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除对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纪依法问责和给予处分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还可以提出哪些处理意见?() A、责令公开道歉B、取消、收回奖励C、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D、责令引咎辞职E、责令辞退、解聘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除对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纪依法问责和给予处分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还可以提出哪些处理意见?()
A、责令公开道歉
B、取消、收回奖励
C、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
D、责令引咎辞职
E、责令辞退、解聘
相关考题:
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考核不达标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营商环境评价排名靠后的市(地)、县(市、区),组织考核、评价的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应当约谈其(),并责令限期整改。 A、直接责任人B、分管负责人C、主要负责人
县级以上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向同级有关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出《()》,责令其依法履行职责,纠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A、营商环境整改通知书B、营商环境监督通知书C、营商环境监察通知书
《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除对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依纪依法问责和给予处分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提出下列意见:()。 A.责令公开道歉B.取消、收回奖励C.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D.责令引咎辞职和责令辞退、解聘
吉林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违反《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情节较轻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机构可以向有权机关提出给予通报批评的建议。()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