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可简称特首(ChiefExecutiv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长及香港最高代表,每届任期(),可连任一次。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可简称特首(ChiefExecutiv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首长及香港最高代表,每届任期(),可连任一次。
相关考题: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B.如果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之后可解散立法会C.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辞职D.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后,重选的立法会仍通过原法案,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协商不成的,行政长官有权再次解散立法会
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的各项说法,正确的是:A、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而不少于一百名的选举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至多可提出两名候选人。B、陈某系中国公民,同时,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已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连续居住二十七年,由于历史的原因,他在英国仍有居留权。根据基本法的规定,他有资格担任行政长官。C、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修正案,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立法会1/3以上议员联名向立法会提出。D、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选举委员会委员共800人,由若干界别人士组成,各个界别的划分,不是由中央直接规定,而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定选举法加以规定。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表述,正确的有( )A.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B.行政长官可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主要官员C.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D.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2012年3月2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结果揭晓,梁振英当选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说法正确的是:()A、行政长官必须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但没有年龄限制B、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C、行政长官任期为5年,可以连选连任多次D、行政长官就任时应向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申报财产,记录在案
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立法会负责并报告工作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果认为立法会通过的立法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以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C、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行为,行政长官应辞职D、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法案,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多选题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B如果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之后可解散立法会C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辞职D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后,重选的立法会仍通过原法案,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协商不成的,行政长官有权再次解散立法会
不定项题下列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关系说法正确的是()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立法会负责并报告工作B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果认为立法会通过的立法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以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C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行为,行政长官应辞职D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法案,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填空题2005年3月12日,国务院批准()辞去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同日,他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被增选为()。按照香港法的规定,作为政务司司长的即时代理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职务。
判断题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会议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A对B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