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中明确,苏干湖、刘家峡水库、()三个跨省级行政区域湖泊和跨市州级行政区湖库由流域所在省级河长兼任省级湖长。
各级()是实施湖长制责任主体,要研究落实湖长制实施意见,组织建立湖长体系,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湖长制主要任务。
常年水面面积在0.03至0.3平方公里的湖库由所在()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
《甘肃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中明确,苏干湖、刘家峡水库、九甸峡水库三个跨省级行政区域湖泊和跨市州级行政区湖库由流域所在()兼任省级湖长。
甘肃省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有7处,分别为震湖、河西新湖、德勒诺尔、干海子、大苏干湖、小苏干湖和()
《甘肃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中明确,苏干湖、刘家峡水库、九甸峡水库三个跨省级行政区域湖泊和跨市州级行政区湖库由()兼任省级湖长。
《甘肃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将常年水面面积在0.03平方公里以上、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水库和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以下简称“两类水库”)纳入湖长制工作范围,分级分区设立湖长。
2018年(),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甘肃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
到()年底,在甘肃省所有湖泊(含两类水库)全面建立湖长制。
常年水面面积0.03至0.3平方公里的湖库由所在()负责同志担任湖长。
原则上省内所有湖泊以及常年水面面积在0.03平方公里以上、库容在()万立方米以上平原注入式水库和饮用水水源地水库(以下简称“两类水库”)纳入湖长制工作范围,分级分区设立湖长。
《甘肃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中明确,省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增加()。
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和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总体要求,持续深化河长制、全面推行湖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常年水面面积在()平方公里的湖库由所在乡镇(街道)级负责同志担任湖长。
《甘肃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将常年水面面积在0.03平方公里以上、库容在10万立方米以上平原注入式水库和()水库(以下简称“两类水库”)纳入湖长制工作范围,分级分区设立湖长。
《甘肃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中明确()、刘家峡水库、九甸峡水库三个跨省级行政区域湖泊和跨市州级行政区湖库由流域所在省级河长兼任省级湖长。
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甘肃省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明确,总结评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以()评估为主,采取自评估和()相结合的方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评估单元,各省份按要求开展自评估。
水利部办公厅、()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启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明确,总结评估以省级行政区为评估单元,范围为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采集时间截至2018年12月()日。A、31B、25C、27
填空题水利部办公厅、()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启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
填空题《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总结评估工作方案》明确,总结评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以()评估为主,采取自评估和()相结合的方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评估单元,各省份按要求开展自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