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总包合同中约定总包人承包的基础工程要自己完成,那么基础专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另外工程基础的稳定,要经过10年才能确定,怎么确定基础施工与设计的责任归属?
如果总包合同中约定总包人承包的基础工程要自己完成,那么基础专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另外工程基础的稳定,要经过10年才能确定,怎么确定基础施工与设计的责任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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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总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份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程达到优良,给予总造价的2%作为奖金。之后,总承包商又与分包商签订了一份装饰工程分包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的奖罚条款中约定:分包工程如达到优良,按总承包合同中相应的条款奖励。待工程整体竣工后,该分包商一直未提供装饰部分的有关工程资料,导致该工程验收小组未对装饰部分验收。但是在总承包商的努力下,该工程仍被评为优良。请问:现分包商要求总承包方支付优良奖,总承包方是否应支付?
有一建设工程项目,总包方不欠分包人工程款,而分包人欠农民工工资,分包合同合法有效,农民工是否可以起诉发包人(业主)或总包,若分包人存在资质不够或其他缺陷,分包合同无效,农民工是否可以起诉总包?
在原告诉求法院确认施工合同无效,并申请鉴定的情况下,法院同意鉴定,就意味着“未判先定”,因此,法院同意鉴定,客观上已否定了原合同的效力,如何认识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