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约定仲裁,司法解释是否可突破,选择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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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改造”工程合同约定施工内容为“宾馆外墙面及屋面改造”,屋顶部分为将原屋顶全部扒掉,重新盖一个新屋面,并约定屋面保修期三年,该条款是否因违反屋面法定最低5年保修期的规定而无效?

利息起算日是按结算提交日算起还是按结算定案日算起?如按提交日算起,真正的工程造价并没有确定吗?如何解释?

对法院已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的建设工程,承包人是否有权主张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如果合同约定钢材价格按当期(甲方认可)的购买价结算,工程完成了,甲方也签字认可,但建设厅的当年的调价文件中钢材价格比当期购买价格低,请问能否要求甲方按当期价格结算?如果甲方坚持要用建委当年的调价文件怎么办?

合同约定: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请问: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该约定是否可以视为甲方认可乙方提交的竣工结算?能否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

有一建设工程项目,总包方不欠分包人工程款,而分包人欠农民工工资,分包合同合法有效,农民工是否可以起诉发包人(业主)或总包,若分包人存在资质不够或其他缺陷,分包合同无效,农民工是否可以起诉总包?

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由于材料规格,型号无法确定,联系单位写明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性调整,是否有效?

2005年8月1日,施工单位将竣工结算文件提交给建设单位(工程没有交付),但由于双方对工程价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所以双方未能完成结算,2005年9月10日,施工单位起诉要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那么利息应该从8月1日起算还是9月10日起算?