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规定,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处罚有()。A、政府有关部门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B、政府有关部门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C、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D、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责任追究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E、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错误行为认错态度较好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规定,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处罚有()。
- A、政府有关部门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由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 B、政府有关部门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 C、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 D、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责任追究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 E、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错误行为认错态度较好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相关考题: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调、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营造全社会( )的营商环境。()a开放包容、b互利合作、c诚实守信、d重商护商A.bcB.abdC.acdD.abcd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除对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纪依法问责和给予处分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还可以提出哪些处理意见?() A、责令公开道歉B、取消、收回奖励C、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D、责令引咎辞职E、责令辞退、解聘
按照《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 )的营商环境。A.开放包容B.重商护商C.诚实守信D.合作互利
《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除对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纪依法问责和给予处分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提出下列意见:()。 A.责令公开道歉B.取消、收回奖励C.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D.责令引咎辞职和责令辞退、解聘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过程中,不得作出违背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不能落实或者超出本级人民政府职权职能范围的政策承诺。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的投资条件,应当以()的形式体现并执行。
《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劳动模范、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规定,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设立投诉、举报信息网络平台,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网站、民心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投诉、举报。
省、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 () 、()、()、()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开放包容、互利合作、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按照《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的营商环境。A、开放包容B、诚实守信C、合作互利D、重商护商
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什么情形的,应当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