制转供电方案,符合转供电条件的线路必须进行转供电。

按“需转必转”的原则,对具备有转供电条件的线路均应实施转供电,并在停电计划中注明转供电方式;复杂的转电操作,则另附转供电方案。

供电企业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A、被转供户公用线路损耗的有功、无功电量B、被转供户变压器损耗的有功、无功电量C、转供户损耗的有功、无功电量D、被转供户公用线路及变压器损耗的有功、无功电量

配电网转供线路的选择有什么要求?

配电网线路重合闸时间如何整定?

故障情况下,外来电源线路通过变电站母线转供其他出线时,继电保护的调整主要有哪些?

配网线路由其他线路转供,如存在多种转供路径,应优先采用转供线路()的方式,方式调整时应注意继电保护的适应性。A、线况好B、合环潮流小C、便于运行操作D、供电可靠性高

一条线路有两套微机保护,线路投单相重合闸方式,两套微机保护重合闸应如何使用?

配电网结构中,转供能力主要取决于哪些因素?

一条线路有两套微机保护,线路投单相重合闸方式,该两套微机保护重合闸应如何使用?

10kV配电网应采用过流、速断保护,架空及架空电缆混合线路应配置();低电阻接地系统中的线路应增设()。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委托转供电应遵守()。A、供电企业与委托转供户(以下简称转供户)应就转供范围、转供容量、转供期限、转供费用、转供用电指标、计量方式、电费计算、转供电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通信、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协议B、转供区域内的用户(以下简称被转供户),视同供电企业的直供户,与直供户享有同样的用电权利,其一切用电事宜按直供户的规定办理C、向被转供户供电的公用线路与变压器的损耗电量应由供电企业负担,不得摊入被转供户用电量中D、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户、公用线路与变压器消耗的有功、无功电量E、委托的费用,按委托的业务项目的多少,由双方协商确定

联络线路改为馈供方式时,线路的保护应如何调整()?A、应在线路形成馈供前将线路后备保护调整为馈供方式B、应在线路形成馈供后将线路后备保护调整为馈供方式C、应在线路形成馈供后将线路两侧纵联保护改接信号,重合闸停用D、应在线路形成馈供前将线路两侧纵联保护改接信号,重合闸停用

配电网线路由其他线路转供,凡涉及到合环调电,应确保()一致,压差、角差在规定范围内。A、相位B、相序C、频率D、相角

10(20)千伏线路故障在故障点已隔离的情况下,尽快恢复非故障段供电。转供时应避免()A、单电源供电方式B、电压波动C、带供线路及上级变压器过负荷D、负荷分配不均衡

对于具备负荷转供能力的接线方式,应充分考虑配电网发生()故障时的设备承载能力,并满足所属供电区域的供电安全水平和可靠性要求。A、严重B、N-2C、ND、N-1

按“能转必转”的原则,对具备有转供电条件的线路均应实施转供电,并在停电计划中注明转供电方式。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A、被转供户变压器消耗的有功、无功电量B、被转供户线路消耗的有功、无功电量C、公用线路消耗的有功、无功电量D、公用变压器消耗的有功、无功电量

在计算转供户用电量、最大需量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时,应扣除被转供户、公用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的有功、无功电量。()

具备转供电条件的10千伏线路停电必须进行转供电,条件成熟的应进行不停电转电。

问答题一条线路有两套微机保护,线路投单相重合闸方式,两套微机保护重合闸应如何使用?

问答题一条线路有两套微机保护,线路投单相重合闸方式,该两套微机保护重合闸应如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